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司法鉴定所对涉嫌抢劫罪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26日10时许王某拦下付某的车,坐到了后排,并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架在付某的脖子上,付某挣脱后从车上跑开,王某下车追赶,因未能追上付某而放弃追杀,后打电话报警投案自首。景洪市公安局为明确被鉴定人王某精神状态、精神障碍因果关系及刑事责任能力,特委托本所进行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

一般描述:被鉴定人王某由警察带入鉴定室,意识清楚,衣饰整洁,个人卫生可,年貌相符,接触交谈被动,问话能答,对答切题,思维条理清晰,未引出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表情自然,情感反应与环境协调,智能可,自知力完整。 问: 答: 你叫什么名字? 王XX。 今年几岁了? 56岁。 你是哪一年生的? 1966.4.16。 你老家是哪里的? 四川省什邡市马祖镇XXX村。 家里有些什么人? 母亲、三个姐姐、二个哥哥、我。 那你父亲呢? 91年去世了,当时我没有回去。 你今天从什么地方来? 市看守所。 今天来这里做什么? 做精神鉴定。 你是什么原因去看守所的? 2021年9月15日去州看守所的,10月19日转市看守所的,干工程坑我的工程款了。2018年开始,付某叫我帮他做工程,在勐海做电力工程,主要做架接电线、电缆、变压器安装等工程,工程干了快一年,工程完工,我算的工程款总款在26、27万,但付某实际付给我13万多,按他的预算已经付清了,但与我的实算款相差有点大,我跟他要,他就说只有这么多,都付清了,当时帮他做工程时只有口头协议,双方并没有签合作协议书,反复讨钱都没有结果,付某说“人家公司只给我这么多的钱,我都全部给你了”,这样以来我就差工人的钱几十万给不了,工人们天天跟我要钱,我也没有办法。那天我就在付某公司门口遇到他,拦着他上了他的车,我坐在后座位上,我拿水果刀比在他脖子上,叫他还钱,当时想搞点事情出来让政府引起关注,恨死他了,想杀他,但下不了手,结果没有杀死他,反而把自己弄到看守所里去了,付某的脖子皮肤有点擦伤而已。 那你跟付某的经济纠纷,你错在哪里嘛? 付某承包大公司的工程,小包给我做,当时什么协议也没有,只有口头讲的,谁知道他这样坑我,这几年整惨我了,以前我在勐海做电力工程,从来没有签协议什么的,但完工后他们都会给我钱,但在2015年-2018年,当时有一家公司,叫勐海兴能公司,做了预算的,但完工以后也没有按时把款全部给我,现在还没有给清。 你什么时候来勐海的? 89年来到现在,以前什么事情都做,如伐木、修房子、搞建筑、移动通信等,最近十多年才搞的电力,做小包工头十多年了,赚了一点点钱,从2015年到2018年包的这两个工程把我搞惨了,2019年几乎没有干工作了,没有付工人的钱,工人们个个解散了。 平时有什么兴趣爱好? 喜欢打牌,玩麻将。 会喝酒抽烟吗? 会抽烟,20支/日,不喝酒。 会吸毒吗? 不会。 平时朋友多吗? 跟搞工程的朋友在一起玩。 跟他们关系怎么样? 一般。 有知心的朋友吗? 知心的朋友少,我有一个玩得好的朋友,跟他还有点亲戚关系,他骗了我十多万回老家去了,到现在找不到人。 跟别人有矛盾吗?或者有人在背后整你? 跟别人没有矛盾,没有人在背后整我,只是觉得自己运气差,没有办法。 性格怎么样? 性格开朗,喜欢结交朋友,但不善于沟通。 平时身体怎么样? 可以的,但肾不好。 平时睡眠怎么样? 好。 你上过学吗? 82年初中毕业,在家干了几年农活,89年来到勐海,到现在三十多年了。 平时过年过节回家吗? 以前很不回家,2013年以后每年都回家过年,2018年以后就没有回家了,平时跟哥哥姐姐电话沟通少,他们都老了,不爱接电话,但回家会跟他们在一起。 你结婚了吗? 没有结婚,但谈过2、3个对象,都没成,后来就没有谈恋爱了。 今年是何年? 2022年2月16日。 一年有多少天? 365天。 国庆节是哪一天? 10月1日。 100-7-7-7=? 93、86、79。 鸡跟鸭有什么区别? 鸡嘴巴是尖的,鸭子是扁平的。 牛跟马有什么区别? 牛有角,马没有。 你去看守所的事家人知道吗? 应该知道,逮捕证要送到家人手上,但没有一个人来这里看过我。 你在看守所待了多长时间了? 5个月了。 看守所里伙食怎么样? 伙食差,受不了。 在看守所跟狱友们关系怎么样? 一般,没有打过架,听警察的话。 你对持刀伤人这件事怎么看? 错的,违法了,我应该找律师打官司才对,但又想拿什么依据或者证据来打官司?自己想得太简单,法盲。 如果出来,你对今后有什么打算? 如果出来,我有机会再做工程的话,我一定按正规的合同来操作,否则吃亏的是自己。

【分析说明】

(一)精神医学诊断分析: 民警走访记录:被鉴定人其哥哥反映: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长大后都各自安家,大概一九八几年王某就到云南打工,之后了无音讯。在疫情前两三年,每年过年都回家来,住在我家,只知道他在云南承包点小工程,混得可以,平时给他打电话都不接,只有在微信上跟侄儿侄女联系,但都是借钱,还说别人欠他的钱,没有还,把他逼得很恼火,平时性格不是暴躁的人,会抽烟,不喝酒,言行举止是正常的。 被鉴定人的多位朋友反映:王某平时性格有点内向,话不多,不敏感,不多疑,不易怒,不暴躁,很大气,对工人好,比较温和,为人处事好,平时喜欢打麻将,抽烟,很少喝酒,言行举止是正常的。 被害人(付某)反映:2018年、2019年在勐海县做电力工程,我把工程承包给他,我们才认识的,当时我和王某口头协议,我和他四六分成,我四成,王某六成,所以他就说我坑了他。在2021年8月26日10时30分许,我从公司开车外出,在路上见到王某向我招手,他说“我要进城,带我一截”,然后我停车王某上了车坐在后座位上,我问他“老王,最近在搞什么?核酸检测做了吗?”当我的车开出10来米时,王某突然说“搞什么,来找你算账,要死一起死”,王某就用一只手按住我的面额部往后靠,另一只手拿水果刀架到了我脖子前面,我感觉左手小拇指已经被划开一个口子,我说“老王你要搞什么?”他没有回话,说话的同时我踩停了车,挂上P档并拉起了手刹,开了车门,我推开王某架在我脖子上的刀,刀再次划伤了我的左手小拇指,我侧身下车时,王某的刀向我的右身腰腹部戳,然后我把刀推开就跑下了车,快速的跑了,大约跑了30米左右,我看王某没有追上来,我就报警了,然后警察把他带到派出所了。 2022年2月10日景洪市看守所提供:王某在景洪市看守所关押期间,言行举止正常。 被鉴定人王某,意识清楚,时间、地点、人物及自我定向正常,接触交谈被动,问话能答,对答切题,思维条理清晰,未引出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当谈及涉案经过时,称“2018年开始,付某叫我帮他做工程,在勐海做电力工程,主要做架接电线、电缆、变压器安装等工程,工程干了快一年,工程完工,我算的工程款总款在26、27万,但付某实际付给我13万多,按他的预算已经付清了,但与我的实算款相差有点大,我跟他要,他就说只有这么多,都付清了,当时帮他做工程时只有口头协议,双方并没有签合作协议书,反复讨钱都没有结果,付某说“人家公司只给我这么多的钱,我都全部给你了”,这样以来我就差工人的钱几十万给不了,工人们天天跟我要钱,我也没有办法。那天我就在付某公司门口遇到他,拦着他上了他的车,我坐在后座位上,我拿水果刀比在他脖子上,叫他还钱,当时想搞点事情出来让政府引起关注,恨死他了,想杀他,但下不了手,结果没有杀死他,反而把自己弄到看守所里去了,付某的脖子皮肤有点擦伤而已。”在交谈过程中注意力能集中,表情自然,情感反应与环境协调,记忆力、计算力、理解判断能力及一般常识正常,智能可。问其对持刀伤人这件事怎么看时,称“错的,违法了,我应该找律师打官司才对,但又想拿什么依据或证据来打官司?自己想得太简单,法盲。”对自身目前精神状态有正确的认识和客观评价,自知力完整。 通过以上资料分析,参照《中国精神疾病诊断与分类标准第三版》CCMD-3与ICD-10,被鉴定人案发期间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 (二)责任能力评定分析: 被鉴定人既往日常表现、走访材料和本次精神病司法鉴定均显示被鉴定人精神状态正常,社会功能良好,2018年-2019年期间与合作方(被害人)因电力工程款在结算费用问题上产生分歧,多次讨要无果,被鉴定人感到委屈,被人坑了,不能释怀,并以拿水果刀威胁对方等不理智不正确方式解决问题,精神病司法鉴定过程中,通过医生的劝说,被鉴定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能够理性的看待纠纷,纠纷前后其实质性的辨认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正常,应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

【鉴定意见】

1、精神状态正常。 2、完全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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