绍兴市上虞区打造半小时法治文化圈助力乡村振兴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而法律信仰的形成,离不开法治文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过程,本质上是通过教育、引导、熏陶和启迪,使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 绍兴市上虞区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为抓手,因地制宜培育法治文化阵地,开拓创新打造半小时法治文化圈,全面实现法治阅读有场所、法律服务有保障、普法家园有氛围,以民主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筑牢共同富裕法治基础。 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法治价值观启发人、感召人、引导人、规诫人和鼓舞人的强大功能,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规则意识、责任意识,让法治成为广大群众的生活方式,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助力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实现共同富裕。

【任务措施】

(一)打造“沉浸式”法治阅读圈。将普法重心向乡村转移,依托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平台打造“法治书吧”,每所书吧配备1名兼职图书管理员,所均配备实用性法律书籍、普及性宣传资料500余册,并将法律书籍“抽屉式”分类放置,按需轻松取阅,为亲子学法、银发学法、全民学法提供“后勤基地”。承接“春泥计划”青少年暑期实践,让留守儿童学习法律、感受法治;结合“世界读书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宣传日,累计集中开展10次“全民学法”,参与群众达5000余人次;针对村民关注的易发、多发法律问题,录制“虞法同行云课堂”普法短视频64期、“虞你说法”普法小课堂22期,利用书吧视频系统进行集中播放,提升村民法治意识。通过强化基层末端法治基础,切实增强群众学法意识和用法能力。 (二)提优“交互式”法律服务圈。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和422个“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组团式服务网格”优势,在各服务村的“法治书吧”等场所开展“送法进村”“以案释法”,今年以来累计提供法律服务412次。组织编写、创作、宣传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作品,如结合地方非遗文化故事自主编制《小曹娥与民法典》动漫视频。与霓亮爱心志愿服务社合作,开展“美丽乡村 法治护航”周末快乐汇普法文艺巡回演出;组织浙江理工大学科艺学院大学生“送法下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演话剧,说宪法》《真心假药》《天下无诈》等普法情景剧。以“律师回乡?依法治理”工程为凭借,引导全区177名执业律师回户籍所在地当好普法宣传员,村村建立“村级法律顾问服务塔群”,实时提供法律宣讲服务380余次,受众2万8千余人。 (三)拓展“后院式”普法熏陶圈。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契机,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融合上虞“孝德”“春晖”“梁祝”等历史文化和“青瓷”“伞艺”“竹艺”等产业特色,推进“一村一品”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建立“娘家人普法”“法韵长塘”等法治文化品牌21个。加强样板村、示范村的打造,综合考虑地域、特色、人文等因素,每年在全区精选5-6个村,从人力、物力、财力上重点保障,打造具有上虞特色的民主法治样板村,实现可看、可学、可推广的示范引领效果。梯队式培养法律明白人、法律带头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能力的培养。目前全区共培育法治带头人2546名,法律明白人12836名。在村民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挖掘传承上虞的诚孝文化,广泛组织村级道德、乡风评议活动,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用身边典型教育身边人,可看可触,可信可学,滋养乡村善治土壤。

【特点和效果】

有什么样的思想意识,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活动。公民对法治的认识越深刻,对法治的情感越深厚,对法治的心理依赖越稳定,对法治的信仰越坚定,其践行法治的力量就越大。 绍兴市上虞区将法治文化送到群众家门口,全区上下出门有法、抬头见法、休闲学法,持续推荐乡村普法守法,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多措并举之下,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逐步提升,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法治价值观启发人、感召人、引导人、规诫人和鼓舞人的强大功能,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规则意识、责任意识,让法治成为广大群众的生活方式,全区乡村呈现出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同步推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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