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成功矫治“三无”戒毒人员赵某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当前,我国禁毒形势依然严峻,吸毒人口较多,部分吸毒者因吸食毒品而与亲人断绝关系,处于社会边缘,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戒毒期间,无亲人探访、无亲人通信、无亲人汇款的“三无”戒毒人员戒治信心不强、戒治意愿不强,给场所教育矫治工作带来了难度。现通过戒毒人员赵某的综合矫治个案,以点带面,探讨“三无”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的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赵某,女,1998年生人,大学本科文化,无业,未婚,黑龙江人,无刑事案件犯罪记录。2019年经朋友介绍开始吸食冰毒,同年3月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2019年4月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并社区戒毒;2019年9月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并转强制隔离戒毒,于2019年9月被送到辽宁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赵某出生在农村,父母都是普通的农民,上学时成绩较为优异,顺利考入大学,成为村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让其父母深感骄傲。进入大学后,赵某身边同学多是来自城镇或城市,家庭条件较好,赵某与身边同学没有共同语言,难以融入新环境,产生自卑感。大学毕业后,赵某没有找到正式工作,待业期间结识了一些“社会朋友”,并经朋友引诱开始吸食冰毒,父母因其吸食毒品与其断绝关系。 二、现实表现 刚入所时,赵某沉默寡言,不愿与人交流,离群索居。面对民警的关心,她通常采取回避的态度,不愿多谈,也常常以各种理由逃避康复训练和戒毒教育学习。 2019年10月,赵某分到中队后,行为散漫,内务、个人卫生不合格,缺乏组织意识、纪律意识,不服从统一管理。在与人交际时,以自我为中心,比较悲观、情绪化、敏感、多疑,不顾其他戒毒人员感受,无法快速融入所内的戒治生活,其缺乏积极戒治的心态。 初步判定为:赵某以自我为中心,自卑,多疑,缺乏戒治意识,无主动戒毒意愿。

【案例基本情况】

大队在了解赵某的情况及入所表现后,决定根据赵某自身特点制定专项矫治方案,帮助其成功戒治。 一、吸食毒品原因及戒治状态成因分析 1. 心理因素 赵某在上大学前,在学校属于优等生,在村里属于出息人,在家中属于全家希望;上大学后,发现自身与他人差距较大,家庭条件不如他人;大学毕业后,又一直找不到满意的工作,自尊心一再受挫,心理落差极大,自身又无法适应调整。 2. 性格因素 赵某的入所心理测试,EPQ测试结果为抑郁质;入所后,通过干警与其交谈,及其他戒毒人员反馈综合来看,赵某性格孤僻、敏感多疑、多愁善感、胆小懦弱、被动没主见,在行动上好高骛远、好逸恶劳、好生闷气、优柔寡断。 3. 环境因素 赵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未找到工作,又不愿意回到农村家中,结识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经常与他们出入娱乐场所,并在朋友的引诱下开始吸食毒品,成为了“瘾君子”,与昔日的朋友、同学渐行渐远,逐渐失去联系,父母也因其吸食毒品而与她断绝关系,身边只有毒友。 4. 社会因素 赵某吸食毒品后,周围亲友集体保持沉默,假装没有注意到她吸食毒品,这种集体性的沉默,对赵某吸食毒品视而不见的行为,促成了赵某的自我否认。加之,赵某深知吸食毒品的危害,但周围人对此却置若罔闻,使得赵某认知产生混淆,进一步选择自我否认,深陷吸食毒品泥潭。 二、方案制定与实施 大队根据对赵某的研判分析,决定以增强戒治信心、重拾亲情、掌握技能为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引导、帮助赵某改变认知方式,转变戒治心态,修复家庭关系,全面提升其据毒抗毒能力。 1.个别教育,增强戒治信心 个别谈话,深入交谈交心。虽然赵某对个别谈话教育有抵触情绪,不愿与民警进行深入交谈,但民警坚持不懈,经常找赵某聊天,建立个人教育矫治档案,及时记录个人状况及心理状态,及时调整教育矫治方案细节,讲时效、重落实。通过民警的长期坚持,赵某终于对民警打开心扉,讲述自己从农村到城市、从“出息人”到“瘾君子”的心理转变,从一个自尊自爱的人到被毒品控制的“瘾君子”的不甘心和不得已,在民警的帮助下,赵某认识到,自己走到今天都是毒品所害,对毒品深恶痛绝,表示以后再也不吸食毒品了。 心理疏导,转变思维方式。赵某初次吸食毒品的原因,入所后戒毒状态的不稳定,都与自身性格特点和思维方式有关。在对赵某的个别教育中,民警注重对赵某进行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师向赵某介绍合理情绪行为疗法,使其认识到自己有遇事爱往消极方向去想的思维定势。通过数次咨询,赵某开始正视自己的问题,能够运用合理情绪行为疗法重新认识自己、建立自信,并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重塑良好的人际关系。 2. 重拾亲情,激发戒毒动力 主动联系,寻求沟通和解。赵某的父母因其吸食毒品、屡教不改,最终伤心与其断绝关系。赵某自强制隔离戒毒以来就是一名“三无”人员。赵某一方面觉得愧对父母,一方面又因为父母对她不管不顾而心有怨恨。干警在了解这一矛盾心理的前提下,积极与其父母取得联系,告诉他们赵某在戒毒所取得的点滴进步,让他们真切感受到赵某的戒治决心。干警还鼓励赵某,让她用书信的形式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悔过之情和戒治决心。通过不懈努力,在赵某入所一年后,其父母终于来所探视,赵某与父母之间最终实现了沟通和和解。 互帮互助,打开内心心结。赵某不善言辞,不愿与人沟通,还爱自己生闷气,人际关系紧张。为了帮助赵某尽快适应场所生活,中队根据其情况,挑选了两名表现良好、耐心细心的戒毒人员作为其在所期间的互助组成员。在日常的学习、康复训练等活动中,跟随其身边观察、劝导;在寝室内,也安排此二人与赵某同寝室休息,在干警的指导下,3人组成的互助组,互帮互助,相互支持,主动化解与他人的矛盾,赵某也逐渐打开内心心结。 3. 挖掘自我,做好回归准备 挖掘优势,学会肯定自我。赵某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是戒毒所里的高学历人员,能考上大学取得毕业证,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领悟能力,干警以此为突破点,充分挖掘赵某自身优势,提升其存在感、自尊心、自信心,增强其戒治信念。民警一方面鼓励赵某在戒毒教育学习过程中积极发言,给大家讲感想、讲体会;另一方面鼓励赵某竞选学习委员,帮助其他戒毒人员学习。随着戒治生活的不断丰富,赵某在一件一件小事上,一次一次发言中,体会自己的变化,增强信心,逐步摆脱对毒品的依赖,学会肯定自我。 补齐短板,踏实细心做事。赵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未找到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赵某眼高手低、好逸恶劳,不愿努力付出、容易退缩的性格。为了克服其性格缺陷,民警在赵某转入康复巩固期后,特意让赵某从事一些基础性工作,希望她能踏实工作,克服眼高手低、遇到困难就退缩的缺点。赵某也没有辜负干警的希望和信任,认真做好每一件交办的工作,尽其所能的做好每一件小事,并且主动要求学习一项技能,为回归社会做好准备。干警根据赵某自身特点及场所教育条件,为赵某提供了缝纫培训,为其回归社会再添助力。 三、矫治成效 经过一年多的教育矫治,赵某从刚入所时的沉默寡言、消极回避的戒毒人员,转变为了自信坚定、踏实肯干的戒毒典范。2021年9月,赵某按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出所时,她的父母从黑龙江特意赶到沈阳来接她回家。干警从回归社会后的跟踪回访中得知,赵某现在找了一份工作,与父母的关系也更为融洽。赵某说:“谢谢干警们没有放弃我,让我重新回到父母身边,我现在找了一份工作,虽然挣得不多,但却心里踏实。我一定会远离毒品,远离毒圈,不再让父母失望。”

【案例思考】

赵某算是“三无”人员成功矫治的例子,细观对其矫治过程,不难发现因人施策、亲情帮教、回归指导缺一不可,正是三者相互配合,才最终实现戒毒人员的成功戒治、回归社会。 一、个性定制矫治方案 每名戒毒人员因成长环境、性格特点、教育程度等不同因素导致各有特色,有时通过统一矫治方案难以达到矫治目的,就需要综合个别谈话、日常表现、行为举止、心理特点等各方面特点,有针对性的对戒毒人员进行科学、专业的教育矫治,制定个性化的教育矫治方案,实现矫治目的。 二、亲情帮教多方联动 戒毒人员多有一种被社会、亲人抛弃的心理,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与社会隔绝,更会加深他们这种被遗弃感。在进行教育矫治过程中,民警一方面要与戒毒人员共情,理解他们;另一方面要积极联系戒毒人员家属,开展亲情帮教工作,用情来感人,用情来救心。 三、回归指导必不可少 戒毒人员因吸食毒品而与亲人关系疏远,回归社会后,如果无人帮扶,又无一技之长,很容易走上复吸的道路。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部分戒毒人员因担心自己回归社会后,没有一技之长,受人排挤而不愿离开戒毒所,故而不配合戒治工作。因此,要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回归指导、技能培训,才能真正实现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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