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件基本情况】

谭某某,男,1975年8月20日出生,湖南省某某县人,因犯抢劫、强奸罪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18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04年6月24日投入广东省四会监狱服刑。减刑后,刑期自2007年6月27日起至2023年8月26日止。

【案件办理过程】

谭某某既往有乙肝病史,2019年3月中旬因出现腹痛、腹胀、呕吐多次到监狱医院门诊治疗。4月17日因突发腹痛伴恶心、腹胀送到监狱医院住院治疗,同日转送广东省四会市人民医院就诊。广东省四会市人民医院诊断谭某某肝右叶巨块型肝癌并出血,并发出了病危通知书。为了使谭某某能得到更好的诊治,广东省四会监狱于当日将谭某某送至医疗条件更好的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住院诊治。入院后广东省监狱中心对谭某某发出了病危通知书。4月22日,经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诊断,谭某某患有:肝癌(T3NXMX)。 4月23日,根据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的诊断结果,广东省四会监狱罪犯病残鉴定小组经讨论,认为谭某某所患肝癌(T3NXMX)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之规定,提议对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 广东省四会监狱罪犯病残鉴定小组提出对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建议后,谭某某所服刑的监区立即对谭某某的罪名、刑期进行审查,并向监狱罪犯改造评估中心申请对谭某某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再犯罪危险性进行评估。经过审查和评估,谭某某所服刑的监区认为谭某某的病情、罪名、刑期等符合法定条件,再犯危险性较低,需要联系其家属作为暂予监外执行的保证人。4月26日,该犯的姐姐谭某华同意担保其暂予监外执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4月26日,谭某某所服刑监区召集全体警察开会讨论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出席会议的警察一致同意对谭某某提请暂予监外执行。同日召开的监区长办公会一致同意向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呈报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 四会监狱刑罚执行部门收到监区呈报的案件后,立即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并成立面视小组对谭某某进行面视。由于谭某某病情不断恶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为此四会监狱多次向湖南省某某县司法局通报了谭某某的病情,希望司法局能够加快调查评估进度,尽快出具调查评估意见。4月28日,湖南省某某县司法局将同意接收谭某某为社区矫正人员调查评估意见传真给了广东省四会监狱。 4月29日,广东省四会监狱召开监狱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经集体讨论一致提请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并发函征求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意见。当日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函复监狱,同意监狱提请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4月29日广东省四会监狱召开监狱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经审议决定向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提请谭某某紧急暂予监外执行。

【案件办理结果】

2019年4月30日,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批准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5月1日,广东省四会监狱将谭某某送至湖南省某某县,并与户籍所在地司法局完成了交接手续。随后,广东省四会监狱在全监范围内公告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批准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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