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对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法医病理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1 检验方法 :根据国家《GA/T842-2019血液酒精含量的检验方法》标准。 2 检验过程: 2.1 仪器:上海天美GC—7900气相色谱仪,载气:高纯度氮 2.2 采用的检测方法:顶空气相色谱法 2.3 定性方法采用:内标法 2.4 定量方法采用:内标校准曲线法定量 检测值 (mg/100ml) 平均值 (mg/100ml) 相对相差(%) 第一次测定 288 294 4.0 第二次测定 300

【鉴定过程】

对检材进行检验测定后,添加样品中出现乙醇的色谱峰,空白样品中未出现相应的色谱峰,而案件样品中出现相应的色谱峰,且保留时间与添加样品中乙醇的色谱峰保留时间比较,相对误差在±2%内,经选择不同的色谱条件,结果一致,认定案件样品中含有乙醇成分,且检材中出现叔丁醇色谱峰,对已知对照和空白对照分析均为正常,校准曲线内标法定量以及内标-单点校正法定量检材中乙醇(酒精)含量,计算结果平均值为294mg/100ml。

【分析说明】

对检材进行检验测定后,添加样品中出现乙醇的色谱峰,空白样品中未出现相应的色谱峰,而案件样品中出现相应的色谱峰,且保留时间与添加样品中乙醇的色谱峰保留时间比较,相对误差在±2%内,经选择不同的色谱条件,结果一致,认定案件样品中含有乙醇成分,且检材中出现叔丁醇色谱峰,对已知对照和空白对照分析均为正常,校准曲线内标法定量以及内标-单点校正法定量检材中乙醇(酒精)含量,计算结果平均值为294mg/100ml。

【鉴定意见】

两次平行测定样品的相对相差为4.0,不超过10%,定量数据可靠,王某某的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294mg/100ml。 (注:本鉴定仅对委托方提供的检材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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