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基本情况】 樊某某,男,1967年4月15日出生,家住河南省某市某镇某庄,初中文化程度。因犯诈骗罪,于2019年4月19日被河南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赵某某于2019年7月24日被送往河南省第四监狱服刑改造,。 【犯罪经历】 2014年6月5日、2015年1月20日,樊某某分别在某市某路某茶楼、某路某银行门口,以承包某市地铁2号线防水工程需要送礼和交保证金为名,两次共骗取被害人王某某人民币26万元。 【改造经历】 樊某某自入狱后,在与干警、同犯交谈中经常流露出自己在社会上是干过大事的,没有吃过苦、受过罪,加之年龄较大,家里无所牵挂。从实际改造表现来看,赵某某拈轻怕重,装病论堆,逃避劳动。 【顽危表现】 1.入狱后心理落差巨大,非常不适应目前的监狱改造形势,思想包袱沉重,自我中心比较明显。 2.性格内向,平时寡言少语,与人少有交往,不能较好地处理与他犯的关系,人际关系淡漠。 3.心胸狭窄,处理问题常表现出偏执倾向。 【顽危类型】 综合樊某某基本情况、家庭状况、成长史、犯罪经历和改造经历等具体情况,经过监区犯情分析会集体研究,将赵某某定为自杀、脱逃危险型罪犯。 【顽危成因】 (一)从成长史、家庭状况分析: 通过查阅档案和个别教育谈话中了解到,樊某某系普通农民家庭出身,家庭条件一般,育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年。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社会阅历,具备相当的体能、军事技能和反侦察能力。 (二)从心理和行为特点分析: 通过查阅档案、谈心谈话,以及走访询问、心理疏导后得知,樊某某性格偏执,年龄大,没有吃过苦受过罪,在监狱内感到憋屈和焦躁不安。赵某某家中孩子已成年,孩子和妻子与其关系不太好,与家中联系常得不到回应,使其存在严重的失落感和被遗忘感,缺乏社会支持和亲情温暖。 【攻坚转化目标】 (一)遵守监规狱纪,服从干警管理。 (二)根据合理情绪疗法理论,从转变认知打开缺口,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其逐渐适应改造环境。 (三)增强改造信心,踏实投入改造。 (四)学会内归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减少冲动行为,避免危险情况发生。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攻坚转化方案】 (一)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引导其全面客观地进行自我剖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勇于及时止损、亡羊补牢。 (二)加强亲情帮教,积极与其家人联系,共同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增强其对生活的信心,促进其积极改造。 (三)运用激励措施,捕捉闪光点,不断向其输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转化措施和过程】 1.落实干警直接管理制度,指定专门干警对其进行管理教育,适时对其进行谈话,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不断对其进行正面引导,排查消除危险因素,防止危险事件的发生。根据赵某某思想变化及时采取不同措施缓解其思想压力,努力保持其情绪稳定,对改造过程中的成绩及时予以肯定,逐渐增强改造信心。 2.联系心理咨询室,通过心理咨询三级网络,定期对樊某某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适时进行心理干预。把握其心理脉络,运用心理学方法,积极引导樊某某全面正确地进行自我剖析,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处理好与其他服刑人员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端正改造态度,保持良好情绪,从心理层面消除赵某某自杀和脱逃的危险性。 3.采取多种措施帮助樊某某减轻家庭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巩固社会支持、修复亲情为突破口,通过亲情帮教和鼓励樊某某通过书信、亲情电话等方式多与家人联系。同时干警多次与其家属进行诚恳的交流,逐步化解家庭问题给其造成的心理负担,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改造观。干警还注意从细节上关心关怀樊某某,增强其对生活的信心,促使其安心踏实改造。 3.攻坚小组多名干警分时段、分层次对樊某某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教育,了解其内心想法,对其进行教育,及时纠正其错误的改造观点和态度,帮助树立改造信心,坚定正确的改造观。 4.安排表现积极的罪犯经常与其进行交流,多方面了解樊某某日常行为和思想状况,经常做其思想工作,给其灌输积极向上的改造观念。在生活上给予悉心照顾,在适当的范围内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攻坚转化小组干警的不懈努力,通过监区和分监区干警全方位细致入微的教育转化工作,樊某某较转化前,能够遵规守纪,整体表现良好,正常地适应监狱改造环境,改造信心逐渐增强,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和三课学习,对改造前景有了大致的规划。樊某某性格偏执的问题有较大改观,情绪稳定,沟通表达能力有较大改善,能够及时向承包干警汇报思想动态,与他犯和睦相处,与家人建立良好的互动。 在转化后的三个月考验期内,樊某某思想状态稳定,能够服从管理,认真遵守各项监规狱纪,努力参加劳动生产和三课学习,完成劳动任务情况较好。情绪平和,心理状态良好,能够及时向干警汇报思想状态。此后监区将继续采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教育转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