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决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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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决定

(2023年8月16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23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一项中的“贯彻实施”修改为“在本市得到遵守和执行”。

增加一项,作为第二项:“(二)中共南京市委建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将第二项改为第三项,修改为:“(三)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措施”。

将第三项改为第四项,修改为:“(四)市人民政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调整方案”。

将第四项改为第五项,修改为:“(五)市人民政府预算调整方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上一年度决算”。

删去第五项。

将第六项修改为:“(六)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或者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将第七项修改为:“(七)市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将第四条第一项修改为:“(一)市人民政府上半年工作报告”。

将第二项修改为:“(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三)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投资计划、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

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四)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

将第三项改为第五项,修改为:“(五)市对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及其调整情况”。

将第四项改为第六项,修改为:“(六)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外,市人民政府参与的总投资五亿元以上的科教文卫、民生、党政机关等项目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参与的总投资二十亿元以上的新兴产业、城乡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功能性强、生态环保效果显著的重大项目”。

删去第五项。

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七)市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

增加一项,作为第八项:“(八)本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增加一项,作为第九项:“(九)事关全市发展重要领域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

增加一项,作为第十项:“(十)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养老、物价、就业、收入分配、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等涉及全省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财政支出项目”。

将第七项改为第十二项,修改为:“(十二)本市对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重大环境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对处置情况”。

删去第八项。

将第九项改为第十三项,修改为:“(十三)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将第十项改为第十四项,修改为:“(十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重要规划的编制、修改和实施情况”。

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九项:“(十九)市、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将第十五项改为第二十项,增加“市监察委员会”。

将第十六项改为第二十一项,修改为:“(二十一)其他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事项”。

三、第五条第二项中增加“市监察委员会”。

四、将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合并作为第二款,修改为:“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重大事项议案、报告,应当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十日前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五、将第七条中的“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修改为“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第四项修改为:“(四)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与有关方面协商、协调的情况等”。

六、第八条第二项增加“市监察委员会”。

七、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可以依法组织调查委员会,也可以责成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就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加强合法性、可行性审查,并根据调查报告拟定决议草案、决定草案。”

八、将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执行,并在决议、决定规定的时间内报告贯彻实施情况;没有规定报告期限的,应当在决议、决定生效后九十日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经主任会议同意可以分阶段报告。”

第二款中的“七日”修改为“十日”。

九、第十五条增加“市监察委员会”。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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