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拇指离断致伤方式推断的法医临床鉴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1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简要案情王某,男,54岁。2015年11月2日晚王某与他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在双方打架过程中王某右手拇指离断伤。对于上述损伤形成原因,王某指控系李某将其右手拇指咬断。李某否认该说法,辩称王某右手离断伤系他人用烟灰缸砸伤或烟灰缸破损部位切割所致。因无他人旁证,办案单位提请对韩某右手拇指离断致伤方式进行推断。 病历摘要 王某伤后某县医院入院记录记载:右手外伤出血、疼痛、活动受限伴面部皮擦伤2.5小时。专科情况:右手拇指末节基底平面完全离断,重度污染,活动性出血,右手拇指活动受限,皮肤感觉麻木。于2015年11月3日行右手清创拇指短缩缝合术,术中见右拇指完全离断,缺损至指间关节平面。处理:修整皮缘,翻转皮缘可直接覆盖断端。间断缝合伤口。

【鉴定过程】

王某伤后1个月余来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检查所见:右手拇指指间关节以远缺如,残端可见一处冠状皮肤瘢痕,大小为3.2cm×0.05cm。右手拇指残端有压痛。 2015年11月2日右手正斜位X线片示:右手拇指远节指骨大部分缺失,断端不平整,骨质离断远端可见较多软组织影。2015年11月14日右手正斜位X线片示:右手拇指清创短缩缝合术后,拇指指间关节以远缺如。 现审查委托单位提交的王某右手拇指远节残指,可见残指两侧皮缘呈斜行、基本对称、边缘欠整的断缘,皮缘局部有小弧形改变,皮缘周围无明显碾挫痕迹;残指创面部分软组织缺失,整体创面呈斜坡状,参差不齐,并可见一细条状肌腱附着。

【分析说明】

被鉴定人王某于2015年11月2日受伤。根据现有送检材料,结合我们检查、阅片所见,明确其所受损伤为:右手拇指离断伤等。 关于被鉴定人王某右手拇指离断伤的成伤原因,双方存在争议:王某指控系李某将其右手拇指咬断。王某否认该说法,辩称王某右手离断伤系他人用烟灰缸砸伤或烟灰缸破损部位切割所致。 现有送检材料显示:(1)被鉴定人王某右手拇指远节残指两侧创缘呈斜行、基本对称、边缘欠整的皮缘,皮缘局部有小弧形改变,皮缘周围无明显碾挫痕迹。(2)被鉴定人王某右手拇指远节残指创面部分软组织缺失,整体创面呈斜坡状,参差不齐,并可见一细条状肌腱附着。(3)被鉴定人王某损伤当日右手X线片显示右手拇指远节指骨大部分缺失,断端不平整,骨质离断远端可见较多软组织影。综合分析认为,被鉴定人王某右手拇指离断创面创缘不平整、肌腱附着,骨质断端不平整,符合钝性暴力损伤所致的特点;其右手拇指远节残指两侧创缘形态较符合牙齿咬合所致改变,且拇指远节离断时伴有皮肤软组织撕脱。 结合本案具体致伤方式分析,被鉴定人王某右手拇指离断伤为他人咬伤形成的可能性大,烟灰缸砸伤或烟灰缸破损部位切割难以形成此类损伤。

【鉴定意见】

依据现有材料,被鉴定人王某右手拇指离断伤符合钝性暴力损伤所致的特点,为他人咬伤形成的可能性大,烟灰缸砸伤或烟灰缸破损部位切割难以形成此类损伤。 【附件】 附件1:王某右手拇指远节残指照片 附件2:王某右手斜位X线片 附件3:涉案可疑致伤物--破碎烟灰缸照片 附件1:王某右手拇指远节残指照片 附件2:王某右手斜位X线片 2015年11月2日右手斜位X线片示右手拇指远节指骨大部分缺失,断端不平整,骨质离断远端可见较多软组织影。 附件3:涉案可疑致伤物--破碎烟灰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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