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强奸罪被判入湖北省襄南监狱服刑人员魏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8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魏某,1970年10月出生,50岁,文盲,农民,已婚,育有一儿一女,父母双亡,家庭经济状况差,因犯强奸罪被判刑八年,2016年8月被送入监狱服刑改造,因其存在自杀危险,被确定为重大危险类罪犯。 魏某是搬迁户,一搬到新址就与当地人格格不入,经常受欺负,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吃饱饭的时候很少,性格慢慢变得非常内向、自卑,后来经人介绍,找了一个有癫痫病的老婆,虽不满意但当时那个状况只能如此。婚后,一个人在外面打工养活五个人,老婆,两个孩子,以前父亲还在,生存的压力很大,因妻子有病,一时糊涂,犯下大罪。 主诉和个人陈述。 1.主诉 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出去后也没有前途,身边的人都知道我犯的罪,我就成了过街老鼠,确实不想活了,在看守所的时候我就有这样的想法,有两个多月了。 2.个人陈述 我的犯罪对孩子的伤害太大了,老婆有病管不了孩子,也做不了活。老大是女儿,14岁,学习不好,我出事后,家里也就断了经济来源,她辍学在外面瞎混。老二是个儿子,9岁,同学们天天嘲笑他没有爸爸,将来长大了,如果他干了违法乱纪的事情,我就没脸说他,没脸教育他,不论什么时候我都给予不了他们什么,需要我的时候我不在,不需要我的时候我又出现了。以后出狱了也不好面对现实,现在悔恨也晚了,不管怎样,就是死路一条,不好面对,怎么都不好面对,现在只期望借助监狱民警的力量,把我和妻子的离婚事宜解决了,这样我也轻松了,包袱没有了,负罪感小一些,我自己一走了之,了无牵挂。 心理测量试果:自卑、焦虑感较强,忧虑抑郁,忧心忡忡,对自己的将来或前途缺乏信心,沮丧悲观。缺乏安全感,心身疲乏,伴有失眠、恶梦、恐怖,冲动等现象。 民警和互监组罪犯的反映:魏某比较老实,劳动任务基本能够完成,但睡眠不好,食欲很差,不怎么合群,由于本身性格就很孤僻,加之所犯罪行,没人跟他玩,更觉边缘化。 心理咨询师行为观察:满面愁容,目光无神,不与人对视,唉声叹气,谈话中哽咽。内疚、自责、沮丧,情绪低落。 心理评估及依据:通过对魏某的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心理评估分析,魏某知、情、意统一,自知力完整,有改变现状的愿望,无明显的感知觉异常,家族无精神病史,其本人状况也可排除精神病。综合分析,可以评估魏某为:严重心理问题。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矫治目标 1.近期目标:减轻求助者的心理压力,缓解不良情绪,打消自杀念头。 2.中期目标:解决焦虑、抑郁、冲动、入睡困难等不良情绪反应,降低无助感,帮助其树立正确认知,提高改造积极性,使魏某重新面对自己的困境。 3.最终目标:帮助魏某把危机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点,重建新的认知模式,树立信心,提高他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心理健康。 (二)理论原理与方法 1.合理情绪疗法是美国心理学家埃利斯于20世纪50年代首创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该理论认为,使人们难过和痛苦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事情的不正确解释和评价。事情本身无所谓好与坏,但当人们赋予他自己的偏好、欲望和评价时,便有可能产生各种无谓的烦恼和困扰。 2.危机干预法。美国学者柯金在1976年指出了危机干预的直接目标:一是减轻当前的危险,诸如焦虑、迷茫、绝望。二是恢复自杀者与亲人间的联系。三是帮助自杀者明白应该做的事。四是帮助自杀者挖掘自杀的根源。五是发展新的态度、行为与应对技巧。 (三)咨询过程 1.第一阶段:初诊接待 目标:遵循尊重、热情、真诚、共情、积极关注的原则,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缓解求助者的心理压力,使其打消自杀念头。 咨询过程:第一次咨询师让魏某充分宣泄情绪,耐心倾听,并给予情感上的支持,表达理解和关怀。既让咨询师了解了主要问题,也使他的情绪开始稳定。咨询师肯定了魏某来求助是明智的选择,并明确而清楚地告诉他:结束生命好像是一了百了,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但绝对不是最好的方式,让我们共同来寻求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方式。 2.第二阶段:心理诊断阶段 根据ABC理论,对求助者的问题进行初步诊断。通过与求助者交谈,找出他情绪困扰和行为具体表现(C),想离婚,想自杀,一了百了,以及与这些反应的诱发事件(A),即自己犯了罪,失去了自由,妻子癫痫病没有劳动能力,两个孩子未成年,生活没有着落,也担心他们过早踏入社会变坏(B)。既对他过分概括化和逃避困难进行初步分析,同时,向其介绍合理情绪疗法以及有关的“ABC”的原理,使其接受这一理论并对自己问题进行分析。 依据“ABC理论”,分析魏某内心存在两种不合理信念。 ①过分概括化。当生活中发生了几件不如意的事情时,魏某便认为自己没用,不能照顾家庭,不能亲自抚养孩子们长大,是自己毁了这个家,毁了孩子们的前途,于是产生自卑感,感到生活没有意义。 ②逃避困难。魏某性格中存在懦弱的一面,认为面对现实中的困难和自己所承担的责任是件不容易的事,倒不如逃避它们。面对自己背叛了妻子,家庭经济困境、女儿辍学、儿子因别人嘲笑他没有爸爸不想上学等问题,魏某并没有作理性分析,努力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选择逃避——过分自责、自罪、否定自我。魏某这种逃避态度并没有使问题得到解决,反而使自身的痛苦更加强烈。由于魏某性格因素,潜意识中的压抑长期得不到释放,进而转向对内攻击——选择自杀,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解脱自己,以达到逃避现实的目的。 布置作业时让他换位思考,让他和儿女角色互换,怎么看待他的父亲。评估:魏某较为配合,从细节表露出对亲人的留恋。这阶段咨询目标基本实现。 3.第三阶段:领悟阶段 进一步使魏某领悟自己的问题和不合理信念的关系,使他痛苦的并不是愧对家庭,愧对孩子,家庭经济困境等事件本身,而是他对事件的看法和信念,他应该对这种后果负责,只有改变了他的不合理信念,才能减轻或消除他目前存在的各种症状。应用合理情绪疗法改变求助者的认知错误,恢复对生活的信心和对社会的适应能力,使魏某重新面对自己的困境。 通过三、四次交流后,咨询师帮助魏某分析:想自杀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行为,是不想承担起做父亲和做丈夫的责任。犯罪已成为不可改变的事实,不去努力解决后续问题,一味求死、求解脱是懦夫的表现。亲人生活上有困难,其他亲戚和社会不会坐视不管。 4.第四阶段:修通阶段 在第五、六次咨询中,咨询师帮助魏某修正原有的非理性观念并带之以合理的信念:“自杀一了百了”取代为“我是一个丈夫和父亲,要承担家庭责任”;“犯了罪遭人嫌弃”取代为“只要真诚改过,最终会获得原谅”;“离婚甩包袱”取代为“这样想太没有道德了,只有踏实改造,加速新生的步伐,早日回到家人身边才是正确的选择。 5.第五阶段:再教育阶段 通过咨询后,魏某的观念有所改变,有了一定的咨询效果。为了使求助者获得的新观念得以强化,以便在咨询结束后仍能用学到的东西应对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更好地适应现实生活,咨询师向其说明监狱的减刑、假释等相关政策,鼓励他只要树立正确的改造态度和改造目标,积极投入到改造中去,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缩短刑期。还可以挣低工资,补贴家用。咨询师还教给他自我放松技巧。比如:深呼吸、想象放松等。 (四)社会支持 首先,通过监狱相关部门协调监区与魏某家庭所在地的司法局安置帮教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解决其家庭实际困难。帮助两个孩子安心读书。其次,进行家访,与其妻子和儿女沟通,鼓励其子女安心读书,并告诉两个孩子,父亲很想念他们,他们是父亲的希望,是父亲安心改造的精神支柱,希望儿女能到监狱来看望父亲。第三,向监区民警说明他的心理特点,在管理上讲究一些策略,多用一些鼓励的方式,发现、鼓励求助者的闪光点,逐渐树立该求助者的自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求助者的自我评估:通过认知的调整,能够接受现实。消除了自杀的念头,生活基本恢复正常,心情也好了许多,能正常参加劳动和学习,晚上睡觉踏实,噩梦少多了。 管教民警反馈:魏某情绪明显好转,参加学习,训练积极,能按时完成劳动任务,服从管理,积极改造,还将自己辛苦挣得的低工资五百元寄回了家中。 测试结果表明魏某目前的焦虑抑郁症状明显减轻。 咨询师的评估:近期目标方面,魏犯明显减轻焦虑、抑郁的不良情绪,睡眠好转,饮食恢复正常,能与他人说笑,人际沟通逐步好转。学习能集中精神,积极参加劳动。最终目标方面,求助者的认知方式和对待挫折态度己向良性发展,愿意用积极心态来对待面临的困难,尝试用积极的行为去适应环境。根据魏犯实际情况,跟踪回访半年。 从对魏某的心理危机干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魏某不愿面对家庭的困境,自己又不想承担起做父亲和做丈夫的责任,错误的观念导致了错误的行为,是本案关键所在。在实际工作中,处理类似情况要果断,既要同情关怀,又要一针见血,指出问题的实质,抓住问题的关键去突破,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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