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重庆市垫江监狱服刑人员陈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陈某,男,1982年6月7日出生,重庆市秀山人,初中文化程度。2005年3月15日被捕,因故意伤害罪被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投入渝州监狱服刑。2018年8月3日从渝州监狱调入垫江监狱。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现实改造表现 据了解,陈某于2005年8月24日投入渝州监狱服刑改造期间,前期改造平稳,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技术,得到监狱干警认可,安排其担任监区卫生员,协助干警搞好卫生员工作。 2018年8月3日,陈某从渝州监狱调入垫江监狱后,总是说自己这不舒服那不舒服,一会儿头晕,一会儿肚子痛。经监狱医院医生多次会诊、检查,未发现明显异常病症。然而始终认为自己病重,对监狱医院检查结论不予认可,从而对监狱的正常管理制度心存抵触,并以扬言自杀为手段发泄对监狱制度的不满,企图引起监狱对其病情的重视。 鉴于陈某无理取闹,顶撞民警管理教育,企图以自伤自残甚至自杀的危险行为来威胁监狱,逃避监狱的管理约束,其行为严重违反监规,在犯群中造成恶劣影响,对监狱监管安全也带来很大隐患,监狱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警告一次、严管一个月处罚。严管结束后,陈某回到七监区,分到车间从事辅助工种,陈某多次找监区领导,表示仍然不服监狱医院的检查结果,改造中存在较大的抵触情绪,被监区列为重点罪犯加以教育转化。 (二)心理行为表现 为了对陈某的情况有一个全面、科学的认识和了解,监区对陈某进行了心理测试。 SCL—90测试结果显示:陈某躯体症状较为突出,焦虑,睡眠较差。 16pf测试结果显示:陈某情绪易激动,易生烦恼,抑郁,内心矛盾,在日常生活中常心神不宁,不能克制自己的行为,心理健康因素较低,不愿与他人交流。 卡特尔16种个性测验显示:陈某属于情绪不够稳定,冲动性格。 由测试结果分析,陈某目前躯体症状较为明显,躯体健康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导致陈某易产生烦恼情绪,通常处在焦虑状态之中,较为抑郁。加之服刑时间较长,余刑还有一年不到,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表现为心态偏激,容易出现极端的思想。 (三)犯因分析 1.法律意识淡薄。陈某学习主动性不强,法律知识严重匮乏,对法律缺乏敬畏感。加之陈某已经不需要减刑,更是对监规纪律重视不足,毫无服刑意识、身份意识、守纪意识,严重影响其改造质量及监区的安全稳定。 2.社会经历复杂。陈某初中毕业就辍学,较早步入社会,在社会上和其他闲杂人员鬼混,也从事过个体经营等相关的谋生活计,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也养成了脾气暴躁,偏执的性格。 3.改造缺乏动力。该犯如今无减刑需求,于是得过且过,混天度日,存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改造思想,并且对干警的管理教育也有很强的抵触情绪。 (四)教育矫治的难点 1.性格缺陷:陈某受成长过程影响,缺少家庭关心,性格偏执,认死理,遇事钻牛角尖,要想改变原来的个性需要一个艰难的转化过程。 2.认知缺陷:由于陈某本身是卫生员,通过阅览书籍,了解较多医学知识,对自己身体不舒服多次到医院看病,不相信医院的检查结果,觉得监区可能隐瞒他病情。他的诉求又被监区认为是无理取闹,对自己处理不公,扬言以自杀为手段来发泄对监狱不满的行为很可能发生。 3.虚荣缺陷:陈某在渝州监狱服刑期间,担任的是医务卫生员,是他较为满意的改造岗位。但是,当其调入垫江监狱后,改造岗位从卫生员这个体面的岗位变成了从事劳动生产的体力岗位,感觉面子上过不去,就想以身体有病为由监区领导为其安排他觉得体面的工种。殊不知其伎俩被识破后,虚荣心得不到满足,就继续叫嚣自己有病且与民警作对。 (五)教育矫治方案 抓住陈某曾有积极改造的经历,找准其因调换监狱而被调换改造岗位的思想病根,利用亲情帮教的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转化,使之尽快适应新的改造环境。 1.开展心理疏导。根据陈某以前是监区卫生员,感觉任务轻松,脸上也有光;调换监狱后从事劳动生产,心里落差大,思想一时难以转变。监区联系教育改造中心民警时常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针对陈某情绪时好时坏的特点,民警适时调整教育管理策略,引导陈某摆正心态去适应环境而不是让环境来适应人,督促陈某尽快融入新的改造生活。 2.密切亲情帮教。监区通过与陈某亲属联系,告诉他们陈某在监狱的改造情况,以及监狱医院和县医院的检查结果,打消他的心理顾虑。同时邀请他们参加监狱的亲情帮教,通过会见的方式多沟通,在亲人的谆谆教诲下,平稳改造。 3.强化遵规守纪。每周两次讲解罪犯违规违纪案例,促其引以为戒、遵规守纪。每周一次法治教育,利用法律的威慑,促其认罪悔罪。 4.落实包夹措施。严格落实罪犯互监小组相关制度,对其互监组成员进行谈话,安排明事理、性格较为开朗的专人对其进行个别帮助,让其易怒的性格得以改善。 5.适时教育转化。转化小组成员首先从情感上入手拉近与陈某之间的距离,在赢得了陈某的好感后,开始针对其因思想固执、改造态度不端正进行谈话沟通,启发其对生命的敬畏和改造前途的思考。在任务量的下达上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让其对劳动充满希望和信心,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 6.丰富文体活动。以陈某爱好下象棋为突破口,鼓励其加入棋类兴趣小组,通过下棋活动使其分散注意力,逐步摆脱病态思维。 (六)预期矫治目标 1.端正罪犯身份,调整服刑心态,顺应改造地点变迁,尽快适应改造新环境。 2.提高认知能力,正确对待改造中出现的挫折,领悟到犯错并不可怕,可怕是犯错后不知悔改,一错再错。 3.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规守纪,提高自控能力,树立改造的信心,积极投入改造。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半年的教育矫治,目前陈某的思想行为发生了巨大转变: 1.改造心态端正了。陈某能正确认识调换监狱是市局统一安排部署,而不是针对陈某一个人。只有顺应时事,增强适应能力,才能在新的改造环境中安心改造。 2.心理阴霾消除了。陈某意识到靠装病来逃避改造完全是死路一条,只有真诚靠拢政府,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完成改造任务才是唯一出路。 3.心灵变得阳光了。陈某思想症结被根治后,心胸变得豁达开朗,脸上经常绽放微笑,以快乐的心情参加文体活动,以健康的心态投入改造生活。 4.幸福憧憬浓烈了。陈某向民警和其他罪犯了解社会的发展趋势,提前构想回归社会后的就业方向,对未来美好的生活充满信心。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要想通过教育达到预期改造效果,就必须找准罪犯思想病根,对症下药,急人所急,想人所想,尽可能在原则范围内解决罪犯生活及改造困扰,运用教育手段,多管齐下,攻心转化,锲而不舍,就能帮助罪犯认清自我,调整心态,坚定信心,涅磐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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