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的决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1 评论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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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的决定

(2024年6月25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废止《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1994年9月29日厦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3月29日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等十三件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6月4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等十二件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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