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某村村民与某水利工程公司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2月8日,某水利工程公司在嘉峪关市某镇进行蓄水池维修工程作业,在当日夜间施工结束后,由于其工作人员王某、李某一时疏忽,忘记将蓄水池2号阀门关闭,以致蓄水池中的水持续流入某村一组居民点,先后导致4户村民家中被淹,造成房屋不同程度的裂缝。随后,水流自居民点漫入附近农田,造成35亩农田完全被水覆盖,由于冬季气温过低,被淹农田一夜间被冰层覆盖,形成冻土层。事发后,受损村民联系到某水利工程公司的工作人员王某、李某,要求对自家受到的房屋和农田损害进行经济赔偿。在分别查看村民受损的房屋和农田后,某水利公司同意对受损村民进行经济赔偿,但认为村民提出的赔偿标准太高不能接受。由于双方在具体赔偿金额上僵持不下,2月12日,受损村民共计11户向嘉峪关市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过程】

调解员分别与涉事双方沟通了解情况,先行对事故责任进行明确,与双方当事人确认了某水利工程公司应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在此基础上,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赔偿金额,调解员邀请村组干部与双方共同查看受损现场,并拍照取证,做到心中有数。在进一步了解情况过程中,调解员听取了受损村民的实际诉求, 4户房屋受损村民根据自身损失情况分别提出15000元、8000元、6000元、4000元赔偿的数额,受损农田的7户居民要求按照280元/亩的土地整理费用进行赔偿,合计9800元。某水利公司认为受损农户提出的赔偿数额远远超过其实际损失,且土地整理费用也高于日常标准,因此对于村民自己估算的损失不予认可。但受损农户表示各类经济损失是按照实际受损情况进行估算,不存在虚高的问题,而且事发时正值冬季,无论屋内还是田里积水已经结成厚厚的冰层,对自身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清理冰层还需要花费一定费用,如今的赔偿标准已经很低了。但某水利公司表示这个赔偿数额还是较高,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 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员邀请驻镇律师对涉事双方在此案中的权利义务进行讲解,同时向双方说明经济损失赔偿标准和赔偿方法。最后针对当日双方争执激烈的情况,采取冷却法,并告知受损村民次日向调解员提供详细的受损材料再进行调解。 2月13日,在调解开始后,调解员一方面针对受损村民采取了户与户分离、事与事分离的调解方法,即涉及房屋被淹的四户分开调解,以避免互相之间的攀比猜忌之心。另一方面,先处理金额较少的土地整理费用,再处理金额较高的房屋内损失赔偿,减轻赔偿人的心理压力。在对赔偿人进行调解工作时,调解员根据受损村民提供的损失清单,结合照现场拍摄照片,一项一项与某水利公司进行比对,并现场签字确认,为进一步估算损失奠定基础。 在解决土地问题时,调解员首先根据35亩土地被淹的轻重情况将受损村民进行分类登记,并询问村干部和多户村民土地整理价格,得知一般土地整理费用约为100元/亩。在明确价格底线后,调解员就赔偿事宜与某水利公司协商,提出每亩地赔偿120元或由其代为整理土地两种赔偿方案,受损情况较轻的村民接受了每亩地120元的赔偿方案,受灾情况严重的村民依然坚持每亩地280元的赔偿标准。针对这一情况,调解员耐心为受损村民讲解利害关系,开导劝说涉事村民应及时将耕地整理出来以备春耕,避免影响今年的耕种造成自己的损失,同时要求某水利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将受灾情况严重的农户耕地整理完毕,村民最终同意调解方案,受灾情况严重的土地赔偿得到解决。 在房屋财产损失赔偿的调解工作中,调解员将4户村民分开调解,提出了能修复的由某水公司负责修复,修复不了的进行经济赔偿的意见,得到了涉事农户的认可,同时减轻了某水利公司的赔偿压力。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由某水利公司修复院墙、地板、门等生活设施,而对燃煤、种子、饲料、家具等损失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经济赔偿。最终,某水利工程公司对被淹农户表达了歉意,表示将尽自己所能尽快完成各项赔偿与修复工作。

【调解结果】

2018年2月14日,涉事双方共同到某镇调委会签订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某水利公司向土地被淹的7户村民支付土地整理费用共计3120元。 2.某水利公司分别向房屋被淹的4户村民支付赔偿9000元、4000元、3000元、1000元共计17000元,并负责修复其院墙,于4月前完成。 3.协议签署后,双方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对方声誉,不得就该事件再提出任何要求。

【案例点评】

本起纠纷是由于人为疏忽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在本案中,调解员及时介入,有效安抚受灾村民,防止事态恶化;其次,调解员依法依理分清事故责任,降低受灾农户的不合理赔偿诉求,明确赔偿责任;再次,调解员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注重采用不同的调解方法,采取分离法、冷却法促进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善于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晓情动理”,最终促使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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