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周某,男,29岁,安徽省蚌埠市人,自小在农村生活,初中辍学在家,无正当职业。2008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6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周某混迹于酒吧,手下聚拢几个无业人员,负责维护酒吧“秩序”。周某2014年初结婚,育有一子,后因吸毒成瘾严重,于2016年底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戒治期间,周某基本能认识到自身吸毒的错误和危害,但因性格易暴躁,几次与同戒打架,并有不服从民警管理的行为。
【案例基本情况】
(一)现实表现 刚入所时,周某面容黑瘦,目露凶光,给人桀骜不驯的感觉,但表态较为积极,在所写日记中多次表示要为自己的吸毒行为“买单”。同时周某向家人,尤其是妻子和儿子表达忏悔之情。约半年后,周某对戒毒所各项戒治生活逐渐适应,但他性格上的弱点也逐渐显露:周某多次因各类琐事与同戒发生矛盾,甚至发生肢体冲突。民警批评教育后,周某认错较诚恳,但总是故态复萌。2017年三季度,周某因琐事不服从民警管理,直接顶撞值班民警,被执行严格管理。 (二)原因分析 周某虽表面上看能认识到自身吸毒行为的错误,但他并未在行动上有明显体现,反而出现多次因小事与他人发生矛盾,甚至不能正确认识民警的正常管理。经民警会议分析,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1.周某的成长环境和性格使然。周某未接受较多正规学校教育,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也疏于管教。很小就混迹社会,接触的多是“问题青年”,长期以往,周某也逐渐形成了易怒的性格特征以及玩世不恭的生活态度。 2.帮教系统不健全。在戒治期间,父母亲迫于生活压力,很少来所会见。而,儿子太小,妻子不堪负累,也无暇更多照顾到周某的戒治情况,因此周某感受不到太多来自家庭的温暖。 3.民警未能及时找到有效戒治措施。面对周某反复无常的戒治态度,民警起初没有找到很好的突破口,对周某的矫治存在“治标不治本”现象,导致了周某的反复。 原因分析后,民警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到,周某身上有很多积极的特征,比如做事能力强、乐于助人、对家庭怀有很深的眷恋等。周某之所以出现反复,是因为他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所在,没有得到更多正面的关心。 (三)实施矫治 民警认为,矫治周某要从平和周某心态、鼓励树立自信、要求持之以恒方面入手,同时寻求家庭支持等多方位共同进行: 1.利用场所资源,请求心理咨询师介入,引导周某改变自己的错误认知,平和周某的心态。 2.民警加强对周某正面引导,通过个别谈话教育、召开班会等,适时提出表扬和鼓励,突出周某积极的一面。 3.民警鼓励周某养成坚持记日记的好习惯,在锻炼周某毅力的同时,让周某以日记的形式总结自己每天表现,见证自己的变化。 4.民警加强与周妻的联系,请她有空来所协助帮戒。随着周某入所时间变化,周某儿子也一天天长大。看着可爱的儿子健康成长、念着妻子在会见和亲情电话中对自己的期望,周某性情也逐渐趋于平稳,并有了保持。 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周某逐渐找回了自己的价值,发现了自身闪光之处。在后期得戒治生活中,周某能和其他戒毒人员和谐相处,遇到难以化解的难题,也能主动请求民警介入,赢得了同戒人员的一致认可。同时,针对其他戒毒人员,周某也能以自己转变过程为例,劝诫别人“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理解民警就是理解自己。”
【案例思考】
(一)个案化矫治是戒毒工作的不二选择。 无论是中国教育鼻祖孔子说的“因人施教”,还是司法行政系统提出的个案化矫治,其目的都是要教育者抓住受教育人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从周某戒治过程来看,直接印证了个案化矫治的重要意义。 (二)变堵为疏是做好戒治工作的基本方法。 无论是从周某的戒治过程,还是从其他戒治工作实践中,都能看出“赏识教育”的重要性。民警在教育戒毒人员过程中,应以鼓励为主,找准关键,充分发掘戒毒人员内在驱动力,促进他们从被动接受戒治到主动投入戒治的转变。 (三)家庭支持系统是矫治戒毒人员的重要保障。 戒毒人员在接受强制隔离戒毒过程中,十分需要家人的关心。场所因充分发挥戒毒人员家庭支持的力量,协助做好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