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严重心理问题女性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陈某某,女,初中文化,现年39岁,重庆合川人,现住宁夏银川市。陈某某出生于农民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初中毕业后先后在纺织厂、家禽养殖场、公共浴池等场所从事多种职业。经历了多次婚姻失败,情感生活较为复杂,多次婚姻共育有三个孩子,这些孩子陈某某均未自己抚养,都由孩子的爷爷奶奶抚养。 陈某某1999年第一次婚姻关系破裂时,不能正确对待感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因无法疏解,心情烦闷导致沾染毒品海洛因,同年被强制隔离戒毒三个月。自1999年至2015年期间陈某某未连续吸毒,偶尔吸两次玩玩。2011年来到银川打工期间,再次结婚并生育一个女儿,感情破裂后,陈某某再次沾染了冰毒。于2015年4月被送至银川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两年戒毒。 刚入所时,陈某某敏感多疑,与其谈话时,答非所问,不能正常做答。目光呆滞,眼神空洞,不愿与人交流,戒备心强,精神高度紧张,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且不愿接受自己的强戒人员身份,对吸毒罪错认识不清,抵触心理明显。自控能力差,不能进行正常的矫治,无论做什么都得由同戒人员督促帮助完成。由于其行为养成极差,总像小孩一样需要外人的引导督促,因此,同戒人员均嫌弃她,不愿与之交谈,甚至欺负她。 通过进行焦虑自评量表测试,显示陈某某为重度抑郁。

【方案制定】

综合陈某某的具体情况和现实表现,大队研究制定了“以管理为基础,以教育转化为关键,以心理治疗康复为突破”的教育矫治工作目标。 具体目标:克服紧张、高度戒备的心理,正视强制隔离戒毒事实。 近期目标:与他人能够正常的沟通交流,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 远期目标:改善不良认知结构,克服心理问题。 最终目标:心理健康,能独立处理各种心理问题,为回归社会打下基础。

【实施情况】

一、管理方面。 一是将其列为重点人员进行管控。将其分配到矫治效果较好的小组,创造良好的戒治氛围,使其他戒毒人员通过同等身份疏导,引导该学员正视现实,缓和与大队干警之间的对立情绪。同时做好全天候的互监工作,对陈某某每天的思想、情绪、谈话加强重点监控,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 二是责任警察多次召开班组会,引导同班级戒毒人员营造和谐友爱的矫治氛围,充分发挥同教的感化帮教作用,引导其积极融入环境,缓解入所时的高度紧张感。 二、教育方面。 一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个别谈话教育。大队民警不断的对其开展有目的、循序渐进的谈话,善用鼓励、引导的方式,用行动潜移默化地打动她,最终使其愿意与民警交流。 二是加强法制、毒品常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安排专门民警向陈某某详细讲解吸毒罪错、法律常识教育等,使其认识到吸毒的危害性、错误性,正视生活中的挫折与困难。通过分析其家庭现状,加强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激发她的家庭责任感。 三、心理治疗方面。 针对陈某某一度出现敏感、烦躁、戒备心强、精神高度紧张,自控能力差、抵触心理明显,不愿与他人交流,不愿接受自己的强戒身份,对吸毒罪错认识不清等现实表现,一是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焦躁、不安等情绪;二是及时进行危机干预,通过细致观察,掌控其情绪变化,稍有波动便及时介入进行干预化解。

【案例基本情况】

【方案制定】 综合陈某某的具体情况和现实表现,大队研究制定了“以管理为基础,以教育转化为关键,以心理治疗康复为突破”的教育矫治工作目标。 具体目标:克服紧张、高度戒备的心理,正视强制隔离戒毒事实。 近期目标:与他人能够正常的沟通交流,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 远期目标:改善不良认知结构,克服心理问题。 最终目标:心理健康,能独立处理各种心理问题,为回归社会打下基础。 【实施情况】 一、管理方面。 一是将其列为重点人员进行管控。将其分配到矫治效果较好的小组,创造良好的戒治氛围,使其他戒毒人员通过同等身份疏导,引导该学员正视现实,缓和与大队干警之间的对立情绪。同时做好全天候的互监工作,对陈某某每天的思想、情绪、谈话加强重点监控,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 二是责任警察多次召开班组会,引导同班级戒毒人员营造和谐友爱的矫治氛围,充分发挥同教的感化帮教作用,引导其积极融入环境,缓解入所时的高度紧张感。 二、教育方面。 一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个别谈话教育。大队民警不断的对其开展有目的、循序渐进的谈话,善用鼓励、引导的方式,用行动潜移默化地打动她,最终使其愿意与民警交流。 二是加强法制、毒品常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安排专门民警向陈某某详细讲解吸毒罪错、法律常识教育等,使其认识到吸毒的危害性、错误性,正视生活中的挫折与困难。通过分析其家庭现状,加强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激发她的家庭责任感。 三、心理治疗方面。 针对陈某某一度出现敏感、烦躁、戒备心强、精神高度紧张,自控能力差、抵触心理明显,不愿与他人交流,不愿接受自己的强戒身份,对吸毒罪错认识不清等现实表现,一是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焦躁、不安等情绪;二是及时进行危机干预,通过细致观察,掌控其情绪变化,稍有波动便及时介入进行干预化解。

【案例思考】

一、 效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矫治,陈某某的转变较为明显,实现了具体目标、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具体表现在:一是思维基本正常,能够正常回答民警的问题,谈话时基本能够切题答复。能安心投入矫治生活,思想情绪稳定,服从管理,接受民警教育。二是性格转向开朗,对民警信任度上升,愿意主动和大队民警谈话,汇报自己的生活生产情况,并愿意告诉民警她本人的一些成长情况。能够和班组人员和睦相处,并且时常帮助同戒人员。自我控制情绪的能力加强,习艺劳动能力逐步提高。自己对生活充满希望,已走出心理困境,戒治状态稳定。 二、 反思。 (一)个别谈话教育是一种思想性、政策性很强的教育形式,对于民警与戒毒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至关重要。个别谈话教育不仅能促进相互了解,加深信任,更重要的是对戒毒人员能施以积极的心理影响,帮助其正确认识自我,纠正不足或错误,提高觉悟,从而达到树立正确的“三观”的目的。 (二)女性戒毒人员敏感、狭隘、偏激的性格特征,有时会增加个别谈话教育的难度,然而女性戒毒人员的感性、细腻也是开展个别谈话教育的有效突破口。 (三)充分准备,择机而谈,方法灵活。管理民警对待周围人和事的态度和方法,使得戒毒人员对不同管理民警的好感度与信任度不同。戒毒人员的个体差异,决定了开展个别谈话教育时必须灵活多样,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谈话方式,选择合适的人、合适的时机掌握谈话主动权、导向性更明确,切入正题更快,谈话效果更明显。 (四)情绪稳定,耐心细致,启发自觉。这里的情绪稳定,不仅是指谈话对象的情绪稳定,更是要求谈话人民警本人,要保持情绪稳定,富有耐心和爱心,不能以偏概全的全盘否定。要善于求同存异,既不能因谈话进展顺利而盲目自信和满足,也不能因谈话进展不顺利而流露出不耐烦、不满情绪,避免谈话效果反弹。谈话中要使戒毒人员情绪放松,产生信任感,解除其防御、紧张、对立的消极心理状态,进而唤起其觉悟,自觉认识自身的错误,并下定决心悔改。 (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知行合一。个别谈话教育工作要求教育戒治民警具备较好的人文素养、法治精神、优良品德、心理疏通技巧和情感沟通技能等综合能力和实践经验,善于运用教育矫治理论知识和自身的人格魅力,针对戒毒人员特殊的思想、心理等问题,在尊重戒毒人员人格和尊严的前提下,因人、因事、因地制宜地开展针对性、实效性的教育矫治工作,以矫正其认知,改变不良心理,恢复身心机能,帮助戒除毒瘾为己任,将法治精神与人道主义、心理治疗与人文关怀有机结合,积极挖掘其潜力,重塑人生,回归后能融入社会正常生活,成为一个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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