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繁荣全县法治文化,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蒙城县利用每年春秋两季,在全县镇村开展法律“巡展、巡讲、巡演”活动,为全县广大群众送上一场场丰盛的法治文化大餐。把老百姓在生产生活中最关注的法律知识制作成宣传展板进行“巡展”;组织普法志愿者,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行“巡讲”;创作法治文化作品,组织优秀演艺人员开展“巡演”。重点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土地、婚姻、家庭、赡养、预防诈骗和等法律问题展开。在演出前,摆放法律知识展板,供老百姓阅读观看。同时,各乡镇联合镇直多部门设立法律咨询台,散发法律知识小册子等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法治文艺演出间隙,开展有奖法律知识问答,让老百姓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
【重点宣传内容】
蒙城县创新普法形式,推创法律“巡展、巡讲、巡演”活动(以下简称“三巡”),满足基层广大干群对法律知识需求。法律“三巡”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广大干部依法行政,助推人民群众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权。为了使法律“三巡”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法治文化作品均取材于典型案例,在全县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充分调研,了解干群法律需求。县法宣办召集文艺艺术团负责人、文联创作人员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学校、乡村、社区开展调研,充分了解镇直干部职工、青少年、村“两委”干部和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及学习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法律需求,针对如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如何提高法治宣传效果等进行深入探讨,为“三巡”活动顺利开展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精心准备,创新普法形式。一是立体平台“巡展”。把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最关注的法律问题制作成宣传展板,法治展板集漫画、小品、法治故事、格言等于一体,以通俗易懂语言、喜闻乐见形式、融入蒙城特色、体现时代特征,讲述法治事理,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法治展板成为法治“三巡”亮点,提升了观众品味。二是宣讲平台“巡讲”。筛选近年来多发典型案例,主要是从优秀律师、中学教师和迎春艺术团演职人员筛选宣讲志愿者,以案释法进行法治宣讲。“巡讲”紧紧抓住观众性格特点“因材施教”,以全新普法视野改变了以往“灌输式”、“填鸭式”、“说教式”等滞后教学模式,丰富了观众茶余饭后生活。以案说法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使枯燥无味的法律词汇变成生动多彩的小故事,达到了在宣讲中普法,达到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良好效果。法治讲座激起了受众思想上共鸣、情感上认同,进一步增强了参会干群对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提高了干群学法积极性。本次宣讲法理与情感相互交融贯穿全过程,使得整个宣讲既是一首正气凛然、荡气回肠的正义诗,又是一首缠绵悱恻、感人至深的大爱之歌。宣讲经常博得干群阵阵掌声。三是动态平台“巡演”。是创作法治文化作品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宣传。本次巡演以一个个真实案例为蓝本,自编自导自演法治文艺节目,采取“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方式进行现身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来增强法宣效果。演员们寓教于乐巧妙地把法律知识融入三句半、歌曲串烧、相声、小品、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中。 舞台上故事曲折生动、情节跌宕起伏、语言幽默诙谐、发人深思,令人警醒。既有犯罪分子的狰狞无情,有懵懂少年的无知可悲,有肝肠寸断父母亲的悲愤无奈,更有法律铁面无私的神圣威严、人民警察执法如山人间大爱!以文艺汇演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入目入耳入脑入心,触及思想,触动灵魂,使观众受到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良好法治宣传教育。同时主持人在整个演出中不断和观众进行节目穿插,采取互动式、提问式、归纳式、娱乐式等形式和观众现场进行普法知识交流沟通,现场法律知识有奖抢答、法律咨询和发放法治宣传手册更是让群众寓教于乐、深受教育,更是把整个活动推向高潮。本次文艺演出使观众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既观看了法治文艺节目,又轻轻松松愉愉快快地掌握了法律知识,提高了自身法律素质,达到了“宣讲一案例、学到一部法、教育一片人” 的良好普法效果。 (三)高标准实施,确保普法效果。一是组织活动规格高。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史永专门召开动员会并作出安排部署,县政办出台文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二是责任主体要求高。文件要求对重视程度高、参与人数多、活动效果好的乡镇、街道及时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应付差事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此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内容。三是普法措施质量高。法律“三巡”活动,由司法局主要负责人策划并亲自指导实施,涉及法律专业知识,让专职律师把关。四是普法宣传成效高。法律“三巡”活动把党和国家法律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把法律知识融入到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文化中,在村镇干部、青少年、广大群众中形成乐学、乐用良好的法治氛围。在“巡演”期间,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台上演员和台下观众都深深地沉浸在节目情节中,特别是小品《 孝道》、《阳光三暖》、《寻求法律援助》等节目演出后,有数位观众当时就反映,该节目非常真实,身边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表示很受启示和教育,希望以后经常开展法律“三巡”下基层活动。其中还有一位村民,要自费邀请演职人员到他们村去表演,让更多人受到法治教育。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组织活动规格高。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专门召开动员会并作出安排部署,县政办出台文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 二是责任主体要求高。文件要求对重视程度高、参与人数多、活动效果好的乡镇、街道及时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应付差事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此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内容。 三是普法措施质量高。法律“三巡”活动,由司法局主要负责人策划并亲自指导实施,涉及法律专业知识,让专职律师把关;把老百姓在生产、生活中最关注的法律问题制作成宣传展板进行“巡展”;组织普法志愿者,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行“巡讲”; 县作协人员创作作品,再通过购买服务由当地知名演艺人员在全县“巡演”。 四是普法宣传成效高。法律“三巡”活动把党和国家法律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把法律知识融入到群众喜闻乐见的特色文化中,在村镇干部、青少年、广大群众中形成乐学、乐用法治氛围。在“巡演”期间,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台上演员和台下观众都深深地沉浸在节目情节中,特别是小品《 孝道》、《阳光三暖》、《寻求法律援助》等节目演出后,有数位观众当时就反映,该节目非常真实,身边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表示很受启示和教育,希望以后经常开展法律“三巡”下基层。 2018年至目前,全县共开展8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余万人次。法律“三巡”活动,把法治知识融入到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的地方文化中,已形成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处事用法有效载体。为此,蒙城县的法律“三巡”在省普法微博“法润江淮·聚焦基层看法宣”专题活动中被作为基层经验向全省推广。通过开展“三巡”蒙城县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明显提升,2018年9份,蒙城县代表亳州市迎接了全省“七五”普法中期督查验收,省督导组对我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其中省督导组把法律“三巡”活动作为全省“法治文化创新项目”进行加分并准备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