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王某,吉林省公主岭市人,现年39岁,文盲,离异,2018年因吸食冰毒被当地公安机关决定强戒二年,同年7月,由吉林省公安厅强戒所转送至我所。据其自述,其小学二年级便辍学在家,几乎未接受过系统的教育,家庭教育缺位,早年经营个体小工厂,倒闭后长期无业。2005年开始接触毒品,截止至入所强戒,已吸毒13年之久。由于文化程度低下,不具备正常书写能力,日常作业无法完成,2018年8月我所生理脱毒期阶段评价考试交白卷。
【案例基本情况】
(一)方案制定 1. 制定教育目标 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个人脱盲的标准是:农民识一千五百个汉字,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识两千个汉字;能够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够记简单的帐目,能够书写简单的应用文。 针对本地实际就业情况,制定目标如下:计划到2020年出所时,戒毒人员能够识别3000个以上常用字,能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并正确理解文字含义;基本学会拼音拼法,能够正常使用拼音输入法打字使用聊天工具;能够熟练书写3000个以上常用字。 2. 制定方案 结合教育目标和戒毒人员特点,大队民警通过研判分析,科学制定方案,按照分期、分阶段学习的原则,少学勤学,多练勤考,开展强化式记忆训练。教育方案共分为识字、写字、拼音三方面内容。重点突出识字教育,进一步强化书写练习,不提高拼音水平。在征求本人意见和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其自身接受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每天的任务量和具体考核标准。 (二)实施情况 1. 摸底检查 民警用识读、听写等方式了解其文化程度,结果发现: (1)识字方面:报纸期刊中随机指定的文字片段,他只能认识其中最常见、最简单的几个字,识字率不及30%,无法流畅诵读,且不能理解文章含义。 (2)写字方面:仅仅会手写自己的名字,“中国”、“吉林”、“太阳”等简单常用字,其父母妻儿的姓名都写不下来。抄写文字速度慢,笔顺不正确,字体不规范,严重“分家”,难以辨识。 (3)拼音方面:可以说出声母,但韵母和音节基本无法掌握,不会基本拼法。 认定其属于严重文盲。同时发现其有抵触情绪,无学习意愿。 2. 思想动员 王某一开始得知要对其专门设置课程,进行单独教学,非常抵触,觉得自己年龄大了,学不会,学不好,即使脱盲掌握了一定的文字也改变不了自己在社会上面对的就业歧视和压力,依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大队民警先后开展了十余次个别谈话,劝诫他,“落后不可怕,关键是信心不丢、方向不丢、自强不息、奋起直追”;“距离强戒到期时间还有很久,不如有点事儿做”;“两年强戒生活失去了很多,应该尽量学到点什么”;“如果每次都交白卷,考核不合格会延期解除”等等,动员其认识到识字脱盲的重要性,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 开展教育 针对检查结果、原定目标和方案,开展日常化脱盲教育: (1)识字方面:一是民警选取人教版高中语文选修教材《新闻阅读与实践》作为其识字教材,该教材内容为一些新闻片段和解析,出现的汉字大多贴近现实生活需要,适合脱盲识字使用。二是要求其每天大声朗读一个自然段,遇到不认识的字就用笔圈出来,重复识字,做好记录;但实施过程中发现每天识一段文字任务量偏大,平均每天任务量要达到30余个生字,无法保证学习质量和效果。三是每天尽可能多读,当发现有十个不认识的字被圈出以后,就结束今天读书任务,重点认这十个字,短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再后来发现其积极性逐渐下降,多次选取本已认识的汉字或极简的汉字装作不认识,以减轻学习难度,逃避考试。四是针对这一问题,民警再次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提出重复错字加罚的措施,如果同一个汉字三次以上不认识,重复罚写,每天罚写30遍,一方面加深记忆,另一方面倒逼其提高自觉性,投入教育活动。截至目前,识字学习已进行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戒毒人员累计识字900多字。目前来看效果显著,虽然一天只识10个生字,但只要坚持得好,完全可以完成原定的识3000个常用字的目标。 反思:指定任务量需考虑到戒毒人员的接受水平和学习能力,应具有针对性。戒毒人员存在懒惰心理,仍没有主动学习的意愿,把脱盲教育当成被动任务,消极应付,得过且过。 (2)写字方面 一是严格要求其自觉参与戒毒人员日常书写活动,完成学习笔记、教育作业和心路日记,记录每日思想动态,禁止再找人代写,严格监管。发现笔迹不同或找人代写的情况,连带处罚,对他的作业采用和其他戒毒人员相同的标准审阅、要求,确保了每日单字的书写量和认识程度。二是单独安排每日学习写字任务,每天从《三字经》、《弟子规》中抄写六个字,学习练字,对笔划顺序严格要求,对抄写次数不做具体要求,练会即可,并用组词听写的方式检查学习效果。随着教育活动的常态进行,戒毒人员出现懈怠,写字速度虽有所提升,但字迹越发潦草,专注程度下降,并存在严重“倒下笔”现象。 三是为了教育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对作业质量的要求,严格要求笔迹清晰、美观、横平竖直,每日检查。并适时调整了作业内容,默写或抄写《弟子规》注解、《戒毒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禁毒法》以及其他报纸文刊,避免反复抄写枯燥文字。截至目前,戒毒人员写字练习以进行了三个月左右时间,累计学习近五百字。 反思:对戒毒人员因重复书写产生枯燥心理和懈怠现象,要及时采取心理疏导教育,避免出现消极应付的问题。 (3)拼音方面 民警安排文化程度较高的戒毒人员对其进行配对指导教育,并实时将情况反馈给民警。民警选取易学易上手的小学教材《拼音与识字》作为其学习用书,要求配对戒毒人员做到面对面、一对一、手把手,对拼音拼法,前后鼻音,四个音节等详细传授,民警定期检查学习成果。并探索使用我所为戒毒人员配备的智能手持终端里面的拼音打字软件投入教学,每天练习使用拼音输入法打字,检验和巩固拼音学习效果。 王某一开始反映比较迟钝,声母韵母拼不到一块儿去,磕磕巴巴,前后鼻音也分不清,后来在民警和戒毒人员的指导教育下,取得了一定进步。拼音打字虽速度较慢,错别字较多,但的确学习掌握了一定的拼音拼法。初见成效,我们将把这项工作逐渐实现常态化。 4. 效果考察 (1)定期通过试卷形式考核其写字和拼音学习情况,现已进行两次,试卷保存记录,作为大队考核其日常表现和接受教育情况的依据。 (2)不定期地进行抽查识读、识字情况,考核不合格时重新开展教育,并动员其端正态度,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使学习内容得到消化,并转化为其掌握文化知识和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的“支撑力”。 (三)矫治效果 一、教育效果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截至目前,戒毒人员已学习识字近千字,戒毒人员能够默写《弟子规》片段;每天识字能看完的新闻片段持续变长;能够独立完成日常作业和心路日记,字迹越发清晰、美观,基本做到横平竖直;书写速度加快,成效超过预期。 (二)效果考察结果:听写和识读测试水平明显上升,先后进行八次考察,每次考察错误率基本控制在30%以内;两次试卷考察成绩均及格,且第二次成绩明显优于第一次。 (三)学习意识养成:戒毒人员逐渐产生了对脱盲学习的浓厚兴趣和迫切愿望,学习态度端正,多次主动找到民警和其他戒毒人员请教汉字读法、写法,并自学了字典的用法,遇到不会的字,可自行查阅字典。日常教育工作中的细节和点滴转变,也都在说明脱盲教育取得了有效的突破。 日常作业及考察试卷如图:
【案例思考】
戒毒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对王某的脱盲教育取得一定成果,也为日后指导戒毒人员的扫盲教育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启示如下: (一)重视教育引导。戒毒人员是教育活动的主体,民警教师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监管者,一切教育活动都应该以提高戒毒人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出发点,充分教育引导其主动投入学习。需要注意的是:高压监管和填鸭式的教育方式,适合短期速成的入所教育,但不适合像脱盲教育这样的常态化教育。 (二)突出因材施教。教学方法和内容的制定,一定要有针对性,因材施教,需结合戒毒人员接受水平和实际情况,注重实效,适时调整。戒毒人员的学习热情可能有所波动,接受水平和学习能力也会随着学习活动的深入逐渐增强,所以每天的任务量和学习进度要做到适时调整,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 (三)注重长期坚持。日常化基础教育贵在坚持。王某每天读写的任务量都很小,做一次两次容易,但长期坚持不易。民警的勤督常查需要坚持,戒毒人员的学习复习也需要坚持。“不怕走得慢,就怕不去走”,积少成多,水滴石穿,才是大队日常教育的关键。 (四)提升互助效果。安排戒毒人员充当助教,对他们是一种锻炼,不但锻炼其沟通能力、语言组织能力,更重要的是在教学的过程中可以获得成就感,提升自信心、自知力,提升戒治效果,也使戒毒人员之间建立起了一种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 (五)科学实施奖惩。学习任务完成的好时,充分给予鼓励,给予更多关爱和指引;学习任务完成不好时,适当加罚,重复练习,惩罚不是目的,目的是倒逼其努力学习,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同时,复习和考察要具有科学性。 脱盲教育作为最基础的教育,是治本安全观下提升教育矫治质量的关键一环。脱掉“文盲帽”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民警需对此有着充足的思想准备,所以我们更应坚持下去,不抛弃、不放弃每一名戒毒人员,帮助他们“学文化、养品行、筑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