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康平监狱罪犯王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王某,男,1979年4月18日出生、初中文化、汉族、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刑六年、原判2015年3月27日至2021年3月26日、调兵山市西调村人。2015年9月13日投入辽宁省康平监狱六监区服刑改造。 2017年4月20日凌晨3点左右,大声喊叫自己心脏有问题要死了,满头大汗并晕倒。经医院检查心脏、血压、体温都正常,排除身体疾病。第二天领王某到车间劳动,王某神情紧张、精神恍惚、坐立不安、抱着头,在车间内乱跑,并大声喊自己受不了了,要死了。监区部分警官怀疑该服刑人员精神出了问题,建议心理咨询师介入。很多罪犯也私下里议论“王某某疯了”。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 成长经历 王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有一个姐姐,家中唯一的男孩,相貌较好,从小备受呵护,娇生惯养。初中毕业后到父母单位做一名工人,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工作较清闲,收入一般,父母在生活上给与一定资助。 2. 社会经历 社会经历比较简单,直接步入父母帮助选好的工厂上班,性格内向,接触人较少,工作五年后,经人介绍与同单位的女同事结婚,因本人依赖性强,性格内向与妻子缺乏沟通,结婚后六年,与妻子离婚。因为妻子回家收拾物品,二人再次发生争吵,王某用刀将前妻扎伤,但语言过激,被以故意杀人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二)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后,分监区警官介绍自入监以来很少与他人交流,整天唉声叹气,愁眉紧锁,劳动时也经常发呆,当着其他罪犯的面开玩笑说“王某某是疯子”。近一周内家中接见一次。近期有其他罪犯欺侮王某,队长当着王某的面前教育了违纪罪犯(违纪罪犯在监内比较强势)。其他罪犯反应罪犯王某晚上睡眠较差、饭也吃的很少、基本不与他人交流、有时自言自语,怀疑王某患了精神病。劳动中注意力不集中,经常静静地发呆。 1. 对判决的罪名有看法 认为自己只是伤害,不是故意杀人。自己怎么可能有意去杀害自己的前妻呢?心里过不去这道坎,认为同样判刑六年,自己被判故意伤害会容易接受一些。 2. 对监内其他罪犯的恐惧 性格内向,懦弱,有时被欺侮;相貌较好,有时被当做其他罪犯的消遣对象。 3. 家庭压力 自己入监后母亲眼睛哭瞎了,父亲原来身体很好,现在得了脑血栓,姐姐照顾自己和家人,感觉对不起家人,有自罪感。 4.自身原因 从小生活比较顺利,缺乏应对困难的能力,语言较少,不愿与人沟通,只能靠逃避和退缩,造成封闭自己,但有时还渴望他人的帮助和理解。 (三)心理行为表现 心理测试SCL—90筛查总分276分。焦虑因子得分3分。SAS测试标准分73分严重焦虑。EPQ测试结果P/E/N得分80、35、70属典型的内向不稳定。坐立不安、植物神经紊乱、心跳加快、失眠、有濒死感。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方面:认为自己就要死了、非常害怕;并且自己有时自言自语,甚至和灯、盆说话,担心自己得了精神病。对自己的罪名耿耿于怀。 2.情绪方面:家人长期不接见,担心家中父母又有变故。 3.行为方面:长期担惊受怕,认为很多同犯都想欺负自己。 (五)矫治方案 综合以上分析,结合王某现实改造表现和家庭状况,对王某某采取针对性的教育改造措施。 1. 通过普及法律知识,使王某了解到自己虽然没有杀死自己前妻的主观故意,但自己在实施伤害的过程中,连续扎了七、八刀,并且有过激的语言和情绪和行为,所以判定为故意杀人。 2. 与王某共同分析为什么自己同样是判刑六年,而自己宁愿是故意伤害罪名,王某某表示自己不被理解,大多数人(包括部分警官)认为自己没出息,因为怕和妻子离婚而犯罪,并且讥笑自己,所以不愿意与他们交流。法院判了故意杀人,自己压力很大,其他罪犯都不了解自己,感觉很孤单。具体分析犯罪原因及罪名使罪犯王某正视自己的犯罪为家人和前妻造成的伤害,并且对王某能够认识到对父母和家人的歉疚表示认同,并启发王某某体会父母家人现在的心情和最希望王某做什么。王某表示家人最希望自己健康并尽快出监,照顾家人。 3. 针对王某自我封闭,不愿与人交流,从其晕倒的原因开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告知王某某,有可能因为心理压力导致内分泌失调,免疫力下降导致感冒、胸闷、胃痛甚至晕倒等症状,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心理压力过大产生的身体变化的症状。王某似有所悟,并教给简单的肌肉放松技术和深呼吸。 4. 针对王某某自己怕的精神病从探讨具体问题入手。 自诉近期有时对着一些物品发呆,自己很苦恼。侧面了解到他现在的语言交流远远低于常规水平。于是给王某一个问题思考,“想一想你的“话”哪去了”王某愣了一下,但表情轻松了许多,并且在重复,在思考,“我的话哪去了”,告知王某这种情况很多罪犯都有,甚至有的时候突然喊出声来,自己都被吓一跳。原因是每个人每天都要讲一定数量的话,现在几乎不交流,而自己的思维由于惯性还在思考,自己的言语还要表达,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不与其他人说,只能是自言自语或与灯,盆等物品交流。王某某表现出很兴奋和认同的神情,说是与盆交流过几次,谈话轻松了许多。给王某某布置作业,让他每周写一篇日记,以便于活跃思维和语言能力,王某很紧张,表示不怎么会写,为了不增加压力,改为想一件事,再次咨询时讲给咨询师听,王某认同。 5. 针对王某对家庭的担心,让王某拨打情亲电话,与父母姐姐沟通,王某安下心来。 6. 针对王某对本分监区的个别罪犯的恐惧心理,调整分监区,并且嘱咐分监区干警对王某细心关注,加强沟通与交流,并安排心理互助组的他犯有意与该犯交流。 7.运用肌肉放松技术进行系统治疗,改善睡眠状况,缓解焦虑症状。 (1)教放松技术,配合深呼吸,每天练习10—15分钟,练习时先绷紧再放松,体会感觉。通过放松和想象训练一周,睡眠有所好转。 (2)讲解肌肉放松对焦虑情绪的作用原理。具体焦虑情绪围绕引发焦虑的具体问题自己是否是精神病进行。引导罪犯王某某想象自己处于一群人当中,背后指指点点甚至有的当面说自己是精神病(包括部分警官),30秒钟左右该有很强烈的情绪反应,其眉头紧锁,面部肌肉有些抖动,让其停止想象20—30秒,用放松技术缓解焦虑,王某某表示焦虑大约30分,又经过两次想象,焦虑降到10分,情绪略微稳定一些。后来又经过五次肌肉放松治疗,对别人议论自己是否是精神病的焦虑基本消除。 (六)预期矫治目标 1.短期目标:帮助罪犯王某缓解焦虑症状,学会简单的自我放松,减轻失眠症状,学会在监狱中同其他罪犯沟通交流,接受正常的改造生活。 2.长期目标:改善罪犯王某的不良认知,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康复能力,使王某能够积极面对今后的改造生活,并做好回归社会的准备。

【教育改造成效】

1、分监区警官反馈罪犯王某劳动积极肯干,超额完成任务,性格开朗了许多。 2、其他罪犯说王某简直像换了一个人,说话也多了,也很乐观,愿意与别人交流了。 3、咨询师观察能够应对改造和生活中的问题,不再认为自己是精神病。 4、矫治后通过心理测试SAS焦虑得分52分为轻度焦虑,SCL—90焦虑因子为2分,总分112分,咨询后效果为显效。 通过罪犯王某的教育转化,使监内很多罪犯对监狱的心理工作和个别教育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使他们能够主动和干警诉说自己的困惑和苦恼,有利于他们转化自己的思维方式,用科学合理的方式解决具体问题,从长远看对于他们认识自我、矫治恶习、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提供了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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