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某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李某某,男,1994年11月生,安徽人,初中文化,未婚。2013年8月因故意杀人罪被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李某入监后无会见、无通信,服刑意识淡薄,规范意识差,人际关系紧张,不服管理、对抗管教,经危险评估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李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境贫寒,3岁时母亲去世,从小与奶奶一起生活,与后妈关系紧张,父亲长期在外打工,对其疏于教育。李某在学校品行较差,老师同学都疏远他,初中未毕业就混迹于社会。情绪管理能力较差,好嫉恨别人,对他人过错不能宽容,做事冲动,不计后果。 (二)入监改造表现 李某入监后经常因一点小事与他犯发生冲突,法律意识淡薄,脾气暴躁,行为放纵。两次无故殴打他犯,三次短暂绝食,多次无病装病,无理纠缠民警,两次被送高危犯监区教育管理。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李某认知偏执,遇到问题喜欢外归因,情绪波动易变,敌对情绪较重,暴力倾向较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有一定程度冲动型人格缺陷。 2.家庭支持系统较差,李某3岁时母亲去世,父亲脾气暴躁,对其非打即骂,疏于教育。隔代抚养家庭教育缺失,导致其是非观念淡薄、行为偏常。 3.社会化不足,李某从小在社会中习得消极逃避、藐视法纪、简单粗暴的行为习惯,缺少正常表达情感、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和实践能力。 (四)预期矫正目标 1.端正改造思想,提高认知水平和自控能力,改善人际关系,消除对抗情绪,形成积极心态。 2.明确改造目标,强化守法意识,提升文化素质、道德意识和法治观念,适应改造生活,重树生活信心。 3.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义利观,完善其人格,促其成为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守法公民。 (五)矫正措施 1.稳定情绪,建立信任关系。分管民警每周对李某进行个别谈话教育,传递民警的关心与关爱。监区心理咨询师每周安排李某参加监区心理健康大课教育,每月参加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经常找李某谈话表示关注,积极引导李某学会正确面对自己,坦然接受现实。在对李某尊重、关注、接纳、共情的基础上逐渐消除其对民警的戒备,与其建立信任关系。 2.提高认知,减少对抗因素。综合运用认知疗法、正念疗法、内观疗法,加强心理矫治,提高李某认知水平和自控能力,降低其敌对情绪。利用晚上学习时间,安排李某每天写一篇改造日记,每天一小时的正念练习,让李某在心情烦躁、情绪激动时学会做深呼吸,觉察自我并积极暗示自己要冷静,要控制自己。并借助内观的三问让其反思与亲人的关系,从而提高其认知水平,减少对抗情绪,挖掘其被爱的感觉,帮助其找回缺失的关系感、责任感,提高自控力。 3.加强教育,强化服刑意识。鼓励和督促李某按时参加法律、文化、劳动教育,每两个月对其三课学习、遵守监规纪律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划定达标分数线,不达标继续强化教育考核,并降低其处遇标准,达标给予表扬,并提高其处遇标准,促使其养成遵守法律法规、监规纪律和劳动的习惯。每逢重大节日,监区都对李某开展送温暖活动,给予人文关怀。通过心理剧、情景剧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组织李某学习监狱改造常识、生活常识,强化其服刑意识,促进其认罪悔罪。 4.严格管理,强化心理震慑。针对李某发生的两次无故殴打他犯的行为,监区严格按照监狱规定送其去高危犯监区进行教育矫治,24小时安排民警做好管控,进行行为矫治,并加强政策教育、心理疏导。对其三次任性绝食、多次无病装病、无理纠缠民警的行为,监狱在对其教育警告的同时,安排监狱医院医生对其进行多次专项检查,确认其身体健康。为防止其绝食出现意外,安排监狱医院对其进行静脉输液,插管流食导入。经过民警的谈话教育、政策攻心、及时挽救处置,李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写出了深刻检讨,并在全监狱公开检查。 5.修复创伤,强化亲情帮教。监区多次主动联系李某父亲,鼓励其和家人来监会见、帮教李某,规劝其安心改造。同时邀请社会上心理专家来监,对他们受创伤的亲子关系进行修复,采用情感账户存款技术和身心灵催眠疗愈技术对李某进行短程家庭治疗,对其原生家庭创伤进行修复治疗。民警多次的沟通打动了其父,父亲的来监看望和专家的耐心疏导,逐渐化解了李某内心对亲情的渴望,激发了重生的信心。 6.营造氛围,促其积极改造。利用监区改造表现好的罪犯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根据李某爱动脑,爱钻研,动手能力强的特点,安排其参加监狱陶艺兴趣班和绘画兴趣班学习,帮助培养其兴趣爱好,使其能够逐步融入集体改造生活中去。经常安排李某与其他罪犯进行劳动、学习、生活卫生、文明礼貌等方面的改造表现比赛,引导李某在监区和小组各种活动中积极发言,与他犯进行良好沟通,对李某每一点进步及时给予肯定与奖励,指导和帮助其建立正常的行为方式、生活模式,提高自信心,提升其社会适应能力和行为应对能力,促进积极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两年的教育矫治,李某认知水平和自控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人际关系有了明显改善,法律意识和守规意识明显增强,劳动技能也有了显著提高,与家人关系也有了明显改善,2016年5月获得减刑11个月的法律奖励。经综合评估,李某危险等级有效降低。 通过此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在教育矫治罪犯过程中,一要掌握技巧,建立关系。要掌握教育沟通技巧,与罪犯建立良好关系,做到尊重、接纳、积极关注,这是做好罪犯个案矫治与教育转化的前提和基础。二要综合施策、对症下药。就本个案而言,罪犯原生家庭创伤和人格缺陷是影响其改造状况的重要原因,只有找准病根,利用各种教育矫治力量综合施策,才能确保教育矫治实效。三要防止反复,强化手段。监狱改造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为防止罪犯在改造中出现反复,就要不断强化各种教育矫治手段和功能,将各种教育矫治措施全面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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