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新成监狱服刑人员张某某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张某某,男,1968年出生,四川省达州市人,无业,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20年由新成监狱收押服刑。张某某因担心其未成年的儿子无人照看,思想波动较大,心理压力大,经常失眠,严重影响其接受入监教育。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张某某因家庭贫困,初中未毕业就辍学从四川来海南打工。父母去世后,张某某与居住在四川老家的哥哥产生矛盾后便疏于联系。在三亚打工期间,与女友未领取结婚证就生育一子,二人分手后,张某某独自抚养儿子至今。 (2)社会经历。张某某由于无学历文凭,打工期间多次被老板辞退,生活陷入窘迫。日常人际关系较差,朋友寥寥无几。社会人员丁某利用张某某急于挣钱的心理,以赌场盈利提成和发放报酬方式招揽张某某等人为其开设的赌场工作。 2.入监后改造表现 张某某入监后精神状态较差,深夜无法入眠,常常独自哭泣,非常担心在外上学的未成年儿子无人照顾,无法正常投入改造,拒绝向民警及他犯透露信息。 3.心理行为表现 结合张某某现实表现出喜欢独处、自卑心理等特征,监区对其进行了心理测试,结果显示为外向稳定型。考虑到张某某由于文化程度低、理解能力差等因素,导致测试结果与民警甄别情况不一致,根据张某某目前心理行为表现,初步判断其为内向不稳定型的人格特征。 4.教育矫治的优势、难点 教育矫治的优势:契合张某某非常牵挂其儿子的心理,监区通过帮扶其无人照顾的儿子解决实际困难的方式,打开教育转化的局面。监狱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监区积极联系当地司法局(所),为张某某暂时解决孩子面临的困难,为后续转化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教育矫治的难点:(1)人际关系紧张,张某某性格孤僻,对周围环境存在较深的不信任,获取张某某内心的认可有一定难度。(2)存在认知偏差,张某某认为金钱是人立足于社会的唯一方式,为了挣钱可以不择手段,这种不合理认知已经固化,转变其不合理认知有一定难度。(3)缺乏亲情力量支持,张某某与亲人失去联系多年,且无联系方式、无工作单位、无居住地址等,未成年儿子目前处于无人监护抚养的状态。 5.预期矫治目标 帮助张某某解决其未成年孩子无人监护、就学、生活保障等困难,帮助张某某树立改造信心,深刻认识犯罪危害,逐步转变不合理认知,接受教育改造。 6.矫治方案实施情况 第一阶段:深入排查思想问题。张某某情绪低落,民警找其谈心,他却不愿说出心声。民警随即改变策略,先向张某某介绍监狱有关亲情电话、亲情会见、亲情帮教等规定,张某某听得很认真且若有所思。据此民警推断家庭因素可能是张某某思想问题的症结所在。于是民警将我狱罪犯邓某某因家庭困难通过省局“彩虹行动”获得救助等现实案例,表示对于在押服刑罪犯面临的困难,政府都会尽力帮助解决。民警通过换位思考的交心式谈话,通过现实案例和相关政策的讲解,张某某终于向民警主动反映自己遇到的问题。经过交流,民警得知张某某有一非婚生的儿子,此前由其独自抚养,现在上初中,张某某入狱后孩子处于无人监护状态。张某某的父母已经去世,其兄长远在老家且相互有矛盾,孩子的母亲分手后已八年未联系,没有亲属帮忙照顾孩子,非常担心儿子的现状,希望监狱帮助其解决孩子的监护、生活、就学等困难。监区了解情况后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稳定张某某改造情绪。 第二阶段:多管齐下解决困难。鉴于张某某面临的实际困难,监狱立即启动监区—科室—监狱三级响应机制,以解决张某某困难为切入点,从根本上消除其思想顾虑,稳定其改造情绪。一是顺畅关系人沟通渠道。监区根据张某某提供的其朋友冉某的电话进行联系,希望冉某能够继续关照其孩子,监狱正在沟通各方以确保孩子的监护、上学、生活等方面困难得以解决;持续保持与张某某某孩子所在学校的联系,要求学校履行好孩子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职责。监区双管齐下,及时掌握孩子的动向。二是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教育科根据张某某提供的信息,分别与孩子学校所在地司法局、孩子母亲居住地司法所进行联系,告知相关工作人员张某某目前面临的困境,并将信息及时向监区和监狱领导反馈。三是持续做好个别谈话教育。张某某面临的困境看似个案,却反映出当前服刑罪犯最大的难题。该案例一经反馈,立即引起省局领导和监狱领导的高度重视,指定人员与相关部门对接,要求监区尤其要做好张某某的个别谈话教育。民警将各级领导对张某某孩子的关注和关心予以传达,对孩子的现状进行通报,表示短期内孩子的上学、生活等均无大碍,经各方沟通协调正向好的方向发展。但鉴于张某某尚有十个月左右的余刑,后期孩子面临的困难还需要张某某、孩子母亲、学校、地方司法局(所)的共同努力。民警对张某某予以孩子的关爱表示赞赏,要求张某某应将刑期当学期,服从管理、安心改造、努力学习,补足法律法规短板;要尽一个父亲的责任,力所能及的帮助孩子;要有一颗常怀感恩的心,常念相助之人。 第三阶段:找准症结攻心治本。张某某错误认为:我不杀人不放火,为了养活自己及孩子,给别人打工,为什么要被判刑?通过查看张某某档案资料及谈话了解,发现其文化水平不高,但是本性并不坏,很在意孩子在成长教育方面的环境。监区以此为切入点,安排民警专门对张某某进行认罪悔罪方面的教育,通过系列实例、相关理论、监规纪律等进行详细解读,要求其撰写认罪悔罪书。民警设身处地的告诫张某某,一个失去自由之身的人如何谈得上关爱孩子、帮助家庭?你想给孩子创造良好教育环境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法获取的钱财只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更何况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自己的言传身教对孩子而言更具直接影响力,你的行为不仅让孩子感到迷茫,更会让他在学校感到自卑,这对他将来的发展留下隐患;而今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你要做的事情就是要认罪悔罪、自我反省,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通过正当手段谋取合法报酬,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以弥补服刑期间对孩子的的亏欠。 通过沟通,张某某开始认真反省,并针对民警提出的问题,对照自己的表现进行深刻内省,表示将在未来的改造生活中把刑期当学期、把挫折当转折,彻底洗心革面,努力将错误观念转变过来,为自己、为孩子创造未来和希望。

【教育改造成效】

目前张某某于已经能够适应正常的服刑生活,不再因孩子的问题影响到自身改造情绪,开始逐步与他人进行正常交流,认真书写认罪悔罪书,并将认罪悔罪落到改造实处,能够熟背监规纪律内容,积极主动参与辅助教育活动和职业技术教育等入监教育培训科目,对未来充满信心。 通过案例分析,有些罪犯在出现改造情绪低落甚至对抗改造时,民警要及时跟进介入,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他犯了解等多途径进行深入剖析,找到问题根本原因,制定出相关解决方案,落实教育改造措施,分阶段、有步骤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罪犯在服刑期间,未成年子女监护、抚养等是他们改造道路上比较突出的问题,省监狱管理局制定出台的《海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做好服刑在押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通过在押罪犯开展“彩虹行动”等措施,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在押罪犯的后顾之忧,帮助罪犯安心改造,为确保监狱监管安全提供有效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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