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戒毒人员胡某的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胡某,男,1977年出生,江苏省常州市人,因吸食冰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有两次强制隔离戒毒经历,具有从军经历,对戒治持消极态度,不服从民警管理,经常违规违纪,并自诉患有胃病,严重影响戒治生活。

【方案制定】

针对胡某的实际情况和现实表现,民警经分析研判,制定如下方案: 1.鉴于胡某有从军经历,对集体生活和遵规守纪有着相当的熟悉感,适量减少教育矫治预案中法律法规和所规所纪等规章制度宣讲环节,适量增加关于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培养的部分,针对其从军经历,提出“四要四不要”。 2.鉴于胡某对集体生活规章制度下“打擦边球”消极抵抗轻车熟路的情况,加强检查督促和谈话教育。 3.鉴于胡某的身体状况和病情,在积极联系并配合康复中心为其治疗的同时,对胡某有针对性地开展疾病科普宣讲和个人卫生健康知识普及。

【实施情况】

(一)方案的实施 1.胡某的从军经历让其能够迅速学习理解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所规所纪,能够很快适应所规所纪管理下的集体生活。在教育矫治过程中,民警帮助胡某重新回忆从军时的经历,回想当年作为军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并明确告知有从军经历的戒毒人员作为戒毒人员中的特殊群体,在戒治生活中应当做到“四要四不要”:一是要做维护荣誉的捍卫者,不要做玷污形象的带头人。虽然大家脱下了军装,军人的荣耀将伴随一生,时时刻刻要警醒自己曾经是一名军人。二是要做掌控自己命运的强者,不要做自我放弃的懦夫。毒品虽然可怕,只要有战胜毒魔的决心,展现出军人钢铁般的意志,就能战胜一切困难。三是要做遵规守纪的标兵,不要做所规队纪的破坏者。任何时候所规队纪都是一条红线,不能逾越,大家曾经在部队受过严明纪律的熏陶,在这方面更应该当模范、做表率。四是要做正能量的传播者,不要做无事生非的作甬者。大队戒治氛围的好坏,跟每名戒毒人员息息相关,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矫治环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针对胡某的身体状况,民警带其到康复中心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和诊断,在康复中心的建议下,胃病发作时开展至少一个周期的服药治疗,并联系生卫科配合,辅之以合适的饮食调节。另外,民警还联系康复中心,就胃病患者在劳动和生活中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如何观察和判断自身的病况以便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诊断和治疗等问题进行咨询,然后对胡某进行了相应的谈话和教育。 3.针对胡某对集体生活规章制度下“打擦边球”的消极抵抗的情况,民警加强教育引导,发现苗头情况及时进行督促和谈话教育。 (二)方案的修正调整 1.按照原定教育方案实施以后,对胡某产生了一定的触动。但是由于胡某身体状况的反复,加上新分流初期面临生产线项目调整等情况,导致胡某认为获得提前解除希望不大,总体上戒治积极性和行为表现一般。 2.2016年上半年,在戒毒所组织的一次“一封家书”活动中,胡某上交的一份作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通过该作品发现,胡某平时喜欢读书,加上曾经的从军经历,其文笔比一般戒毒人员要好,而且胡某练就的一手钢笔字体也很有特色。考虑到胡某的从军经历,民警认为胡某在当众演讲等方面也会比较有经验,不易怯场。针对这一情况,民警积极引导胡某参与各项教育活动,并鼓励胡某参加演讲比赛。胡某在演讲比赛中取得了较好成绩,获得了加分奖励。这一结果极大鼓舞了胡某,其戒治积极性得到很大提高,积极戒治的愿望也日益强烈,并主动承担了出中队黑板报的任务,数次获得好评。

【案例基本情况】

【方案制定】 针对胡某的实际情况和现实表现,民警经分析研判,制定如下方案: 1.鉴于胡某有从军经历,对集体生活和遵规守纪有着相当的熟悉感,适量减少教育矫治预案中法律法规和所规所纪等规章制度宣讲环节,适量增加关于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培养的部分,针对其从军经历,提出“四要四不要”。 2.鉴于胡某对集体生活规章制度下“打擦边球”消极抵抗轻车熟路的情况,加强检查督促和谈话教育。 3.鉴于胡某的身体状况和病情,在积极联系并配合康复中心为其治疗的同时,对胡某有针对性地开展疾病科普宣讲和个人卫生健康知识普及。 【实施情况】 (一)方案的实施 1.胡某的从军经历让其能够迅速学习理解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所规所纪,能够很快适应所规所纪管理下的集体生活。在教育矫治过程中,民警帮助胡某重新回忆从军时的经历,回想当年作为军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并明确告知有从军经历的戒毒人员作为戒毒人员中的特殊群体,在戒治生活中应当做到“四要四不要”:一是要做维护荣誉的捍卫者,不要做玷污形象的带头人。虽然大家脱下了军装,军人的荣耀将伴随一生,时时刻刻要警醒自己曾经是一名军人。二是要做掌控自己命运的强者,不要做自我放弃的懦夫。毒品虽然可怕,只要有战胜毒魔的决心,展现出军人钢铁般的意志,就能战胜一切困难。三是要做遵规守纪的标兵,不要做所规队纪的破坏者。任何时候所规队纪都是一条红线,不能逾越,大家曾经在部队受过严明纪律的熏陶,在这方面更应该当模范、做表率。四是要做正能量的传播者,不要做无事生非的作甬者。大队戒治氛围的好坏,跟每名戒毒人员息息相关,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矫治环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针对胡某的身体状况,民警带其到康复中心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和诊断,在康复中心的建议下,胃病发作时开展至少一个周期的服药治疗,并联系生卫科配合,辅之以合适的饮食调节。另外,民警还联系康复中心,就胃病患者在劳动和生活中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如何观察和判断自身的病况以便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诊断和治疗等问题进行咨询,然后对胡某进行了相应的谈话和教育。 3.针对胡某对集体生活规章制度下“打擦边球”的消极抵抗的情况,民警加强教育引导,发现苗头情况及时进行督促和谈话教育。 (二)方案的修正调整 1.按照原定教育方案实施以后,对胡某产生了一定的触动。但是由于胡某身体状况的反复,加上新分流初期面临生产线项目调整等情况,导致胡某认为获得提前解除希望不大,总体上戒治积极性和行为表现一般。 2.2016年上半年,在戒毒所组织的一次“一封家书”活动中,胡某上交的一份作品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通过该作品发现,胡某平时喜欢读书,加上曾经的从军经历,其文笔比一般戒毒人员要好,而且胡某练就的一手钢笔字体也很有特色。考虑到胡某的从军经历,民警认为胡某在当众演讲等方面也会比较有经验,不易怯场。针对这一情况,民警积极引导胡某参与各项教育活动,并鼓励胡某参加演讲比赛。胡某在演讲比赛中取得了较好成绩,获得了加分奖励。这一结果极大鼓舞了胡某,其戒治积极性得到很大提高,积极戒治的愿望也日益强烈,并主动承担了出中队黑板报的任务,数次获得好评。

【案例思考】

由于胡某戒治表现较好,于2017年3月经诊断评估并报公安机关批准,获得提前3个月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目前正在接受回归前教育,等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结合对胡某教育矫治工作开展的情况,笔者有如下体会:对于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首先要摸清其基本情况,有侧重地制定并实施教育矫治方案。其次,当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不能一成不变地死板执行既定方案,要及时修正与调整,在尽量消解警戒矛盾的同时,着力提升教育矫治的效果。第三,对戒毒人员有求必应虽然不可取,但在合适的时间和事件上于制度和规定的范围内为戒毒人员解决一些急事难事,能够让戒毒人员体会到民警对他们的关注和关心,有助于提升戒毒人员对民警的信任,特别是发掘和发挥戒毒人员的优势和长处,戒毒人员戒治的积极性和自信心的提升,对戒毒矫治往往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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