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一条,制定本实施细则。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技术支持单位: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75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