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马某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1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马某某,男,1989年生,贵州人,初中文化程度。2015年9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5年11月9日投入贵州省遵义监狱服刑。马某某入监后,因刑长悲观、有较强的负罪感、性格冲动做事不计后果,于2016年2月19日被监狱列为危险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马某某出生于农村家庭,上有两个姐姐下有一个弟弟,从小随父母到云南昆明做生意,由于父母忙于生计而疏忽了孩子的教育管理。 (2)社会经历:马某某信奉伊斯兰教,初中毕业后就去伊斯兰教的一个学校当教师,因工资较低,所以一直想通过做生意来增加收入。在一次偶然机结识了一个贩毒分子,并受其错误的价值观影响,走上了贩毒之路。 2.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以来,马某某以自己的扁桃体炎为由消极改造,并以此为借口多次向民警提无理要求。民警通过与马某某多次教育谈话,逐步了解到其悲观的原因。 (1)心理原因。 马某某认为自己犯罪入狱是其姨夫故意“点水”(即举报之意)陷害的,心理一直有报复的想法,但因在监狱服刑,无法实施报复行为,从而造成心理上出现扭曲。民警了解到他在一次亲情电话中得知其姨夫家的儿子出车祸死亡,整整兴奋了几天而无法入眠。 (2)性格原因。 马某某看待问题比较偏激,对自己认为是对的事情就一定会坚持,不容他人质疑,对别人的质疑,他会认为是对他的一种打击和瞧不起。 (3)家庭原因。 马某某有一个事实婚姻妻子,两人育有一女儿,他让家人不要告诉女儿自己坐牢的事实,每次拨打亲情电话得知女儿的消息,总会黯然落泪。民警了解到马某某觉得自己对不起家人,特别是刚出生就失去父爱的女儿,非常自责,有强烈的负罪感。 (4)认识原因。 马某某性格偏执,年轻气盛,做事易随自己的喜好而不计后果。在看守所的时候因为感冒患上扁桃体炎,每逢天气变化,喉咙就会疼痛,加上入监时间短,现实与理想落差大等原因,对监狱管理很不适应。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马某某进行COPA-PI测试,结果显示:马某某遇事不冷静而易冲动,报复心较强,不关心他人,缺乏同情心,戒备心较强,对他人抱有敌意。属于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对外界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且只要情绪激动就很难在短时间平静,睚眦必报,容易和他人发生冲突。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马某某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把自己入狱的原因归结于他人,没有认识自己犯罪的事实,也无法深挖自己的犯罪根源。因此,教育过程中要引导该服刑人员正确认识自己犯罪的事实,能知道自己犯罪的根源。 (2)心理因素:马某某原判死缓,由于刑期较长加上身体有病等原因,认为自己活不出监狱大门,即使能活出去,青春已逝,什么事情也干不了。 (3)性格因素:马某某由于性格偏执,对人对事都用自己认可的标准去看待,无法正确面对自己所遇到的事情,易遭到他人的疏远,加上缺乏自我反省和自我宣泄的能力,容易把遇见的事情当作宣泄口,从而引发与其他服刑人员的冲突。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马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针对性较强的详细矫治方案,让该服刑人员尽快放下包袱,安心投入到改造当中去。 (1)加强法制教育。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教育引导,通过各种法制节目视频对其进行法制教育,让其能根本上认识自己的犯罪事实,深挖犯罪根源。 (2)树立改造信心。对马某某进行刑事政策教育,使其能知晓减刑、假释的条件,树立改造目标。利用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成功创业的案例对其进行教育,使其增强改造信心。 (3)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把马某某与积极改造的服刑人员编在一个互监小组中,利用积极的力量影响和帮助他,使其在改造中找到动力,同时培养他一些兴趣爱好,使其能逐步融入到集体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性格和观念,感受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 (4)加强亲情帮教。目前马某某的兄弟也在服刑改造,两个姐姐都在外地做生意,家里只有两个年老的父母照顾其女儿。民警鼓励他通过亲情电话多与家人沟通联系,通过亲情感化,使其安心改造。 (5)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马某某患有扁桃体炎,监狱积极对他的病情进行医治,使其感受到监狱的关心。另一方面对他的日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如有违规行为,要加强教育,培养其积极改造的好习惯,走好改造之路。 (6)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在对马某某的矫治过程中,注意耐心、恒心和细心,及时了解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切实做好心理疏导和行为管控。梳理分析其违规违纪的情况、目的、形式、影响、后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并进行阶段性教育成效评估,不断调整教育矫治策略。 6.预期矫治目标 (1)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 (2)让其法律意识得到加强,能知晓基本法律常识,使其能正确反思自己犯罪的根源。 (3)实际问题得到解决,服刑压力得到缓解,安心投入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近一年的教育矫治,马某某能积极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能克制自己的情绪,与其他服刑人员的关系有明显的改善;有了明确的改造目标和较强的改造信心,并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能在未来获得假释机会。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转化罪犯是一个长期的、反复的过程,只要足够耐心,方法得当、措施得力,就能够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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