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福泉监狱服刑人员胡某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胡某某,男,1981年9月生,小学文化,江西省余干县人,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 入狱前,胡某某与妻子生育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胡某某怀疑妻子被其姐介绍给他人当“小三”,2017年至2020年期间,为报复妻子的姐姐,七次强奸其妻子姐姐的女儿(未成年),并致其怀孕,性质恶劣,影响极坏。2021年2月1日因此案被投入贵州省福泉监狱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个性特征:胡某某从小在其哥哥的庇护下长大,自私心理较重,寡言少语,报复心强,文化水平低,认知能力低下。 2.家庭情况:胡某某因此案导致家庭关系特别紧张,妻子要求与胡某某离婚,胡某某承受不住压力,多次想要自杀,入狱前曾喝农药自杀一次未果。胡某某入狱后与妻子就三个孩子抚养问题进行交流,特别是针对大女儿和小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二人争论较为激烈,双方都寸步不让。胡某某在谈话过程中透露若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自己在改造中也将没有盼头。胡某某妻子还告知胡某某的母亲身体不好,嫂子身患癌症,哥哥的生意也因此关门停业。结合上述各种因素以及胡某某表现得情绪低落,眼泪直流,存在自杀的现实危险。 (二)监内现实改造表现 1.寡言少语,性格孤僻。自入监后,胡某某寡言少语,在民警与之谈话过程中,不愿意说自己的案情,多次泪流满面,负罪感较强。在谈及家中父母年事已高,身体不好,担心见不到父母时,表示自己改造压力较大。性格孤僻,很少与其他罪犯接触和交流。 2.刑长悲观,抗压能力低。民警经与该犯谈话得知,胡某某认为自己的刑期长,在服刑改造期间如果出现父母离世、孩子无人照管导致出意外或是自己在与其他罪犯发生严重冲突等重要事件时,自己可能没有勇气面对改造,心理承受压力的能力较低,遇到挫折容易轻生。 (三)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胡某某犯进行危险性评估,自杀的风险性属于高度,随时有自杀的现实危险,因此监狱将其列为危险犯进行教育管控。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家庭因素:胡某某家庭关系不稳定,担心妻子的姐姐报复自己的女儿,妻子又提出离婚,觉得生活无望。 2.性格因素:胡某某性格内向,沉默寡言,情绪低落,行为消极,很少与他人接触和交流,以自我为中心,自控能力差,做事不考虑后果,听不进民警察平时的教育,对劳动任务更是敷衍了事,存在悲观厌世的心态。 3.心理因素:罪责感强烈,不敢面对未来而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缺乏明确的改造意识,改造信心严重不足,身份意识差,自私、容易冲动,遇事就往坏处想,破罐子破摔。 (五) 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胡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胡某尽快放下包袱,早日认罪悔罪并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1.加强法制教育 从懂法、知法、守法对其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引导,通过小故事普法和刑法讲解,增强法律意识。 2.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 利用罪犯兴趣小组积极改造的力量,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帮助胡某某培养兴趣爱好,使其能逐步融入到监组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氛围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兴趣小组内引导胡某某与他犯正常沟通,鼓励其积极发言,对其合理诉求予以解决。 3.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 合理安排劳动任务,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让胡某某在尽力劳动便能完成劳动定额任务的前提下,激发劳动的信心,培养积极劳动的习惯,走好接下来的改造之路。 4.亲情帮教,心理干预 (1)第一阶段:试探评估,打破缄默。最初接触以试探性谈话为手段,评估其人格水平为目标。针对其缄默使用了两种方式。 一是非言语性倾听。在谈话中试探性问胡某某问题,但胡某某不作声。考虑到可能触发了其对抗情绪,继续说教也不会起到任何效果,反而会引起胡某某更大的敌对心态,于是心理咨询民警采用相对温和的目光与胡某对视,全程约45分钟。随后在没有作声的眼神交流中民警及时告知胡某某谈话结束。让胡某某知道,整个教育过程并没有因为他的沉默而失控。在个别谈话教育时,即使双方没有说话,也有大量的非言语信息在传递。此时,民警对来自罪犯的非言语信息的捕捉与解析显得尤为重要,同时也对自己内心所发生的一切有所觉察。 二是欲擒故纵。第二次谈话时民警告知胡某某如果不想说,可以不用说话,随后民警问了两个尖锐的问题,胡某某忍不住打破了缄默,尽管语言中带有对权威的挑衅。胡某某的行为目的是想让民警体验失控感,你越希望他说,他就越沉默,反之亦然。只要胡某说话,他就有了新的关系体验,警囚之间的关系获得了里程碑式的发展。 (2)第二阶段:摄入信息,心理介入。打破缄默后,胡某某不断贬低监狱管理水平、贬低民警素质。这个阶段民警进一步倾听语言中的信息。 民警深知胡某某对监狱管理和民警素质的贬低,目的是发泄心中的情绪,如果此时民警强行呵止,其必然退回到缄默状态。考虑到这是其不良人际模式的一部分,为了不强化这种模式,民警保持了克制,耐受着来自胡某的攻击。当胡某无法诱发民警与之对抗时,内部冲突无法外化,其内在如同无法泄气的高压锅,全身发抖、血压飙升,事后意识到情绪问题已影响躯体健康,焦虑投向自身,并主动申请心理咨询。在胡某某的倾诉中民警发现胡某内心压抑了大量的内疚感:一是神经症性内疚,来自于他对妻姐的敌意,这部分被强大的超我压制;二是真正的内疚,来自于与妻子,乃至妻姐沟通太少,听不进父母的劝解;三是存在性内疚,来自于偏见的心魔和不计后果的冲动。通过帮助胡某某进行疏导,胡某的内心世界也逐渐打开,为民警进行心理介入开启了通道。 (3)引入亲情帮教,联系监狱相关业务部门对胡某某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胡某某的性格上是存在个性缺陷的,虽然先前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家庭关系将决定这名服刑人员是否能真正的改造成功,身心康复。服刑人员指导中心民警与胡某某户籍所在地司法局取得联系,当地司法局通过开展多方工作,终于促成了胡某某父母、妻子、孩子和其妻姐与他的视频会见。 在亲情会见过程中,胡某某最为担心的两件事都得到了妥善解决。一是离婚后三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胡某某表示想要自己的父母和哥哥代为抚养,经过协商,该犯妻子获得儿子的抚养权,胡某某获得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同时胡某的父母和哥哥都愿意代为照顾两个女儿,胡某某放下了关于孩子的包袱。二是担心妻姐报复自己女儿的想法,在监狱服刑人员指导中心和司法局的合力调解下,胡某某通过与父母的交谈得知误解了妻姐之后现场对其妻姐作了真诚的道歉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其妻姐表示既然胡某某的行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罚,承诺不会对两个女儿做什么,同时希望胡某某在监狱真心忏悔,重新做人。胡某某还向父母和妻子表达了忏悔之意,家人都表达了希望胡某某悔过自新,早日回归家庭照顾女儿的想法。 通过这次的亲情探视,我们不仅看到胡某某流出了真情的泪水,更看到了我们教育转化工作的希望,增强了民警对胡某转化的信心。通过情感召唤,胡某某感受到了人间自有真情在,也认识到要对亏欠的情感亲情进行弥补,进而学会如何对被伤害者进行忏悔和补偿。 (六)预期矫治目标 1.让胡某某能够正确走出心理阴霾,能够正确面对现实,积极投入改造。 2.转变认罪悔罪态度,使其认罪悔罪,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深刻认识犯罪的主观原因,深挖自己的犯罪根源,意识到自己所犯罪行对社会的危害,主动认真投入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一)矫治成效 经过民警近一年的教育矫治,胡某某的改造状态有了较大的改变,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身存在的我行我素行为得到一定纠正,同时胡某某还主动来找民警要求多干活。总体来说胡某某的个人改造有了一定的进步,今后的改造过程中,监狱将在巩固现有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引导胡某某改过自新,进而走向改造正轨,使其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得到进一步转变,胡某某也表示想要积极改造,早日出狱去照顾父母和孩子。 (二)矫治体会 在胡某某的矫治过程中,民警深刻体会到对于这类自卑心理强、有自杀现实危险的罪犯需要用不同类型的矫治方案来实施,一定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教育改造并非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需要循序渐进,只要我们用心、用情,就一定能并取得实际成效。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