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蒋某某等30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蒋某某等30名农民工先后受聘为浙江省金华市某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从事蔬菜种植、农产品销售等工作,其中不乏70岁的高龄老年人。自2019年起,该公司无故拖欠每位农民工工资款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总计多达80余万元。后经当地镇政府组织双方调解,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某某出具了还款承诺书,但仍然拖欠工资款一直未予支付。为追索拖欠的工资款,他们向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援中心认为蒋某某等30人的情况系农民工讨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对他们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为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浙江赤松律师事务所的楼晋诚律师承办此案。援助律师楼晋诚接受指派后,立即与蒋某某等30人取得联系,着手了解案件原委,搜集整理证据材料。彼时已临近年关,援助律师楼晋诚加班加点准备起诉状、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因有相当一部分受援人系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且居住在农村,交通行动不便,故援助律师楼晋诚在准备好起诉材料后,亲身前往每一位受援人住处,让其足不出户在起诉材料上签字捺印。 2021年1月25日,蒋某某等30名农民工向金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沈某某均在还款承诺书上盖章签字,故援助律师楼晋诚诉请法院要求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共同支付拖欠的工资款项。金东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后,援助律师楼晋诚积极与法院沟通,希望为本案确立“优先处理、速调快审”的办案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并主动与劳动监察等部门对接,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动的方式,迅速寻找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某某,对受援人提供了全面、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21年2月5日,援助律师楼晋诚参与该批案件的集中调解,充分化解双方矛盾。一方面耐心疏导农民工的过激情绪,为其释法析理,做好他们的心理安抚工作。另一方面向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某某释明法律利害关系,如继续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可能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调解中打好“情理+法理”的调解组合拳。最终促使该公司承诺于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30%的工资款,剩余款项于2021年6月30日前付清,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该公司于2月9日支付了30%的工资款合计25.9万元,剩余款项也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援助律师尽心、尽力、尽责办案,使得案件从立案到调解再到用人单位履行付款义务,仅用时15天,确保蒋某某等30名农民工在过年前拿到了拖欠2年之久的工资,让农民工们过上了一个安定、踏实、祥和的春节,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