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监狱服刑人员勒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7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勒某,男,初中文化,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2011年、2015年先后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刑四年五个月、一年一个月,2018年6月28日又因犯盗窃罪被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8年7月23日投入永川监狱改造。2019年3月勒某因暴力毁坏监管设施调严管监区服刑改造,从2020年1月开始,勒某出现精神异常行为,主要表现为自言自语、走神,有时锤自己的大腿,还以怀疑“饭菜被人下药”为由拒绝进食,给正常监管秩序带来极大负面影响,监狱将其列入重点进行管理教育。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及犯罪经历 勒某出生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一个贫困家庭,自幼父母双亡,由其奶奶抚养长大,目前唯一亲人为其叔父和弟弟。勒某家庭不完整,缺乏家庭关怀和社会教育,养成了好逸恶劳、偷盗为生的严重恶习,初中未毕业便开始浪迹社会,伙同社会人员流窜全国各地实施盗窃犯罪,先后两次入狱服刑。2014年至2017年8月,勒某再次伙同他人流窜至山东、湖北、云南和重庆等地多次实施入户盗窃犯罪,且金额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现实改造表现 因勒某突然拿起木椅将门厅与学习室的玻璃门和玻璃窗砸烂,被调入严管监区改造。调入严管监区后,勒某开始表现出神神叨叨,在给其堂哥和叔叔的信中表述出报复、绝交、诅咒的言语。2020年1月开始出现精神异常,主要表现为自言自语、走神,有时锤自己的大腿。2020年1月26日至2020年1月29日以“饭菜被人下药”为由拒绝进食,勒某的严重违规行为给正常监管秩序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3.心理行为分析 (1)SCL-90量表显示:敌对中,平时警惕性高,经常注意或怀疑别人的一举一动,偶然有破坏性行为如摔东西来发泄自己对别人的不满;精神病性中,经常有幻听症状。 (2)艾森克个性测验显示:无明显掩饰倾向,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回答真实;属于中间性格特征,精神质在正常范围内;情绪不稳定,容易紧张、焦虑、发脾气,遇事不冷静,急躁,容易与他人发生冲突;情绪激动,容易受外界刺激因素的影响。 (3)COPA-PI显示:戒备、自卑、暴力倾向、变态心理、犯罪思维均得分较高,提示具有严重暴力倾向和变态心理。 4.教转症结与难点 (1)缺乏亲情支持。勒某自幼父母双亡,由其奶奶带大,家中仅有一个弟弟和叔叔,自入监到2020年1月勒某一直处于无会见、无汇款、无通讯的亲情失联状态。一个罪犯在狱内缺乏亲情支持,就会导致缺乏改造信心和动力,就会感到孤立无助,从而走上破罐破摔的歧途。 (2)社会恶习较深。勒某系三改,累犯,在外长期靠盗窃获取不义之财谋生,久而久之养成了较深的不良社会恶习,加之勒某属于第三次服刑改造,具有一定的反改造经验,此次异常行为表现不排除是勒某反改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3)精神行为异常。勒某的日常外部行为表现疑是存在精神行为异常。2019年2月,勒某在监舍休息时突然无故、自动走出监舍来到楼层门厅,持监督岗处的两把木椅无故将门厅与学习室的玻璃门和玻璃窗砸烂;2019年12月在给其堂哥和叔叔的信中表述出报复、绝交、诅咒的言语;2020年1月表现为自言自语、走神,有时捶自己的大腿。2020年1月26日至2020年1月29日以“饭菜被人下药”为由拒绝进食。 (二)教育转化过程 根据以上收集情况和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后,监狱相关科室和监区联合成立教育转化小组,有序开展对勒某的日常管理和教育转化工作。 1.科学谋划,制定“六步走”教育计划 第一步,确保勒某生命安全,消除绝食思想;第二步,通过心理咨询、精神诊断对勒某开展综合全面评估;第三步,通过民警教育、罪犯规劝、心理咨询等方式消除勒某被害妄想,与民警建立信任关系,做好持续教育铺垫;第四步,修复勒某亲情通道,构建勒某亲情支持系统;第五步,依托监狱四级心理矫治平台,消除严重心理问题;第六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规法规教育,矫正恶习,养成法纪意识,顺利回归社会,步入人生正轨。 2.分步实施,有序开展教育转化工作 (1)积极帮扶送医治疗,确保生命安全。监狱根据勒某现实危险性,精心挑选帮扶人员对其开展针对性帮扶,并对其无缝教育管控,全时段全空间全方位掌控其改造动态,杜绝出现真空区,严防自伤自残自杀等重大事件发生;2020年1月至2020年2月期间,监狱民警多次对勒某进行劝解,安排监区心理互助员进行开导,并根据其身体情况及时送医治疗。 (2)积极开展干预诊断,明确病与非病。勒某病与非病是监狱能否按照既定的教转方案实施教育转化的关键。监狱主动安排教育中心民警对勒某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评估,评估结果为勒某存在疑似精神病性妄想并持续未进食,建议做好安全防范,及时送医。监狱还积极邀请当地精神科医生及时会诊,诊断结果为目前未引起明显精神病性症状,医嘱加强观察。勒某诊断为无精神病性症状,为下一步的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和信心。 (3)真诚沟通消除妄想,搭建信任平台。针对勒某怀疑饭菜中有毒并绝食的行为,监狱民警始终坚持不放弃、不抛弃的信念,从监狱领导到一般民警都耐心细致地对其开展教育,从身体健康、形势政策、后果分析等多方面化解勒某对饭菜有毒的妄想。管理民警通过网络查询彝族罪犯生活饮食习惯,并以此为切入点与其进行真诚交流沟通。随着交流的不断深入,勒某渐渐打消了对饭菜有毒的妄想,消除了绝食思想,并主动与民警进行沟通交流。 (4)积极修复亲情通道,构建支持系统。勒某家中虽有弟弟、叔叔,但是入监后根本无联系,一直缺乏亲情支持,导致缺乏改造动力和信心。勒某与其弟弟、叔叔的信件均未得到回信,拨打的亲情电话均未接通,一直处于亲情失联状态。监狱通过分析勒某的信件,从中找到了关键信息,勒某虽在信中表达与其亲属的绝交、仇恨,但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勒某对亲情的渴望。监狱敏锐掌握这条关键信息后,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勒某弟弟和叔叔的联系电话,主动与其弟弟和叔叔取得联系,告知勒某现实改造表现,最终达成了帮扶共识。从2020年4月开始,勒某先后同其弟弟和叔叔进行了正常通话,寄出的信件也得到了回音,还不定期收到了弟弟和叔叔的汇款,至此勒某真正感受到了亲人的关怀,慢慢找到了改造的信心和动力。 (5)依托四级矫治平台,消除严重心理。勒某虽然无精神性疾病,但其异常行为表现和心理量表测试结果均显示勒某具有严重的心理问题。鉴此,监狱依托我狱长期以来建立的四级心理矫治平台,从罪犯心理互助员、监区心理辅导站、监狱矫治中心、社会心理咨询四个方面协同发力,将其纳入心理问题罪犯进行长期跟踪问效,充分持续发挥四级心理矫治平台优势,消除严重心理,回归健康心理。 (6)系统进行法规教育,正三观步正轨。在勒某改造回归正常情况下的,监狱按照教转计划组织其认真系统学习了《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观看了《感动中国》《时代楷模》《法律讲堂》《忏悔》等教育视频,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层面到法律法规层面对其开展了系统的教育,力求通过长期、系统的教育除其恶习、正其三观,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顺利回归社会,步入人生正轨。 (三)预期矫治目标 1.短期目标。消除勒某绝食、暴力倾向等违规行为,建立良好信任关系,养成遵规守纪意识,走上积极改造正轨。 2.长期目标。通过长期心理矫治手段回归健康心理,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法纪意识,顺利回归社会,步入人生正规。

【教育改造成效】

本案中,通过对勒某异常行为进行系统评估,通过心理干预与精神诊断,得到“无精神病性症状”科学结论,并以此为切入点,用耐心、真心打开其封闭心理,与其建立良好信任关系,采取心理矫治、亲情感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法律法规系统教育等手段,化解了勒某的绝食行为和严重心理问题,消除了监管安全隐患。目前,勒某无违规扣分,能真诚认罪悔罪,听管服教,积极参加监区劳动,与周围的人也能融洽相处,走上了遵规守纪、积极改造的正轨,为早日减刑出狱、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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