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浙江省开化县是钱塘江之源,申请注册商标是保护宝贵旅游资源的不二之选。2019年2月15日,浙江省XX实业有限公司因注册商标(钱江源、钱江源头)事宜需提交相应发票,但该发票已经装订成会计凭证。根据财务相关规定不便直接提交会计凭证,因此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公证员通过浙江省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官网发票查询该发票属实,出具了公证书。 副本(复印本)与原本相符公证,是涉外领域的常见业务,但是随着该类公证书得到的社会越来越多的认可,该项业务特别是在申请注册商标、招投标业务、招工等方面运用频繁。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浙开证经字第XX号 申请人:浙江省XX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余某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现住浙江省开化县XXXX号。 公证事项:复印本与原本相符 兹证明前面的复印件与浙江省钱江源实业有限公司出示给本公证员的发票号码为XXXX的《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的原件相符。 浙江省开化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