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现发布经修订的《核出口管制清单》,本清单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国家原子能机构 商 务 部 外 交 部 海 关 总 署 2018年6月27日 附件:核出口管制清单 中国政府网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