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01月13日17时30分许,海某(男,34岁),驾驶辽XXXXX号小型轿车,沿盖亮线自南向北行驶至盖亮线亮甲店干67号电线杆附近路段时,撞击到李某(男,65岁)驾驶的电动车。此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受害人李某当场死亡。
【鉴定过程】
(一) 病历摘要 委托单位未提供。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GA268-2009)《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标准,对李某尸体进行法医病理学检验。 2.检验所见 1)尸表检验 一般检查:男性尸体一具,身长164.0cm,仰卧于室内解剖台上。发育正常,营养良好,体态中等,皮肤呈苍白色。尸斑呈暗紫色,位于肩背部等下垂未受压部位,指压退色。 头面部:头面部布满干涸血迹,头颅无明显畸形,顶枕骨可触及骨擦感。双眼闭合,角膜混浊。口鼻腔及双侧外耳道见有血性液。牙齿无松动及脱落。右面部至右眉弓处皮肤见10.0×7.0cm擦挫伤;右颧部皮肤见4.0×2.0cm擦挫伤;下唇右外部见1.5×1.0cm擦挫伤。 颈部:皮肤未见明显异常。气管居中。 胸腹部:胸廓对称,胸部皮肤未见明显损伤,胸骨无塌陷,腹部平坦,皮肤未见明显异常。 躯干、四肢及会阴部:右上臂远端见5.0×5.0cm皮下出血,中间伴有1.5cm擦伤;右肘前下方伸侧见4.0×1.5cm皮下出血;右下肢膝关外节上方见4.0×1.5cm擦皮伤;右膝关节前下方处见2.5×2.5cm擦皮伤;右胫前部见2.5×2.5cm擦皮伤;右踝关节畸形,触有骨擦感;右足背部见13.0×7.0cm擦皮伤。 2)解剖检验 头部:冠状切开头皮,后枕部头皮及帽状腱膜下出血;左侧颞肌出血;颅骨矢状缝、冠状缝裂开,枕骨粉碎性骨折;左右颞骨粉碎性骨折;破碎至左右顶骨;硬脑膜未见损伤;双侧颞叶、枕叶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颞叶脑组织挫灭4.0×3.0cm;右侧小脑挫灭3.0×2.0cm;双侧脑室积血;大脑组织内点状出血;小脑组织内点状出血;脑干点状出血;颅底骨自前颅窝经蝶鞍处及双侧颞骨岩部、中颅窝至后颅窝粉碎性骨折。全脑重量为1260.0g。 颈部:纵行切开皮肤及皮下组织,颈前肌及肌束间未见明显异常,舌骨、甲状软骨未见骨折。 胸腹部:纵行切开胸部皮肤,剥离皮肤及皮下组织,腹壁脂肪厚3.0cm。右侧胸腔内有少量血性液,腋前线位1-8肋骨骨折,右肺上叶肺尖部与胸膜粘连,右肺萎陷,右肺重350.0g;左胸腔有少量血性液,腋前线位1-8肋骨骨折,左肺重450.0g;心包完整,心包腔内有少量淡黄色液体,心脏重300.0g,左心室厚1.5cm,右心室厚0.6cm,主动脉根部见少量散在硬化斑块。腹腔内无积液,大网膜游离,腹腔内肝、脾、胰、肾等实质性脏器未见明显损伤,肝脏重1200.0g,脾脏重190.0g,胰腺重100.0g,左肾重180.0g,右肾170.0g;胃、十二指肠、空肠、回肠、结肠等空脏脏器,未见明显损伤。
【分析说明】
1、损伤分析:据李某体表及解剖检验所见,后枕部头皮及帽状腱膜下出血;左侧颞肌出血;颅盖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颞叶、枕叶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颞叶脑组织挫灭;右侧小脑挫灭;双侧脑室积血;大脑组织内点状出血;小脑组织内点状出血;脑干点状出血;颅底骨粉碎性骨折。多发肋骨骨折。上述损伤符合撞击前置物体所致的减速性损伤特点。 2、死亡原因:李某系生前因车辆撞击与摔跌所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根本死因为车辆事故。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李某系车辆事故中撞击前置物体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