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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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等三件

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1年12月29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1月14日江苏省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苏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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