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杨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杨某,男,1965年9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驻马店市驿城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一年,矫正期限自2018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由指定司法所对其社区矫正期间进行日常监管。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接收杨某后,司法所及时组织其家人、村委会干部到场,一起为杨某办理了入矫宣告仪式,成立了由司法所长、杨某的家属和村委会干部组成的矫正小组,矫正小组成员现场签订了矫正责任书,并告知了杨某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罚。 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杨某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对其思想波动、家庭情况做了进一步的了解,根据杨某的实际情况,为其制定了矫正个案。按照规定,将杨某纳入严管级管理范围,为杨某安装了手机定位APP,要求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严格请销假制度。严管期间要求杨某每周到司法所报到,提交书面思想汇报,将自己一周内的行动轨迹、思想动态予以说明,司法所根据其汇报反映的情况,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方案调整。司法所还依托村委会,采用电话抽查、定期或不定期走访相结合,实时掌控杨某的情况。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司法所每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学习政策法规、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社区服刑人员引以为戒、让他们从内心认罪悔罪、端正态度、遵守规定、服从管教,早日回归社会。矫正小组成员在每次学习结束后,也会与杨某进行单独谈话,深入了解他的思想变化,家庭困难,不断强化他的家庭责任感,端正他的生活态度,促其早日回归社会。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杨某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并以志愿者身份参加专业化社工机构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活动,为公益贡献出一份力量。在社区服务中,也培养了他正确的劳动观念,增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得到思想上的升华,从而重塑自我,重新获得了社区群众的认可和信任。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司法所定期组织心理讲座,邀请心理疏导专家,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情绪进行疏导,减轻心理压力,使他们树立重新回归社会的信心。矫正小组工作人员对杨某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与杨某进行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让他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理解他的压力、痛苦、处境和行为,是真心帮助他,让他对司法所产生信任,让他逐渐敞开心扉,逐步学会自我调适,融入社会。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矫正小组对杨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从入矫宣告、定期报告、外出请假制度,手机定位、定期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日常监管措施,准确掌握杨某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在矫正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杨某承诺今后一定改正恶习、回报社会、好好过日子。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社区矫正,杨某深受教育和触动,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感恩意识不断增强,心灵得到净化,性格沉稳平和,重振了精神,重塑了信心,走上了遵规守纪、辛勤创业的道路。

【小结(或反思)】

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特征和家庭情况,以教育学习为牵引、以规章制度为保障,将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策略贯穿到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并注重发挥矫正小组、专业人员、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网格化、立体化的教育、管理机制,全方位进行监管、教育、帮扶,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走出生活困境,实现自我价值,积极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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