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人员刘某回归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对戒毒人员开展出所前回归适应性教育是戒毒模式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戒毒模式“四期”中的回归适应期的重点工作就是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搭建后续帮教平台,修复家庭关系,寻求社会支持,从而达到巩固戒治效果和保持操守的目的。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刘某,男,未婚,大专文化,父母离异。因爱慕的女孩吸食冰毒,为帮助女孩戒毒而吸毒,2016年入所强戒。入所初期用《16PF》测试其具有:乐群性、兴奋性、自律性的正向,个性温和,攻击性弱,善于交际,思想活跃,无精神病性症状,思维正常。 刘某调入大队后能够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范,积极参加各类戒治活动。2018年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前期出现焦虑、困惑、紧张、缄默、忧虑、自信心下降等心理状况。在民警谈话引导后,主动找民警谈话,坦诚回归前存在以下问题: 1.由于即将期满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在思想上对其今后如何面对朋友、家庭、工作等问题存有茫然和困惑心态。 2.害怕因自己吸毒影响自身的社会形象,担心在将来与同事交往及婚恋中带来较大负面影响。 3.看到复吸人员较多,担心自己抵抗不住毒品的诱惑,进而复吸。 刘某在戒治中认识到自身吸毒给亲人和自身带来的严重危害,尤其是即将回归社会,面对吸毒给自身带来的负面影响,心理矛盾强烈,难以安心戒治,积极性降低,对戒治效果产生不利影响。再次用《16PF》测试,出现乐群性的反向、敢为性的反向和忧虑性正向。 原因分析综合起来有以下几点: 1.回归教育期强戒人员普遍对其今后如何面对就业、生活、家庭关系、子女受影响程度、抵制不良诱惑,控制心理渴求度等问题上存有茫然、恐惧等不良情绪。 2.回归教育期强戒人员在家庭及社会照管、监管系统未完全运行成熟的情况下,再社会化过程中自身无力改变压力状况时,易受外因影响复吸。 3.已回归社会的戒毒人员面对压力出现心理问题时,在自身不能有效解决的情况下,很难寻得到有效的帮助。 4.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后被边缘化导致社会功能恢复受阻。 (二)制定矫治方案 1.系统讲明开展回归社会适应期教育的目的和意义,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 2.在回归适应期教育内容中适当增加心理调适和承压方面的内容,使其学会正确处理来自社会压力的技能、掌握社会力量帮助的技能。 3.通过正面引导,巩固戒毒信心,强化戒毒意志。 4.帮助其强化自我管理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增强抵制复吸诱惑的能力。 5.坚持平等、真诚、尊重的原则,以心交心,赢得戒毒人员的信任,掌握戒毒人员的真实想法,引导和帮助戒毒人员消除心理危机,坚定信心,最大限度的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巩固整体戒治工作的成果。 (三)方案实施成果 通过以上有针对性工作,刘某情绪逐渐稳定,焦虑、困惑、紧张、缄默、忧虑等心理状况、情绪困扰和障碍基本消除,解除前心理状态趋向良好,戒毒意志得以保持,对回归后将承受的社会负面影响有正确认知,自信心有了较大改善,为顺利融入社会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2018年刘某出所后,刘某与大队民警保持电话联系,在家庭、婚姻、社会生活等方面给与一定的指导帮助,巩固戒治效果,进而实现长期保持操守的目标。

【案例思考】

本案例给我们的启发是:充分发挥戒毒场所丰富的教育矫治优势,积极开展后续照管相关工作,将所内的教育矫治功能向所外延伸。通过利用退休民警发挥余热,或在职、有教育矫治经验、且年龄较大,又不适宜从事一线工作的民警进入社区等方式,与公安、社区等政府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联合,监督、引导和帮助已回归社会的吸毒人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戒毒,解决他们再社会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被边缘化导致再社会化恢复受阻的问题,进而达到引导和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长期保持操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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