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赵某某,男,1968年12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2016年12月24日因酒后放火,于2017年8月1日被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2017年8月1日,赵某某到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赵某某2015年与妻子离异,唯一的女儿归其抚养,目前正在读大学。同样也是在2015年,因单位体制改革,赵某某遭遇辞退,由此致使其一家的生活陷入了困难。生活与事业上的双重打击导致他长期情绪低落、精神萎靡。赵某某爱喝酒,法律意识不高,在一次酒后返家途中,因其不小心被被害人停放的红色小轿车绊倒,遂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该车辆的左侧挡泥板点燃,致使车辆燃烧,造成被害人49064元损失的情形,赵某某负全部责任。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多方面了解赵某某情况,全方位了解其思想动态 1.思想认识方面:赵某某法律意识淡薄,酒后放火的不当行为,导致其不但赔钱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使得原本生活不顺的他越发悲观、沉闷。此次事件让赵某某深受打击,思想负担很重。 2.个人及家庭方面:赵某某对自己所犯罪行非常后悔,由此给家庭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感到非常惭愧,一度心里压力巨大。 3.社会等其他方面:接受社区矫正后,赵某某觉得自己低人一等,自己的所思所想也羞于向亲朋好友交流,更是无法面对女儿,自卑感与日俱增,情绪长期低迷。 (二)心理评估,清楚了解赵某某症结所在,做到对症下药 本着尊重、关心、保密的原则,社区矫正工作者与赵某某进行平等、自然的对话交流,让他切身感受到真诚的关心,并逐渐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者是能够理解他的压力与痛苦的,是真心想帮助他的,由此让他产生对司法所信任。同时,司法所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赵某某开展心理评估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在了解他的心理症结后通过心理辅助治疗方法帮助他修正心态,释放不良情绪,克服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以期最终能够达到正确面对困境、走出困境、恢复健康的效果。 (三)制定矫正方案,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 司法所接收赵某某后,根据对其的综合评估分析情况制定了矫正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方案重点内容有:对其依法监督管理,通过心理疏导帮助其恢复心理健康,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快速就业。 在之后的矫正管理中,根据其综合情况及日常表现,对方案内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内容为:一是依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矫正小组成员,进行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定期走访,交心谈心,用以案释法方式教育引导赵某某全方位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二是依托专业机构及人员对赵某某进行心理疏导,协调社区矫正成员单位提供就业方面的政策咨询及技能培训,帮助多渠道就业。三是建立与其家人的联系,劝导家庭成员尊重、理解、关心赵某某,给予其鼓励和陪伴,借助亲情力量帮助赵某某消除心理适应障碍,加强矫正效果。 (四)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劳动 赵某某入矫之后,过去的同事、朋友、街坊邻居对他避而远之、甚至警惕防备。赵某某自己也不好意思、不愿意面对他们。为此,司法所组织赵某某参加社区服务,并以志愿者身份参加各种公益性活动,例如:植树劳动、社区环境维护等,这样一方面培养了其为社会服务、为他人服务的观念,增进了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在劳动中思想上也得到了升华,并重新获得了社区群众的认可和信任。赵某某在劳动中的积极表现获得了街坊领居的赞扬,赵某某自己也说:“能用自己的劳动回报社会,我感觉自己轻松、充实了许多。”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在司法所接收赵某某当日,就建立了以司法所所长、司法所工作人员、矫正警官、社区司法专干、社区片警、监督人、保证人为成员的“6+1”矫正小组,小组成员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赵某某实施全方位教育矫正。司法所所长、矫正警察重点对其进行思想及行为的矫治,并通过定位手机实施对其的轨迹监控,社区司法专干定期对其走访慰问,掌握其思想动态的变化,关心其生活情况,监督人和保证人重点做好对其的亲情感化以及辅助司法所对其日常动态进行监督。 (六)以人为本,灵活变动矫正方式,切实做好教育矫正 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矫正,赵某某重新振作了起来,在司法所的帮助下求职成功。因司机职业的特殊性,赵某某每天需要往返于银川市与灵武市之间,鉴于赵某某的特殊身份,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与赵某某进行沟通,在充分考虑本人目前生活状况以及近期服刑表现前提下,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主动与赵某某所在单位就相关监管事宜进行了有效沟通,一方面向司法局如实反映了情况,并为他申请扩大活动范围,还调整了他的集中教育学习时间及形式,以便赵某某可以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影响工作。经司法局审批同意,赵某某活动范围扩大至银川市和灵武市,集中教育学习改为单人学习,与此同时,为加强对其的有效监管,赵某某每日离开银川市到达灵武市后,都需要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发送微信定位。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社区矫正,赵某某变化很大。一方面他的心态逐渐阳光起来,能够较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并正确认识挫折并勇敢面对,另一方面,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影响下,他开始自学法律常识,法治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现在的赵某某,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每月积极上交思想汇报,主动参加司法所、司法局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都很好。
【小结(或反思)】
依法、依规、科学矫正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行为管理的基本准则及核心要义,研究、把握和遵循事物客观发展规律,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社区矫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是矫正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通过专业心理评估与疏导,了解服刑人员心理症结,对症下药,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充分的理解、必要的尊重、适度的关怀和真诚的帮助,使其恢复健康心理,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以正确的心态融入社会。 2.进一步融合社会资源,充分运用社会的一切资源,形成社区与职能部门共同作用的矫正体系,形成大矫正网络,充分依靠社会力量进行社会适应性帮扶,支持引导创业,进行就业辅助,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走出生活困境,实现自我价值,积极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顺利回归社会,这是实效矫正工作效能化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