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监狱对主动申请立即执行死刑服刑人员马某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马某,男,1996年出生,初中文化,捕前职业为无业,广东汕头人,因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 马某从小不爱学习,喜欢玩网络游戏,好逸恶劳。父母对马某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平时忙于工作属于管教,遇事主要以责骂为主,家庭内部充斥负能量。 成家后,马某因收入不高,缺乏相应经济能力照顾家庭及赡养老人,导致父母及妻子经常严厉批评马某,致使其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此后家庭矛盾不断恶化升级,导致马某对家庭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开始放纵自己,误入歧途。 (二)日常改造表现 因心态消极,意志薄弱,怕苦怕累思想作祟,马某经常发生不服管理、抗拒改造、消极怠工等违规违纪行为。由于刑期较长,妻离子散,马某悲观厌世,对人生前途悲观失望,多次口头及书面申请要求立即执行死刑。 (三)存在问题 1.从小无心求学,未能掌握相应文化知识,没有养成坚持学习的习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 2.家庭教育方式简单粗暴,缺乏家庭温暖与应有的关爱,被赏识、肯定、认可、鼓励等精神层面的需求缺失,不接受父母给予爱的方式,导致自卑、抵触、对抗、敌意与仇恨心理,形成“无能、不可爱、不受欢迎”的核心信念。 3.理解与领会“三个什么”(这是什么地方?你是什么人?你来这里干什么?)含义的广度与深度不到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怕苦怕累等思想作祟,意志薄弱,存在严重的畏难情绪,导致消极悲观,不服管理,消极怠工,用逃避现实的态度对待人生。 4.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缺乏感恩,存在向外归因、选择性负面关注、灾难化、消极预测未来等歪曲认知。 5.自尊心受损,妻离子散,被嫌弃感、被抛弃感、无望与绝望感强烈,刑期漫长,对出狱新生感到遥遥无期,对改造充满迷茫,对人生前途极度悲观与失望。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积极关注,人文关怀,促使安心改造 一是主动关注马某的表现,及时了解其困难,在管理教育中给予积极关注,适时适度给予关心、支持、帮助与鼓励,让其切身感受监狱给予的亲切关怀,感受被爱的快乐与喜悦,引导其敞开心扉,促进与他人积极沟通。二是积极搭建家庭支持系统,鼓励马某通过书信、电话定期联系家人,并邀请其家人来监参与会见帮教。 (二)寻找优点,挖掘潜能,重建生活信心马某 一是运用寻优法,引导马某主动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鼓励其写下自己的十个优点,并以具体事例佐证,帮助其拓宽视野和自己看问题的角度,挖掘自身闪光点,切实增强信心。二是运用渐进行动法,明确信心目标,制定练习步骤,循序渐进,经过多次训练,及时回顾每一次的进步,建立生活自信。 (三)制定目标,培养能力,增强改造动力 一是引导鼓励制定可行性奋斗目标,从而具备减刑条件,争取早日刑满新生出狱,促使其消除迷茫感,增强改造动力。二是运用贝克认知行为疗法之可能性区域技术,让其预测减刑、假释政策与制度的最糟糕结果是执行现有的政策不变,最好的结果是改造表现突出,最终获得特赦,最可能的结果是增加减刑幅度,引导其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想象目前的减刑政策与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向宽松改变的可能,培养其思考问题能力,引导其直面困难,争取最好结果。 (四)熏陶思想,净化心灵,培养感恩之心 一是积极开展文化课程,发挥中华优秀传统的净化心灵功能,引导马某主动学习、感悟、践行《弟子规》,主动发挥自己的特长,积极投身改造,重塑正确三观。二是充分运用非暴力沟通艺术,鼓励马某学会表达自己的需要,感知他人的需要,倾听他人的诉求,主动提出解决方法,并转化为积极的行动语言,与他人平等沟通交流,学会感恩父母、感恩家庭、感恩社会,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五)普及法律,明确责任,培养担当意识 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马某积极学习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监狱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积极履行《民法典》赋予责任与义务,促使马某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开展家庭身份意识教育。通过法律常识授课宣讲,明确告知其为人之子,有孝敬、赡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为人之父,有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与义务。通过提高马某身份意识,促使其增进承担责任的信心与勇气,增强自我责任感与价值感,切实提高担当意识。三是开展改造责任义务教育,引导其积极改造。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惩罚与改造罪犯的场所。引导马某依照监狱相关规定履行责任义务,接受警察的教育管理,接受惩罚,踏实走好改造之路。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此案例,对于马某的成功改造,民警有如下体会: (一)珍惜生命,爱护身体,重获生活自信。马某已完全放弃要求立即执行死刑的错误想法,懂得关爱生命健康,学会规律作息,对未来充满期待与向往。 (二)服从管理,积极改造,自觉接受教育。马某能够积极敞开心扉,自觉接受管理,积极践行五大改造,主动参加各项学习,文化水平提升明显。 (三)遵纪守法,心态乐观,人际关系和谐。马某能够积极学习法律法规,自觉遵纪守法,狱内人际互动良好,对父母所有的想法、做法表示理解,并表示争取早日新生,回归社会积极履行赡养父母、教育孩子的责任,争做一名爱国、守法、敬业的公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