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彭某某与彭某乙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桦川县某乡某村村民彭某某(男,77岁)与老伴常某某(女,80岁)育有二子二女,四个子女均已成家,并与夫妻二人在同村居住。近几年,彭某某夫妇二人因年事已高,身体多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起居需由子女照顾。经协商,老两口轮流在四个子女家居住,一个月轮换一回。在轮到次子彭某乙家中后,彭某某发现自己的存折被人支出1000元,便怀疑是彭某乙夫妻所为,并质问彭某乙,父子发生争吵。争吵后,彭某乙夫妻二人不再给老人做饭,家中不备粮食、蔬菜和柴木,一到用餐时间彭某乙夫妻便到本村岳母家,把彭某某夫妇扔在家中不管。彭某某因此与彭某乙再次发生争吵,彭某某一气之下将彭某乙家的电视机、家具砸坏,做饭用的大锅砸漏。彭某乙情绪激动,要动手打彭某某,被围观群众劝止。彭某乙报警,民警到达现场了解事情经过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诫,建议双方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调解。2020年1月5日,彭某某来到调委会,请求调委会出面调解。经征得彭某乙同意,调委会当即受理此案。

【调解过程】

本案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赡养纠纷。当事人彭某某因怀疑次子彭某乙偷偷支取了自己的存款而与其产生矛盾,导致彭某乙不履行赡养义务,将老人置之不理。而彭某乙认为彭某某没有证据证明存款为自己支取,无端怀疑,是无理取闹,而且彭某某将其家电家具损坏,并把锅砸漏,这在当地属“奇耻大辱”,对于这样糊涂的老人,他要与之断绝关系。双方分歧较大情绪激动,在调解现场不能冷静对话,给调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当天调解没有取得有效进展。调解员分析认为,解决此纠纷事小,解决老人今后的赡养问题事大,因此决定择日召集彭某某与其四个子女及儿媳、女婿等全部到场进行调解。当晚,调解员将彭某某与老伴暂时安置在其次女彭某丁家。 次日,调解员通过调查得知,四个子女中彭某某比较偏爱次子彭某乙。彭某乙刚结婚时曾与父母在一起生活,其间,老两口的地都由彭某乙耕种,彭某乙盖新房彭某某也出资帮助,这也引起了彭某某大儿子彭某甲的不满。彭某乙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不善言辞,家中大小事务均由其妻子李某作主。李某性格泼辣,时间长了,难免与公婆发生矛盾。后彭某某与彭某乙分家单过,虽偶有矛盾,但互不牵扯,倒也相安无事。近几年彭某某和老伴年事已高需要子女照顾,与子女们协商老两口在子女家轮住,矛盾又显现出来。通过对彭家矛盾的调查,调解员对事件的来龙去脉有了初步了解,经集体讨论认为,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老人处事方法简单粗暴,二是子女当中有人精于算计,不负责任。 1月7日,调解员将彭某某及四子女约到彭某丁家中,就彭某某的赡养纠纷展开调解。调解员首先向四子女普及法律: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然后,调解员对四子女进行了教育: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孝顺父母是做人的最基本要求,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父母把我们养育成人,孝顺父母,是一种感恩、一种良知、一种责任。四子女听后连连点头,彭某乙也低下了头。最后,调解员对彭某某进行了批评,告诫他要收敛暴躁的性格,改变与儿女相处的简单粗暴方式,多理解儿女的难处。彭某某表示,不再追究存款一事,今后一定与儿女好好相处。 为彻底解决彭某某夫妇赡养问题,考虑到彭某某和老伴的实际情况,调解员提出三个赡养方案:一是彭某某与老伴去敬老院生活,所需费用由四个子女均担;二是彭某某和老伴到大女儿家居住,其他三个子女负担赡养费;三是彭某某和老伴还在自己的家中居住,由四个子女轮流回家照顾。彭某甲、彭某丙、彭某丁表示对三个方案都没有意见,不论选择哪个,他们都会配合完成。焦点又落到了彭某乙身上,考虑到彭某乙妻子李某的性格,调解员单独对李某进行了说服教育,李某表示听了调解员一番话,自己进行了反醒,之前自己确实有些地方做得不好,今后一定好好孝敬老人,也为自己儿女作出表率。彭某乙表示,四兄妹经济都不富裕,老人有地、有房,没必要花钱去敬老院,可以在自家养老,由四兄妹轮流回家照顾。调解员又征求彭某某意见,彭某某表示,愿意听从儿女们的安排。至此,一起家庭赡养纠纷圆满化解。

【调解结果】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由四个子女出资出力,对彭某某的住房进行修缮,在房屋未修缮完毕前,彭某某与常某某暂在彭某丁家居住; 2.待彭某某房屋修完毕,彭某某与常某某回自家居住,从长子彭某甲开始,每人去父母家照料服侍一个月; 3.彭某某和常某某生活所需费用,除去老人的土地承包收入外,由四个子女均摊。如遇老人生病需住院治疗,所需费用除去医保报销部分,剩下由四个子女均摊。 事后,经调解员回访,彭某某一家相处融洽,再无纷争。

【案例点评】

家庭矛盾的调解看似简单,实则非常复杂。本案纠纷发生的原因在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理解和包容度不够,部分子女对赡养老人的义务认识不足。调解员首先了解彭家各个成员的牌气秉性,处事风格,个人素质,家庭积怨,做到心中有数。之后对四子女进行普法和亲情教育,并着重对性格泼辣的彭某乙妻子李某进行说服教育,提出赡养方案,最终使得彭家赡养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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