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张某,男,31岁,四川人,初中文化。吸毒较为频繁,早期吸食海洛因,之后亦有吸食冰毒,先后两次强制隔离戒毒,性格较为偏执。自入所以来,多次表示不接受本次强制隔离戒毒决定,要求上诉、信访。大队民警帮助其提交了大量上诉材料,并与相关部门沟通,也对其作了大量的解释说明,但张某仍然坚持自己的诉求,且戒治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纪律涣散。在生产劳动方面消极怠工的同时,还经常称自己身体有病,但民警多次带其就诊后却未检查出任何病症。
【案例基本情况】
针对张某的现实表现,民警采取了逐步深入、法情并举的办法进行“对症治疗”: 第一步:深入查找性格偏执根源,掌握主动。民警通过与张某家人联系,得知张某从小与父亲关系较差,与母亲关系较好。但母亲极其溺爱,初中毕业后辍学,叛逆心理严重,与社会上的人员称兄道弟,逐渐染上了毒瘾。在吸毒的过程中,因为毒品的侵蚀,导致性格更加的偏执、孤僻。吸食毒品多年,神经中枢也受到相当程度的损害,认定本次戒毒是被冤枉的,对旁人的解释和说明完全不接纳、不相信。 第二步:真诚倾听不服戒毒决定诉求,争取信任。张某自述,2016年3月,在一次公安民警查处违章电动自行车的行动中,他与一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路人发生了矛盾,在事情处理过程中,民警得知其有吸毒史,遂带到派出所进行尿检。在讲述过程中,张某一再强调当时的民警所提取的尿样,并不是自己的尿液,是糊里糊涂签字确认的。针对张某反映的情况,大队民警高度重视,多次对其表示理解与同情,并告诉张某,会全力帮助其弄清事实,但也做好维持原判的思想准备。张某的思想在逐渐发生变化,由最初的强烈排斥民警,转变为半信半疑。 第三步:全力帮助张某积极维权,打消疑虑。当张某得知该案件已过行政复议期后,情绪十分低落、暴躁,但民警并未放弃,仍然千方百计支持张某维权。一是民警会同管理部门,向深圳当地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了解张某吸毒事实。民警得到的答复是,张某本次吸毒违法事实确凿、证据齐全,不存在冤枉的问题,但张某仍然不肯相信事实。坚持认为司法机关是在欺骗自己。二是针对张某在维权上的存在的种种法律疑问,民警积极联系社区法律援助律师,三番五次免费来所为其答疑解惑。在事实面前和律师的释法说理下,张某基本接受本次戒毒事实,之前重重疑虑基本消除,从心理逐步消除了对接受戒毒的抵触心理,但仍然在其他方面我行我素。 第四步:巧借亲情帮戒力量,放下偏执。大队民警在联系其母亲帮教的同时,从侧面了解到,张某有一个与其关系较好、年龄仿佛的表哥陈某在深圳,立即设法联系到其表哥来所面对面谈心,给予心理安抚。张某对表哥“既然复吸,就要接受戒毒事实”“安心戒治、服从管理、争取早日解戒”“三十而立,放下偏执”等规劝逐步认同,戒毒态度明显好转。 第五步:进行亲情再感召,抚平创伤。大队民警经过深入分析,一致认为张某的性格缺陷,对人的不信任,源于家庭的创伤,源于父爱的缺失。心病还需心药医。民警决定排除万难联系张某父亲来所,帮一帮、劝一劝张某。 “儿子,这些年来,我也有不对地方,请你原谅。听说你现在很浮躁、很偏执,还不服戒毒决定很不应该啊!只有戒毒才有希望,不戒毒就是死路一条。”张某在探访室流下了忏悔的泪水,答应父亲一定要好好戒毒,重新做人。
【案例思考】
近年来,性格偏执、不服戒毒决定,纠缠到底的戒毒人员有所增多。本起案例至少有以下两点启示: 一是对不服戒毒决定,不承认吸毒事实的戒毒人员要积极对待,决不能封、压、堵,搪塞了之,本案中民警在张某的案件已过行政复议期后仍积极沟通司法机关,联系律师释法说理,做到了不回避、不打压。特别是始终站在张某的立场倾听,保持接纳的态度,循序渐进地引导其向好的方向发展等做法,尤为值得学习借鉴。 二是亲情的力量是巨大的,亲情的关怀,是打开心扉最好的钥匙。张某从小与母亲关系较好,和表哥关系也融洽,他们对张某的关心与心理支持,是支撑张某安心戒毒、回归社会最好的精神支柱。尤其是父亲的到来,让其彻底转变。需要社会、家属对吸毒人员关心帮扶,做到不岐视、不放弃、不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