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梁某,男,广东江门人。梁某年幼时父母离异,由母亲独自抚养,后来母亲改嫁,忙于新家庭与生意,便转而送到外祖母家寄养。除提供物质条件外,因常年不在身边,疏于管教。梁某跟随外祖母长大,外祖母对其宠爱有加,养成嚣张拨扈的性格。11岁时外祖母病逝,梁某转而跟随大舅生活。从此自感缺乏家人关爱,逐渐迷失自己,早年辍学,后因吸食冰毒多次被强制隔离戒毒。 入所后的梁某经医生诊断患有癫痫,转送到留医治疗。2021年1月某日凌晨5点许,戒毒人员梁某报告称牙齿疼痛难以睡眠,当班民警接报后,立即联系值班医生对其进行诊治。但梁某情绪激动,并以自伤自残来威胁民警,甚至扬言“如果不治好他的牙痛问题,那就全部人都别想睡觉”,在戒毒人员中造成了较坏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场所的正常戒治生活。
【案例基本情况】
(一)分析成因 通过分析发现,梁某认为戒毒所无法治好自己的癫痫导致出现牙疼等问题,进而产生报复心理及自伤自残的行为。通过民警研判,分析是因家庭教育脱轨导致梁某自我保护意识极强,渐渐形成了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格缺陷。梁某处于极度自卑的心态,归因方式内化,认为父母的离婚是因为自己不够好造成的。 (二)制定方案 针对梁某的现实表现及行为特点,民警制订出以下教育矫治措施: 1.营造“家庭”氛围,学会爱与被爱。 2.链接亲情帮教,提高家所联动效能。 3.强化纪律意识,端正戒治态度。 4.明确治疗方案,重燃生命之花。 (三)实施情况 1.营造“家庭”氛围,学会爱与被爱。梁某在长期缺乏家庭温暖的环境中成长,内心渴望爱却缺失爱与被爱的能力。一是民警以亦师亦友的角色走进梁某的生活,及时了解梁某的生活困难、病情发展并给予相应的帮助,让梁某逐步放松对民警的警戒,主动打开话匣子。二是民警通过心理辅导,引导梁某正确看待原生家庭与自己的关系,让其清楚看到原生家庭对自己产生的影响。三是通过组织集体活动和团体小游戏,引导梁某在活动中发现自己的优点,消除“我不够好所以大家不喜欢我”的消极想法。通过一段时间的引导和教育,梁某渐渐自信起来,生活中也多了许多笑容。 2.链接亲情帮教,提高家所联动效能。为充分发挥亲情帮教的作用,民警通过户籍公安联系到梁某的母亲,其母亲表示对儿子“九进宫”感到很失望,宁可没有这个儿子。民警将梁某入所后的表现告知其母亲,并与她在梁某成长过程中的缺位,以及给梁某带来的不良影响进行的讨论,同时转交了梁某的一封家书。经过民警多次致电沟通,其母亲终于找亲人代笔给梁某回信,在信中表达了自己的悔意,鼓励梁某振作起来。梁某在看完信件后痛哭流涕,表示要通过频繁的书信往来,增强母子感情,同时袒露“一直以为父母离婚的主因是自己身患癫痫,却不知原来父母离婚另有它因,要学会体谅母亲独自抚养孩子的艰辛,希望能早日戒毒成功回到母亲身边,也憧憬见到母亲的一刻。” 3.强化纪律意识,端正戒治态度。梁某由于长期缺乏管教,文化程度低,对法律的认识偏低。认为自己曾因癫痫所外就医,法律会对弱者宽容。对此,民警对其进行扫盲行动,通过课堂教学、趣味问答开展普法教育,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同时,对其做好政策宣讲,明确其病情无法达到所外就医的条件,指出其因病出所逃避责任的错误观念。同时,通过纪律整顿活动,加强所规队纪的学习,明确身份意识,端正戒治态度。 4.明确治疗方案,重燃生命之花。少年时的梁某就患有癫痫,因早年辍学离家出走,与家人鲜少联系,未能及时接受良好的治疗。医生通过系列检查确定癫痫类型,明确治疗方案,并明确告知梁某若能积极参与治疗,能较大程度降低发作几率,在其出所后去医院接受系统治疗可实现病情平稳不发作的效果。同时,在大队开展癫痫等突发疾病的急救知识讲座,增强民警和戒毒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在民警和医生的关心鼓励下,梁某重燃希望,积极配合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梁某从入所时两三天发作一次到后期病情平稳数周,发作频率逐渐降低。梁某表示待出所后一定会去医院接受系统治疗,十分感谢戒毒民警给予他阳光的希望。
【案例思考】
(一)戒毒人员普遍带有违法者、病人和受害者三种标签,在其走上歧途的路上有各种因素影响。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具备一双善于发现真相的慧眼,找准“病因”,做到“对症下药”,实现戒心“瘾”的同时也要治心“病”。案例中的梁某认为自己患有癫痫导致父母离异,从而母亲对其不闻不问。外祖母的去世让其失去人间最后一丝温暖,认为所有人都在抛弃他,从而在自暴自弃的路上越走越远,认为所有人都不喜欢他,针对他,讨厌他。民警在矫治过程中引导其正确看待自己的病情、正确看待家庭关系,正是找准了病因。 (二)戒毒人员的个体情况各异,这就需要民警秉承“因人施教”的对策,制定属于戒毒人员的“丰富可口”的教育套餐。但无论如何,民警对戒毒人员表达大爱的教育引导,和戒毒人员家属对他们不离不弃的亲情,才是戒毒人员走出毒品包围圈非常重要的因素。 (三)大部分的戒毒人员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秉着“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也要重视普法工作,从而实现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戒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