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毒品危害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2017年中国禁毒报告指出,全国在库皖籍吸毒人员近9万人,其中吸食苯丙胺比例高达90%以上。据报告,长期滥用苯丙胺类兴奋剂等毒品可导致心理健康状况偏差。近年来安徽某戒毒所课题研究组展开一项大样本横断面调查研究,显示该所434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问题发生率高达57.83%,且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受戒毒次数、吸毒累计时间影响。针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心理问题高发现象,场所采取多种措施,对戒毒人员中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尤其是可疑精神障碍者力求早发现,早干预。 本案以精神障碍戒毒人员赵某的情况为例:赵某,男,未婚,无业,安徽省阜阳市人,2014年开始吸食苯丙胺,2015年3月份停用,同年10月入所。入所两天后,赵某突然出现不敢开口说话、紧张害怕等症状,称担心有人背后坑害自己,病情时好时坏,不能正常参与戒治活动。入院查体:体温、血压、呼吸、脉搏均正常,体检无明显阳性体征,心电图及血生化检查均在正常范围。
【案例基本情况】
(一)制定方案 民警发现异常后及时带赵某至医疗中心就诊,经医务人员会诊讨论,结论如下:在排除赵某是生理疾患诱发的异常精神状态、思家心切引发的情绪反应及伪病装病这三种可能的前提下,考虑赵某目前存在精神障碍。制定如下方案: 1.完善辅助检查; 2.加强观察和甄别,了解症状体征变化; 3.加强看护,辅以心理疏导; 4.进一步明确诊断,必要时请精神专业医生前来会诊,确定下一步诊疗方案。 (二)实施过程 1.辅助检查。民警及时带赵某至社会医院行脑电图,头颅CT检查,未见明显异常,初步排除了赵某患有身体器质性疾病的可能。 2.严密观察。回所后,场所要求民警主动和赵某沟通,并从赵某衣食住行、言语、情绪等方面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观察。一段时间后,民警发现赵某表现为发呆、不语、生活被动,时有失眠,不配合医务人员检查。 3.介入心理咨询。所内心理咨询师对赵某心理疏导,缓解赵某可能存在的情绪问题。在心理疏导过程中,赵某吐露,自已发呆不语是“有人控制”的。咨询中,赵某仍少语,咨询效果不佳。 4.专家诊治。鉴于赵某目前情况,所内医生会诊意见认为赵某目前伴有精神症状。场所及时邀请精神科专家与赵某面谈。专家详细追溯赵某病史,与赵某家人电话沟通,追问赵某既往表现及家族史。经多方了解和多次面谈,专家初步诊断赵某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建议场所到当地精神病专科医院建立赵某专科治疗病历档案,并开始予以赵某规范的药物治疗。 2015年12月24日,赵某由多名民警护送,前往精神病专科医院以“紧张、被害感6年,伴凭空闻声、被控制感4个月”就诊。精神检查中,医生和民警了解到:赵某接触被动合作,问话能答,反应稍显迟钝,情感淡漠,意志行为减退,无自知力,能回忆自己的吸毒经过,可引出言语性幻听,被害妄想,被控制感。赵某虽有吸食苯丙胺史,但他言语性幻听出现在吸毒之前,2015年3月份停止吸毒之后数月间仍未消失,紧张、害怕、孤僻等精神症状一直存在,故专科医生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先后取用奥氮平,利培酮治疗。治疗一段时间,赵某精神症状仅部分缓解,言语性幻听仍存在。 2016年2月,场所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某司法鉴定所对赵某的精神状态及目前有无接受强制隔离戒毒能力进行鉴定,结果为赵某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目前无接受强制隔离戒毒能力,场所依法为赵某办理所外就医离所。
【案例思考】
(一)强化学习,提高戒毒民警对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 该强戒所与当地精神病专科医院为“警民共建单位”,场所善于依托专科医院的资源,定期请专家来所为民警授课,以提高戒毒民警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心理问题及精神障碍的早期识别。 (二)不断探索,制定畅通的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流程 场所在不断的工作经验积累中,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制定符合戒毒所内实际的执行流程,即首先由医疗中心医务人员对戒毒人员进行初诊,必要时邀请精神科专家来所会诊,根据病患病情申请法医精神病鉴定。如对疑似病例赵某,各部门工作有序配合,在保障病患生命安全、场所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收集保管好完善连续的病案资料,为下一步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提供完整的卷宗资料。 (三)科学戒治,区分毒品所致精神障碍与精神疾病复发的戒毒人员 毒品所致精神障碍与精神疾病复发两种情况在病情持续时间、自知力存在情况及诊疗转归都大不相同,毒品所致精神障碍患者适宜所内短期治疗,一般疗效明显;而精神疾病复发的患者自身安全存在风险,建议做进一步甄别诊治,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针对这两类精神障碍患者,场所都需要详细检查,完善病史,明确诊断,科学戒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