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张某,男,1988年12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2019年1月,因犯诈骗罪被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缓刑考验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1月8日,张某到慈利县司法局报到,由指定司法所负责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张某家共5口人,家境贫寒,但父母对其关爱有加,从小成绩优异,家里对其寄予厚望。成家后由于父母身患疾病,无法从事重力劳动,家庭的责任压在张某身上,加之其性格内向敏感,情绪控制能力差。张某染上赌博后,赌博带来的一时快感让其不可自拔,致使其负债累累,走上犯罪的道路。刚到司法所报到时张某言语不多,心情失落,表现一般。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后,及时组织其户籍地村支两委干部、驻村辅警、政府联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家人等矫正小组成员对其进行入矫宣告,强调社区矫正相关制度,包括每月报到的时间、思想汇报、电话汇报、集中学习、社区服务、定位监管、请销假制度等规定,对其进行日常监管。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综合张某各方面因素,为他量身定做个性化社区矫正方案,明确责任人。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张某入矫后,县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对其加强法治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及扫黑除恶知识等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工作。针对张某本人学历高,负担重的现状,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进行个别谈话,鼓励其充分运用自身优势,发挥其销售专长在周边找工作,方便照顾家人及孩子。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在张某入矫第一个月将其定为基础级,要求张某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2小时,在矫正小组鼓励与支持下,张某一方面积极参加面试,第一个月就参加了四场,另一方面积极参加村里社区服务,在村里进行公益道路修建工作时表现积极。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为让张某更好的融入生活,改变现状,司法所在日常管理中除每月定期谈话及上户走访外,多次与其沟通,并在集中教育和思想汇报时观察张某的举止及近段时间的思想动态,了解其心理历程和变化,倾听其在生活工作中的困难,以诚相待,建立信任关系,适时对症下药,耐心帮助。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协辅警、村支两委成员、政府联村干部及其家属等人组成的矫正小组,切实落实张某的日常监管。司法所通过定期报告、电话汇报、外出请假制度,通过手机定位监管、定期走访、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方式了解其思想动态及现实表现。村支两委、政府联村干部通过日常走访、组织开展个别劳动等进行日常监管。每月司法所通过各方情况综合考虑,对张某进行日常考核。张某家人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工作及矫正小组成员工作均表示支持,并积极配合矫正工作,协助司法所进行监督管理。 (六)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情况 张某通过积极参加各类社区服务和教育学习,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同时,通过引入社会志愿组织帮护,讲座教育对张某进行法律常识的普及、公民道德的培养、刑事政策的宣教等,对张某实施多方感召,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治意识和培养道德修养,以已之长回报社会,促使其迅速融入社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张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使其深受教育和触动。几个月下来张某已经顺利找到工作,同时为了更好的照顾父母,他将父母接到工作地,并已经安排好子女的学习生活。虽然收入不多但足以满足全家人的日常开销。张某多次主动联系司法所工作人员汇报其生活,多次表示要努力改造争取回报社会。
【小结(或反思)】
本案中,司法所在充分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工作生活以及思想的特点后,坚持一人一档,一人一方案,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支两委干部、政府联村干部及其亲属组成的矫正小组在充分理解支持的基础上,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监管。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生活上关心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了解其思想变化情况,不定期开展法治教育等,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