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赵某某,男,44岁,江苏徐州人,小学文化。于2013年12月因吸食冰毒,被送至我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入所当日赵某某体检合格后,分编进入所大队一中队。中队民警按照程序对其毒瘾戒断和羁押表现情况与地方公安民警进行了交接,与其本人面谈了解其基本情况,赵某某并未提出任何异议,也没有表现出异常。当日17时,赵某某在整理完内务后进入厕所,突然用头猛力撞击厕所蹲位隔板,导致头部流血不止。值班民警迅速予以制止,并紧急送所外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头部软组织外伤,无骨折及颅内损伤,无生命危险,在进行伤口缝合后被带回所内进一步观察治疗。在治疗的同时,我所迅速启动相关预案,着手对赵某某的心理危机干预及转化工作。
【案例基本情况】
针对赵某某自伤自残行为发生突然,其个人家庭结构、社会关系、心理状态、个人经历等情况都属未知的特殊情况,成立了由管教职能部门和其所在中队民警组成的转化小组,立刻收集相关资料,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及转化工作。 (一)攻坚转化方案的制定 1. 问题初步分析及诊断 (1)心理状况:入所当天即发生自杀自残行为,性格冲动,情绪较为低落,有明显自卑感,生存意向低,但人格相对稳定。虽然自杀的意愿很强烈,但如果能及时给予有效帮助,这种心理状况可以向正面、良性方向转化。 (2)危险程度:自杀者文化水平不高,领悟、自救能力较弱,若自杀自残心理不消除,管理上稍有疏漏,就可能再次自杀,导致安全事故。因此,现实危险性较高。 (3)初步诊断:经过综合分析,赵某某的主客观世界统一,智力水平正常,自知力完整,根据《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CCMD-3,排除精神病范畴,初步诊断为严重心理问题。 2. 危机干预及攻坚方案的制定 (1)方案:帮助赵某某恢复正常情绪,放弃自杀的观念和行为;通过正向激励及行为治疗,引导其积极主动与人交往,学会调适自己的心理,积极应对挫折事件和人生不幸遭遇,适应矫治环境,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 (2)方法:针对赵某某的情况,使用共情、放松训练和焦点疗法等咨询技术,稳定其失控的情绪;运用合理情绪疗法,帮助其树立自尊、自信的人生信念,使其思维朝着冷静、积极、有效解决问题的方面发展;运用催眠疗法及认知领悟疗法,帮助其改善认知与行为结构,适应矫治生活。 (二)攻坚转化方案的实施 1. 危机干预稳情绪 迅速启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在对其个人资料掌握有限的不利条件下,民警从伤害严重程度,情绪状态和自杀危险性程度等几个方面开展心理评估,对照心理重点人员危险性评估标准,初步将赵某某列为心理重危人员。随后民警采用核心倾听技术,反复与其沟通交流,消除其心中的隔阂和抵抗,逐步稳定其情绪,消除其自杀意愿。针对赵某某出现问题突然、个人信息资料掌握不全的实际情况,民警迅速在中队30余名徐州籍戒毒人员中开展排摸,寻找可能熟悉、认识赵某某的戒毒人员,查找导致其行为过激的刺激源,并加以汇总、整理,为开展危机干预和攻坚转化做好资料收集,同时耐心倾听赵某某的心声,促使其敞开心扉,接纳民警的帮助。 2. 真情感化初显效 结合赵某某入所时间短,环境适应能力差等情况,转化小组出于安全考虑,首先从保护其生命的角度,对其采取了保护性约束措施,同时制定详细的转化方案。在中队徐州籍戒毒人员中挑选表现突出的,专门负责照顾其生活起居。医护人员每天为赵某某清理伤口创面,查看恢复情况,安排制作病号餐,促进伤口愈合。 看到民警的付出,赵某某的情绪趋于稳定,开始向民警吐露心声。原来赵某某在社会上开汽车租赁公司的同时,涉及民间借贷业务,在入所前尚有数十万贷款未收回,其担心自己身处戒毒所,这数十万元会不翼而飞,并导致自己的车行无法维持,生意受影响甚至破产。另外赵某某有一女友,且两人生有一子,其担心被强戒后,女友会因此带着孩子离他而去。在双重矛盾的重压下,赵某某始终无法释怀,从而采取过激举动。12月22日出于对民警帮扶的感激,赵某某向民警递交了一份自我检讨书。 3. 忽有念想又反复 12月24日,在平稳了三天后,赵某某的情绪突然出现反复,并开始绝食。无论民警如何沟通,赵某某始终拒绝交流,并扬言其家人一旦来所,他就当场自杀。12月25日,戒毒人员反映赵某某在言谈流露出若不予其所外就自杀的言语。为确保赵某某人身安全,转化小组迅速采取相应措施。一方面,民警明确告知其企图所外的理由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妄图用绝食的方式达到此目的也是不可能的,使其明白民警执法底线。另一方面,有意安排照管人员在赵某某面前就餐、饮食,刺激、调动其食欲,26日早,赵某某主动要求进餐。 所部心理咨询师结合赵某某的人格特征和心理特点,对其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利用合理情绪疗法,引导赵某某与自身不合理信念辩论,帮助其改正错误,找到问题症结,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戒治观。在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两天后,赵某某主动要求找民警谈心,并再次写下致歉信。经转化小组综合评估,确定赵某某的现实危险性可控。 4. 行为矫正除恶习 针对赵某某小学毕业后便混迹社会,行为散漫、好逸恶劳、无视规章制度等不良恶习,转化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方案,决定在实施人文关怀的同时,加强管理教育工作。当发现赵某某有不良行为苗头和倾向时,民警立刻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严格按照戒毒人员奖惩规定给予处罚,促使其及时改正。同时将与其有相似经商经历的徐州籍戒毒人员王某某调入其宿舍,给赵某某提供好的学习榜样,通过王某某的亲身事例帮助赵某某打消顾虑,实施潜移默化的影响,促使其转变旧的认知观念和行为习惯。另外,对赵某某的积极行为及时表扬奖励,给予正性强化,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 5. 心理辅导促转变 在对赵某某行为恶习进行矫正的同时,民警利用认知疗法对其开展了一系列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其重塑自我,真正掌握解决问题的技巧和能力。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民警先后对赵某某开展五次放松训练,帮助其宣泄掉内心累积的负性情绪,清除其自杀意念。安排赵某某参与课堂化教学、团体心理辅导、戒毒成功经验交流等活动,鼓励其在其他戒毒人员面前分享戒毒心路,坚定戒毒信念。运用认知疗法对赵某某开展行为训练,鼓励其参加身体康复训练,不断提升身体素质,掌握戒毒技能,使其逐步适应所内矫治环境,促使其完成从“要我戒毒”向“我要戒毒”的认知转变。 6. 亲情帮教解心结 赵某某的心结之所以没有完全打开,主要是强制隔离戒毒后债务纠纷始终未能妥善解决,以及女友、孩子与家庭间的矛盾问题。 转化小组结合以上两点,及时修改、完善转化方案。针对赵某某对公司生意比较担心的问题,先后六次与其朋友、家人联系,邀请他们来所开展帮教。经过民警的多次协调、沟通,赵某某的一个朋友被民警的真诚感动,答应帮他打理租赁公司的一切事务,并主动提出来所开展帮教活动。与此同时,邀请赵某某女友也来所开展亲情帮教,对其个人隐私给予保密。经过转化小组的努力,赵某某的态度发生了明显转变,心结逐渐解开。在自杀事件发生后的两个月时间里,赵某某又先后三次主动写检讨书和忏悔信给民警表达歉意。赵某某的亲属在看到他的转变后,连连感谢民警挽救了他的生命、家庭和事业。 三个月后,赵某某已经逐渐适应了矫治环境,学习、劳动、生活等方面表现均较为稳定。
【案例思考】
本案例中,因事发突然,初期民警掌握资料极少,戒毒者本人也不愿意配合,戒毒情况面临很多的不利因素。但成功转化的过程仍有许多地方值得思考。 (一)从危机爆发到危机缓解或解决的整个过程中,对危机者的心理危机状况进行评估是危机干预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准确评估出危机者心理伤害的严重程度,全面掌握危机者的情绪状态,在充分理解、尊重求助者、取得其信任与认同的基础上,通过改善策略,稳定他的情绪,帮助其树立活下去的信心,寻找到“好好活”的理由。 (二)对有自伤自残企图人员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过程中,不仅仅要有保障安全的要求与期望,更要把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积极适应环境、应对挫折能力、促进心理成长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心理咨询工作本质要求的体现。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自杀自残者的个人隐私,民警应该注意保密,要消除因隐私问题对戒毒人员带来的心理负担。 (三)在攻坚转化的过程中,要随着重点人员问题、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优化转化方案,管教民警在做好管理者的同时也要做好倾听者,用不断反复的沟通和倾听,去寻找每个危机产生的背后原因,表面上的良好表现并非是实质的转变,不能盲目乐观,要找准靶点,对症下药,只有从心理、认知和行为上做好三重改变,才是真正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