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Word 版下载(夸克网盘):https://pan.quark.cn/s/94fa622229fa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广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和《广东省

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两项地方性

法规的决定

(2022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两项地方性法规:

一、广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1996年9月25日通过)

二、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1997年9月22日通过,2012年7月26日修正)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