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生产全球首创物流自动化分拣机器人的杭州某知名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开疆阔土、骏业日新,引入新股东,成立了杭州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合伙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A合伙企业成为A公司的企业法人股东。 2018年6月,A合伙企业引入新的合伙人——上海某知名外商投资企业,合作意向达成后,A合伙企业向工商部门提出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申请,经工商部门要求,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相关协议需要公证,故2018年10月上旬,A合伙企业向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要求对《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出资确认书(货币)》进行合同公证及签名、指印、印鉴属实公证。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申请后,首先审查核实了A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原《合伙协议》,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随后,公证员审查了所有需要经公证签订的文件,就标的份额的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等相关事宜进一步进行审查,其中,重点审查了《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指导申请人修改完善了标的份额的交割条件、生效条件等合同条款,对容易产生歧义或约定不明的内容进行了明确。 因四个合伙人分别处于三地——杭州、上海、南昌,公证员首先对位于杭州的两个自然人合伙人及A合伙企业进行了上门公证。两个自然人合伙人及A合伙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在公证员的面前签订了《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出资确认书(货币)》。而后,公证员对位于上海的新合伙人——上海某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位于南昌的某信托公司进行了上门公证。公证员在前期法律审查的基础上,依法询问确认了所有合伙人就合伙协议变更的意思表示真实,并当场见证所有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变更系列协议的过程,最后,依法出具了《合伙协议》公证书、《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公证书及三份签名、指印、印鉴属实公证书。 公证作为具有预防监督、服务保护、证明沟通作用的市场经济重要法律制度,是多元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型企业通过财产份额转让形式引入外商投资,加快人工智能化拓展步伐;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积极响应打造最佳营商环境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号召,为分处三地的四个合伙人提供上门服务,既为企业节约了时间成本,使企业能够顺利、高效地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又有效地保护了各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为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起到助力作用。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8)浙杭X证民字第XXXX号 申请人: 甲方:A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XXX 法定代表人:甲,男,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代理人:乙,女,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乙方:B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XXX。 法定代表人:丙,男,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XXX。 公证事项: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 各方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公证。 经查,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各方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各方当事人签订《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具体、明确。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乙、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丁,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各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协议上甲乙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指印、印鉴及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印鉴、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丁的签名、指印均属实。 该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 证 书 (2018)浙杭X证民字第XXXX号 申请人: 甲方:甲,女,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杭州市西湖区XXX。 乙方:乙,男,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浙江省义乌市XXX。 丙方:A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XXX。 法定代表人:丙,男,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代理人:丁,女,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丁方:B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XXX。 法定代表人:戊,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XXXX。 公证事项: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各方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X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证。 经查,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X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各方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各方当事人签订《X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具体、明确。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甲、乙、A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丁、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戊,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X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各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协议上各方当事人的签名、指印、印鉴均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 证 书 (2018)浙杭X证民字第XXXX号 申请人: 甲方: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XXX。 执行事务合伙人:甲,女,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乙方:A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XXX。 法定代表人:乙,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XXX。 丙方:丙,女,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住址:杭州市西湖区XXX。 丁方:丁,男,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浙江省义乌市XXX。 戊方:B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XXX。 法定代表人:戊,男,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代理人:己,女,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签名、指印、印鉴 兹证明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甲及合伙人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乙、丙、丁、B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己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全体合伙人出资确认书(货币)》上签名、捺指印、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 证 书 (2018)浙杭X证民字第XXXX号 申请人: 甲方:A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XX。 法定代表人:甲,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XXX。 乙方:B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XXX。 法定代表人:乙,男,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代理人:丙,女,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丙方:丁,女,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杭州市西湖区XXX。 丁方:戊,男,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浙江省义乌市XXX。 公证事项:签名、指印、印鉴 证明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B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丙、丁、戊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XXX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上签名、捺指印、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公 证 书 (2018)浙杭X证民字第XXXX号 申请人: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XXXXX。 执行事务合伙人:甲,女,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签名、指印、印鉴 兹证明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甲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上签名、捺指印、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