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新收戒毒人员陈某树立戒治信心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一、基本情况 陈某,男,1976年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家住辽宁省辽阳市。初中毕业后,因父母离异没有继续上学,一直在家待业。母亲没有固定工作,自己带着陈某整天为生活奔波,所以陈某的家庭教育较差,1998年经母亲朋友介绍陈某在一建筑工地里做钢筋工,之后经工地朋友介绍结婚,婚后有一女,由于他所在的工作环境及工作人员的组成很复杂,其自身还缺乏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也就养成了许多不良的生活习惯,日子久了,妻子看不惯陈某的这种生活习惯就与其离了婚,之后带着女儿回到母亲家里居住。此后陈某面对感情的挫折更是好逸恶劳,逐渐染上吸毒恶习,2018年被强制隔离戒毒。 二、陈某存在问题 入所后大队民警反映,陈某基本上能做到遵规守纪,但是与民警和其他戒毒人员不太交流沟通,常常一个人独处,情绪不稳,食欲和睡眠不好,劳动、学习各方面表现不够积极主动,心理测验结果也显示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等因子分偏高。

【案例基本情况】

三、教育矫治过程 教育矫治过程中,陈某所在的大队与教育科矫治中心的密切配合下,具体采取了四个步骤对陈某实施个体矫治。 (一)让陈某参加个体心理咨询及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师循循善诱的对其进行心理咨询及治疗,引导其逐渐走出抑郁、烦躁,使其回归平稳开朗的性格。 (二)让陈某用意念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日常戒治过程中,一旦产生焦虑、抑郁、烦躁等情绪时,自己要在头脑中立刻产生“停止”的意念,形成良好的稳固神经灶,建立积极的心理定势,促进正常的心理形成。 (三)给陈某创造一个良好的戒治环境。大队及时为陈某调整寝室,让一些脾气和性格比较温和的戒毒人员与他同寝,让他们多去交流并鼓励陈某积极的进行交友活动,在交往中注意“心理相容”,将心比心。 (四)通过对陈某的兴趣、爱好、特长的了解,激活陈某对美好生活的信心和向往。陈某爱好文学,大队管教民警就到图书室为他找来小说、诗歌、散文集等一些健康的书籍让他来阅读,促进陈某的良性人格的回归和形成。 (五)培树陈某的自信心。陈某有一定的文艺特长。大队和教育科矫治中心商量,让他担任大队的广播员,频繁的给他提供一些和其他戒毒人员接触和交流的机会,让他在其他戒毒人员面前展示自己、表现自己。经过一段时间后,陈某赢得了其他戒毒人员的认可,改善了和其他戒毒人员的关系,也使陈某找回了自信。大队管教民警对他的表现及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对陈某的个案教育矫治中,着重注意了以下几项内容: (一)坚持以“正向激励”为主力避负性的说教。 戒毒人员作为违法者,我们在个案教育的过程中,应坚持以“正向激励”为主,应尽力回避负性的说教。当今的教育感化理论,其共性就是“教育矫正、教育矫治”,在思考如何教育矫正时,常将焦点定在戒毒人员的行为上、集中在戒毒人员的“罪错”上,但问题是,戒毒人员十分的悲观,特别缺乏重回社会的信心和希望。我们大队民警首先要让戒毒人员从犯错的阴影中走出来, 因此,我们在开展个案教育时,积极的寻找出戒毒人员的闪光点和其价值的优势,多采用“正向激励”,尊重他们,不要先入为主,不将观念强加于人,而是把希望和乐观的信心传递给他们,培育他们积极的行动,激发他们的“自救”潜能,帮助他们逐渐恢复身心健康和社会功能,我们的目的就实现了。 (二)要有“四心”即诚心、耐心、细心、关心。 常言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要改变戒毒人员旧的思想观念,促使他们向着健康的心理心态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必须持之以恒,不懈努力。也就是我们开展个案教育的进程中,必须要有“四心”,即诚心、耐心、细心和关心。诚心,就是要求大队民警当戒毒人员的转化出现“低谷”时,不能嫌弃,要真诚的挽救他们;耐心,就是我们大队民警遇到戒毒人员思想情绪忽冷忽热和出现反复时,不能急不可耐或急于求成,需要冷静观察,等待时机,再继续做引导转化;细心,是指我们大队民警要对戒毒人员处处留心,不能放过他们的思想、情绪、行为上的细微指出,从蛛丝马迹中去发现问题,加以思索分析,及时采用可行的方式和措施去做转化;关心,就是要求我们大队民警将戒毒人员的生活甚至于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对他们的困难不能漠然处之。一句话就是要用“春天般温暖、夏天般热情,三像的思想”去进行个案教育,精诚所至,教育矫治目标定能达到。 (三)讲究“因人施教,”的教育艺术。? “因人施教”,一是要求我们民警通过对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特别是性格特点应有一个较为准确的把握,从而选用适合方法方式去应对,如性格争强好胜和自尊心强的戒毒人员,我们必须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来影响其言行举止;自卑多疑、抑郁心态较重的戒毒人员,我们可采用情感触动法,循序渐进的点拨说理,帮助他们摆脱自闭,敞开心扉,恢复平常人的心态等等。二是在进行个案教育,特别是在对戒毒人员个别谈话教育时,不能对他们挖苦讽刺而应相互尊重,否则会造成抵触增加其负性心理;大队民警谈话要言简意赅,要有感情,切忌随意性,切忌大话空话,用简练深刻而富有感情的语言去激起戒毒人员内心波澜,并能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从而转化为内心的信念,达到助人自救的特殊效果。 四、教育矫治效果 1、强化了陈某的劳动观念,矫正了其好逸恶劳的恶习,有效的约束了他的行为举止,使其能够以平常的心态面对所里的生活,不再悲观面对现实,可以与其他戒毒人员共同合作完成各项劳动任务。 2、戒毒期间的陈某经常主动地与大队民警谈心,讲述自己在生产学习中体会的心得,把自己的生活、生产都做的井井有条。 3、大队民警还联系到了陈某的母亲、妻子及其女儿。陈某在多次的与家人沟通中得到了家人的理解,每次亲情电话、会见后都带着温馨的笑容,自己又重拾了家的亲情。

【案例思考】

五、总结与体会。 陈某回归社会以后,他的状况一直受到我所的关注,特别是在刚回归社会的初期,陈某多次与大队干警电话联系和交流,干警也对陈某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耐心的答复和心理辅导,经过不懈关心,极大地鼓舞了陈某坚强的面对现实,勇于战胜自我克服困难的决心。在社区的帮助和家属不离不弃的关怀下,陈某发挥自己从前的劳动技能优势,在建筑工地从新做起了一名钢筋工。现在的他知道挫折与失败该怎样去面对,这一次人生的转折,使他变得越发的坚强。他每天都会回到母亲家里吃饭,在家中帮着干这干那,工作的事也向母亲说,他的母亲还给曾经的主管中队长打过电话,电话的那边显得是那样的诚恳和亲切,说陈某每周都要与自己的前妻打电话,问问自己女儿的近况怎么样,与前妻的感情关系也不像以前的那样僵硬。他的前妻说,如果陈某以后能保持住现在的生活与工作态度,为了他们的女儿他们还有复婚的可能,这让陈某的母亲感到非常的高兴。他的母亲对民警也表示了真切的感激和感谢,说:“没有你们大队民警,就没有陈某的新生”。陈某本人也表示要继续保持现在的操守,做好自己在建筑工地的工作,为了自己的家人也要努力奋斗。 我们深信,深化戒毒人员个案教育矫治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教育矫治方法和手段,定能帮助戒毒人员提高法律道德意识和对好逸恶劳危害思想的认知水平,改变其不良心理,回归社会正常生活,让其成为一个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的社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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