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9日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5号发布 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质量,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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