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现阶段乃至今后的戒毒工作将以“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为中心,通过发挥教育矫治的治本功能,来有效提高戒断率,实现戒毒人员的再社会化。戒毒人员作为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的主体对象,他们既是违法者,也是毒品最直接的受害者,同时又是病人。虽然在生理、心理方面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但真正造成他们吸毒违法的具体原因又是千差万别的,又有其特殊的个性。运用科学的理论和系统的方法,因人施教,循序渐进,是教育矫治的必经之路。民警通过对难矫治人员的成功转化,力求探索一些基本规律,总结经验,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教育体系,以期在实践中得到启示,为教育矫治工作提供新思路。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分析 1. 基本情况 郑某,女,1977年出生,未婚,湖北黄梅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无业。郑某1998年大学毕业后曾工作6年,2004年无业至今,2011年因好奇首次吸毒。2013年未婚育有一子,独自抚养。家中父母因其吸毒而与之断绝来往。郑某于2018年4月被送至我所强制隔离戒毒。 2. 现实表现 郑某入所后,无法接受现实,担心儿子没人管,日日哭泣,情绪极为低落,且入所后,无家人联系方式,也拒绝与家人联系。 3. 生活经历 郑某自幼家庭条件优越,导致其性格任性。大学毕业后,有过短暂的工作经历,后在不良朋友的引诱下,接触到了毒品便一发不可收拾,经常被当地公安机关抓住,家人也因此与之断绝了来往。为逃避抓捕,郑某未婚生下一子,并持续哺乳至今。 (二)综述 综合戒毒人员郑某的生活经历、吸毒违法事实以及心理行为表现等方面的原因分析,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以自我为中心,对他人具有敌意性,对社会抵触心理较强; 2. 情绪管理能差,感情用事,固执任性。 3. 性格内向、孤僻; 4. 懒惰、好逸恶劳; 5. 思维片面、偏执,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差。 (三)方案制定及实施 1. 加强沟通,建立信任关系。 沟通是教育的基石,沟通互动能使人消除戒备,增进感情,郑某存在对教育的抵触和对民警的对立情绪,只有消除这种情绪,才能把教育渗透进去。郑某刚入所时,排斥民警,不愿意与民警进行谈话沟通。大队民警运用换位思考,分析其吸毒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表达出一种关爱之情与其进行交流,达到情感上的互动,试图安定并转化她的情绪。民警动之以情,晓知以理的方法,让郑某感受到了被关心的温暖,并意识到民警的工作不是为了个人私利,而是为了教育、感化、挽救她。自从对民警卸下防备之心 ,其逐渐找民警反映自己的真实想法。通过交流谈心,民警了解到了其存在的思想症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帮助郑某解决实际困难,初步建立了信任关系。 2, 加强认知教育,树立戒毒决心。 郑某入所后,总认为自己没有错,归因客观的心理较强。认为吸毒行为只是一种个人行为并不违法,丝毫意识不到自己的过错,固执己见,不肯正视自己的身份,摆正自己的位置。民警通过个别谈话教育和集体教育的机会对吸毒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进行分析,让其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并通过多种增强戒毒意愿的方法训练,帮助其真实面对自己,树立戒毒决心。 3. 加强人格修复,完善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是做人的第一步,是人格健全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通过各种交往,在交往中建立合作有爱、互相帮助、团结协作的良好人际关系,个人才会成长。吸毒人员生活圈子除了毒品,就是毒友,较少与正常人交往。郑某亦是如此,生活中除了毒品是朋友,连能聊得来的毒友都少之甚少,这也造就了其孤僻的个性。针对这一现状,大队多次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干预,逐渐修复人格,学会与人相处,从而达到自我人格的完善。 郑某入所后,一直没与家人取得联系,在民警的多次沟通下,与郑某当地的街道居委会的人员联系下,并确定她儿子已得到良好的照顾,郑某才放下心来。通过三个月的教育矫治,郑某的错误认知有所改变,能够接纳自己,情绪趋于稳定,心情也变得开朗,人际交往能力逐步提升,能将注意力和精力放在劳动和学习上。不过其内心矛盾仍然存在,与家人的关系修复还有待进一步努力。
【案例思考】
通过对郑某开展的阶段性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其个人的成长史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来看,其心理和行为仍然如下问题:一是对民警的管理教育认同感存在选择性;二是郑某心理抗压能力较差,不排除今后还有可能会用极端的行为表达情绪;三是郑某目前身体状况较差,生理和心理上今后可能出现消极反应。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戒毒人员的个案矫治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不是通过一件事、一个人在几天之内就可以完成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不断深化戒毒人员个案矫治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教育矫治方法和手段,充分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带着坚持不懈的精神,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因人施教,才能帮助戒毒人员提高法律道德意识和对毒品危害的认知水平,改变不良心理,自觉抵制毒品,尽力减少复吸,最终戒除毒瘾,回归社会正常生活,成为一个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的社会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