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李某,女,1999年6月出生,河北省三河市人,初中文化程度。2016年12月29日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李某幼年时,父亲常年在内蒙包揽建筑类工程,母亲在河北老家经营理发店,父母二人为了家庭生计长期分居,李某自幼被爷爷奶奶抚养直至上小学才回到母亲身边。没过几年李某母亲又有了二胎弟弟,更无暇关注李某成长教育。母亲在得知父亲出轨多年后提出离婚,但家庭战争并未因为父母离婚而熄火,父母仍生活在一起且见面就因金钱和琐事争吵,李某童年笼罩在家庭争执的战火中,内心孤独,缺少关爱。 (2)社会经历:李某小学毕业的暑假,因热爱鬼步舞而结识了一些社会青年。社会青年带着李某学抽烟、混网吧、进酒吧直至夜不归宿。父母认为管不住李某,开学后把该犯送进一个“军事化”管理的问题少年矫正学校,花钱找人教育孩子。可父母万万没有想到,李某在这所学校又认识了更多来自全国各地的问题少年,这些管不住的学生大部分都有吸毒贩毒经历。矫正学校毕业后李某更加肆无忌惮的自暴自弃,从第一次被骗吸毒,到聚众吸毒、以贩养吸,一步步走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2.入监改造表现 李某入监体检显示患有梅毒、哮喘等多种疾病。入监初期长期在监狱医院进行治疗。李某敏感多疑,常常猜忌她犯歧视自己,平时形影孤单并十分自卑;思想偏激,情绪焦虑,心胸狭窄,争强好胜攻击性强,人际关系紧张。经过干警的耐心细致谈话引导,总结分析该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1)家庭教育缺失。 李某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父母间常年争吵忽视对李某关爱。父母心情不好时就将矛盾转移到她身上,对其进行暴揍是常事,导致据李某心理自卑麻木,处理问题简单粗暴。 (2)受教育水平低 李某受教育水平较低,早早辍学混迹于社会,法律意识薄弱,一步步走上了吸毒贩毒的人生歧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扭曲,不以危害社会为耻,反以为荣。 (3)自身原因 李某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且患有梅毒、哮喘等疾病,常徘徊在自卑与自负的边缘。自卑是因为患有性病等传染性疾病,认为别人看不起她。自负是因为自己年龄小混迹社会时间长,自我感觉与众不同。在改造中遇到挫折或者与他犯发生冲突自己不占理时,会采用极端方式自伤自残加以报复。 3.心理行为表现 针对李某各种异常表现,监区干警对其进行了相关量表的测试: ①症状自评量表(SCL-90):总分1.9分,强迫症状2.2分,焦虑因子2.2分,恐怖因子3分,敌对因子3.5分,其他因子未超过2分。②艾森克个性测验(EPQ):中性偏内向个性,胆汁—忧郁质,情绪严重不稳定,控制能力差,缺乏同情心,对立情绪明显,可能会出现冒险行为。③焦虑量表(SAS):粗分45分,标准分56分,属于轻度焦虑。④D抑郁量表得分T92,属于无积极情绪,常处于自卑状态,做事缺乏激情和勇气,悲观,心理沉重感强,虽给人内向的感觉但易烦易怒,心理动力不足。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匮乏,对自身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清,三观扭曲。 (2)性格因素:性格冷漠,叛逆心理较强,爱钻牛角尖。 (3)心理因素:自卑心理严重,防备心理较强,敏感多疑,有一定的掩饰心理。遇到问题不能采取有效的方式排解,习惯采用自我伤害方式。 (4)身体因素:长期吸食冰毒,常以自残自伤寻求精神刺激。研究显示,自残和毒品一样都具有成瘾性,自残所带来的痛苦会在短时间内促进内啡肽(快乐因子)的释放,使人产生精神依赖;加之李某患有梅毒和哮喘等多种疾病,在他犯面前较自卑,哮喘发作时也不愿就医,时常表现出厌世情绪。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李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成立攻坚小组,制定详细的攻坚计划,按步骤、分阶段对其开展教育转化。 (1)通过监区思想教育课,强化法治、道德等内容的教学安排,抓住教育契机,重塑该犯“五观”。课堂中注重与该犯的互动,引导李某谈体会、讲心得。李某有一定的舞蹈功底,我们鼓励李某发挥所长,积极参加狱内各种文艺汇演活动,展示自我闪光点,斩获自信。 (2)在对李某进行矫治的过程中,干警运用了认知行为疗法(CBT)和涂色疗法(coloring therapy)对其进行干预。在认知行为疗法(CBT)过程中通过谈话治疗用目标导向与系统化的程序解决李某丧失功能的情绪、行为和认知,强调理解、容忍和接纳情绪的干预措施,帮助其减少来自他人对自己或者自己对自己评判的威胁,关注自我接受和自我价值的感觉,逐步将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从他人的想法和感受中分离出来;准备一张复杂结构的线图和彩笔通过涂色疗法(coloring therapy)缓解压力,减轻焦虑。该犯首先将注意力转移到画有复杂图形的画纸上,然后根据纸上的结构开始整理思绪,接下来摒除杂念进行冥想和创作,看着图画在自己笔里变得不一样,给其带来愉悦与充实,最终达到解压和缓解焦虑的目的。 (3)干警通过亲情电话与其母取得联系,说服母亲用爱温暖李某孤寂的心。母亲对自己的失职深感内疚,表示一定不离不弃。在干警的引导下,李某与母亲通话时,母亲敞开心扉,与女儿进行了推心置腹的沟通,表达对其的接纳和关爱,并鼓励其树立改造目标,遵规守纪早日与家人团聚。李某从母亲的关心问候中感受到了亲情的力量,改造态度逐渐好转。 (4)在矫治过程中,干警不仅采用相关矫治方法进行个别矫治,还充分依托监区整体的改造环境,从外围催化巩固矫治成果。在各个改造现场适时关注李某改造状态,遇到不足及时加以调整帮助其改正,对其改变进步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每逢有文艺汇演,均安排其积极参与;在生活中,引导李某在与他犯交往中注重共情、换位,使得其逐渐融入了集体,矫治效果越来越好。 6. 预期矫治目标 (1)李某梅毒和哮喘等病情通过治疗得到有效控制,改造中淡化对其身体疾病的关注。加强守规守纪意识,减少违规违纪现象,努力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 (2)认罪悔罪意识加强,深刻反思自己的罪行给国家、社会和家庭所带来的危害,使其真正敬畏规则、敬畏法律。 (3)改变思维方式,树立正确“五观”,遇到问题找正确的解决办法,传递正能量。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教育矫治,李某目前能够彻底认罪服法,积极遵守监规纪律,与他犯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通过自己的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家庭的心愿强烈,服刑期间该犯获得减刑一次。 通过李某的矫治个案的实施与总结,在教育改造管理实践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一是要善于通过言语、行为的细枝末节发现问题的本质,追根溯源、抽丝剥茧,这样解决问题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二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唯一,在使用时要注意掌握好度、控制好节奏。同理,矫治方案也不唯一,要随个案和环境的改变做出及时、有效地调整;三是各方力量多管齐下,人的心理需求是多层次、多元化的,关注片面,只能暂时解决问题,但从长远来看,还会存在隐患。因此,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以发散的思维和眼界去寻求力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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