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吴某伤残等级及三期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2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3日,吴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伤后住院治疗,现伤情基本稳定。为案件处理需要,马鞍山市某人民法院委托安徽公正司法鉴定所对吴忠义的伤残程度、三期进行法医学鉴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马鞍山市某医院出院记录(住院号:XXXX) 姓名:吴某;性别:男;年龄:30岁 入院日期:2018-3-14; 出院日期:2018-3-27 出院诊断:1.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损伤(部分断裂);2、左膝后交叉韧带损伤;3.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 入院情况:患者因“车祸致左膝关节肿痛伴活动受限10天余”入院。专科查体:左髋关节无肿胀、压痛,活动良好,左膝关节肿胀明显,皮肤完整,无淤血、淤斑,皮温正常;左膝关节外侧胫股关节间隙压痛明显,浮髌试验(+), McMury征(+),前抽屉试验(+)、 Lachman试验(+)、轴移试验(+),内外翻应力试验(-),后抽屉试验(-),左膝关节屈伸活动度:110°(屈)-0°(伸),左下肢末梢血运、感觉、足趾活动正常。辅助检查:2018-03-14马鞍山市某医院左膝MRI检查示:左胫骨平台偏后方骨皮质欠连续,髌骨、股骨下段、胫腓骨上段骨挫伤改变,随访。左膝内、外侧半月板前、后角变性、损伤。提示左膝前、后交叉切带损伤。左膝关节积液,周围软组织肿胀。 诊疗经过:入院完善相关检查,排除手术禁忌症,于2018-03-21在麻醉下行左膝关节镜探查清理、半月板成形、前交叉韧带加强重建术,术中探查见:左膝关节内滑膜增生明显,髌下脂防垫肥厚,髌股关节内侧滑膜皱襞增生;前交叉韧带后外侧束股骨止点断裂,前交叉韧带松弛,术中前抽屈试验(+),后交叉韧带连续性存在,张力、强度正常;内侧半月板完整,无明显撕裂;外侧半月板前角撕裂;清除关节内增生的滑膜组织及内侧滑膜皱襞,用电凝刀行外侧半月板前角射频消融处理;将外侧半月板组织修整成半月形。并取肌腱行前交叉韧带重建术,及左下肢支具固定,术后予以抗炎、镇痛等对症治疗,指导患肢功能锻炼,现患者恢复良好,住院期间病情平稳。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JD0103003-2011)及《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Z JD0103006-2014)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体格检查 被鉴定人神清,精神可,发育正常,营养一般,查体合作。 主诉:左膝不能弯,蹲不下来。 检体:头颅无异常,颈胸腹(-)。左膝关节活动受限,测其被动活动度:左膝:屈曲:110°,健侧(右膝):150°。左小腿内侧近端见长2.0cm手术瘢痕,大腿外侧前段见长1.cm、1.0cm、2.0cm三处手术瘢痕,大腿外侧前段见长1.5cm手术瘢痕,左小腿前内侧中段见长9.0cm×2.0cm手术缝合瘢痕。余检(-)。 3.阅片记录 马鞍山市某医院2018年3月7日左膝MRI片1张(号:XXXX)示: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损伤(部分断裂);左膝后交叉韧带损伤;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 马鞍山市某医院2018年7月18日左膝MRI片1张(号:XXXX)示:左膝半月板成形、前交叉韧带加强重建术后,左膝关节腔积液。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病历资料记载、影像学资料,结合安徽公正司法鉴定所鉴定人检查,分析认为: 1.被鉴定人吴某因交通事故致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损伤(部分断裂)、左膝后交叉韧带损伤、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临床明确诊断予行左膝关节镜探查清理、半月板成形、前交叉韧带加强重建术等对症治疗,现临床症状基本稳定。鉴定时阅送检的被鉴定人影像片,结合审查病史资料,上述损伤以及治疗过程均可以证实。 被鉴定人吴某因交通事故致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损伤(部分断裂)、左膝后交叉韧带损伤、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至今已6月余,伤后影像片显示其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损伤(部分断裂)、左膝后交叉韧带损伤、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现鉴定时法医学检查见其遗留左膝关节活动受限,根据鉴定时所测的被动活动度计算,左膝关节功能丧失26.7%,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5.10.6.11“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25%以上”之规定,构成十级伤残。 2.被鉴定人吴某伤后治疗及恢复期间需要休息不能工作存在误工,期间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帮助存在护理,并需要加强营养,以促进身体恢复。参照《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 1193-2014)第10.4条之规定,评定其误工期为120日、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60日为宜。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吴某因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损伤(部分断裂)、左膝后交叉韧带损伤、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致左膝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 2.被鉴定人吴某的误工期为120日、护理期为90日、营养期为60日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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