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证据公证有效预防房屋销售纠纷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近日,无锡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锡城公证处申请,对其售楼处内展示的销售房屋沙盘模型、告示标牌、合同范本,以及展示的样板间的现状以拍照和摄像的方式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公证人员通过与申请人沟通得知,申请人开发的一处精装修楼盘即将开盘,由于现在购房者购房不仅考虑房屋质量、交付标准,同时也考虑房屋的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甚至学区房入学资格等,为此开发公司在销售房屋的沙盘模型上标注了小区周边的交通、小区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消防通道、配电间、通风井、垃圾房设置以及绿化情况等;在售楼大厅以告示标牌的形式告知户型差异、车位设置、学区的入学条件比例、小区红线内外的不利因素等。另外由于精装修房屋的情况比较琐碎,为此在展示的样板间中标识了房屋户型图、装修标准、交付标准,对于非交付标准部分则特别重点标识,以确定实际交付时哪些东西有、哪些东西没有,装修使用什么材料、什么品牌,以避免事后纠纷。综上,承办公证人员审核了申请人的主体身份及预销售许可证,在确认该公司申请主体适格的情况下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并告知了上述保全方式仅能反映现场当时节点的情况,无法证明全部展示期间的情况,建议一方面可以在相关合同条款中明确,另一方面可以在房屋销售完毕,售楼处、样板间拆除前再办理上述保全证据公证,以证明在展示期间没有改动变化。申请人最终采纳了公证人员的建议,在楼盘开盘前及售楼处、样板间拆除前办理了上述保全证据公证。在办证过程中,申请人使用公证人员提供的拍摄设备,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证明其尽了提示告知义务的标识标牌拍摄照片和录像,事后将拍摄的照片和录像进行冲印或刻录光盘,以固定证据。 近些年,房地产市场火爆,购房者参观样板间等也成为购房前的一道必经程序。但在房屋实际交付后,购房者可能会有这种感觉:交付的房屋怎么都没有样板间的效果,小区的周边环境、设施等与当时销售人员承诺的不一致等等。一方面购房者认为开发公司在房屋销售时存在虚假宣传,另一方面开发公司认为在房屋销售时已在售楼处、样板间中提示告知。但出现纠纷时最为头疼的是当初看过的售楼处、样板间可能已被拆除,导致双方都口说无凭。为了避免这种走进死胡同的情况,在售楼处和样板间展示期间对其现状进行保全证据,一方面便于购房者收房后有疑问时可以进行比对,另一方面也督促开发公司按公示承诺的标准交房。其实近些年,无锡有几家房产开发公司,每次新楼盘开盘前均先申请办理上述公证,根据其反馈信息,虽偶有购房者收房后提出疑问,但开发公司出示公证时拍摄的照片录像后,双方均能根据实际情况很好的解决纠纷,公证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诉讼的发生,避免了双方的经济损失。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8)锡证经内字第XX号 申请人:无锡某置业有限公司,住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XXXX。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女,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06XXXX。 代理人:张某,女,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71328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张某于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售楼处的现状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受理了该项公证申请。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下午,本公证员、本处工作人员戴思薇会同申请人的代理人张杨共同来到无锡市XX路,标识有“XXXX”字样的售楼处。根据张某的指示,公证人员分别使用本人自带手机,对该售楼处内展示的房屋沙盘模型、公司证照、告示标牌、合同范本等及该售楼处的周边情况拍摄了照片和视频。 在本处,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戴思薇使用本处计算机及刻录设备将在上述过程中拍摄取得的照片及视频文件刻录成光盘,一式四份。 兹证明本公证书所附的光盘一张系在上述过程中拍摄、刻录所得,光盘内的照片及视频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无锡市锡城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公 证 书 (2018)锡证经内字第XXX号 申请人:无锡某置业有限公司,住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XXXX。 法定代表人:陈某,女,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106XXXX。 代理人:张某,女,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71328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张某于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展示的样板房的现状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受理了该项公证申请。二○一八年七月十三日下午,本公证员、本处工作人员戴思薇会同申请人的代理人张杨共同来到无锡市XXX路,标识有“XXXX”字样的售楼处。根据张某的指示,公证人员分别使用本人自带手机,对该售楼处内展示的标识有“建筑面积约130平方米?四室二厅二卫”、“建筑面积约98平方米?三室二厅一卫”的两处样板房的现状及该售楼处的周边情况拍摄了照片和视频。 在本处,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戴思薇使用本处计算机及刻录设备将在上述过程中拍摄取得的照片及视频文件刻录成光盘,一式四份。 兹证明本公证书所附的光盘一张系在上述过程中拍摄、刻录所得,光盘内的照片及视频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无锡市锡城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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