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戒毒人员刘某回家探视的教育戒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刘某,男,1971年生,高中文化,家住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因吸毒被县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两年,自2018年1月到强制隔离戒毒所接受教育矫治至今。经谈话了解,该戒毒人员家庭条件较好,有从军经历,曾在内蒙古某边防支队服役,也曾多次被强戒。经查,刘某自来所后思想状态稳定,身份意识较好,表现积极。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近日,戒毒人员刘某的家属到赛罕强制隔离戒毒所寻求帮助,刘某父亲因心脏病住院,病情不太乐观,希望其子能到医院探视,完成见儿子的最后愿望。虽然两地相聚500多公里,但秉承着“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执法工作理念,所队领导高度重视,临时召开了紧急会议。会议决定:由该戒毒人员所属大队民警带领其回家探视。 (二)实施过程 为确保戒毒人员外出探视万无一失,所领导组织民警对外出探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包括办理外出探视手续、对单警装备和通讯设备的检查与佩戴、戒毒人员的警戒具佩戴、行车路线的规划、与两地机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及对刘某情绪的安抚工作。准备充分后,大队民警订好当日机票,在三名民警的陪同下,刘某于上午八点踏上了回家的路。 经过四个小时的路程,刘某终于到达了医院,但令人遗憾的是刘某未能见到父亲最后一面。一句撕心裂肺的“爸,我知道错了”,让在场所有的人湿了眼。刘某跪在父亲灵前泣不成声,悔恨之意溢于言表。“感谢所领导和大队对我的关怀,悔不当初,自己因为沾染毒品伤了家人的心。原本想着解除之后回家好好孝顺父母,没想到老父亲却突然因病去世,这回我一定要把毒戒了,不能让我爸在九泉之下含泪啊!”刘某哽咽的说道。 (三)实施矫治 针对刘某家庭发生的重大变故,通盘考虑戒毒人员切身利益和现实需要,更着眼于戒毒人员综合矫治,对症施策,制定以下计划并实施教育矫治: 1. 做好刘某的安抚、开导工作,安排民警找其谈话,做好心理辅导工作。大队与心理咨询中心联手,通过心理咨询师对该戒毒人员进行跟踪性的心理咨询和治疗,从而舒缓其身心,促进其自我修复,自我调节。 2. 安排与其关系较好的戒毒人员对其进行开解,同时为刘某的安全,防止其作出过激行为,进行适当的监护,发现异常及时向值班民警报告。 3. 安排拨打亲情电话。因刘某母亲腿脚不便且身体虚弱,而五原县到戒毒所500多公里,舟车劳顿,来所探视并不合适,可以通过亲情电话来缓解刘某对其家庭情况的担忧。 4. 做好后续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经过一个多月的谈话教育和心理辅导,刘某已经逐渐的从消极状态中走了出来,笑容也重新出现在了脸上,亲情的力量对其的教育矫治起到了较大的作用,树立了彻底戒除毒品,早日回到家庭、回归社会的信心。 (四)矫治效果 前几天,刘某的母亲和妹妹来到了戒毒所接见,感谢所领导能让刘某在其父亲病危时能回家探视。在接见的时候,刘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对他的母亲说:“我深陷毒品的诱惑中,无法自拔,连父亲病重和去世都没能陪在身边,做儿子的不孝啊。今后我会在戒毒所中好好表现,学会做人,早日回家。做妈妈的好儿子,加倍的孝顺母亲、爱家人。以此来回报社会、回报所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爱护”。

【案例思考】

通过刘某父亲病重回家探视这一案例来看,强制隔离戒毒是一项情况复杂,突发性、多变性的工作。我们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治、综合矫治、关怀救助”这一理念的重要性。戒毒人员是特殊的社会群体,在教育矫治过程中,多一些关怀和爱护,他们是可以被塑造成为正常的社会人。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给予人文关怀;二是戒毒民警必须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随时应变突发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戒毒人员的突发情况快速准确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要时刻关注戒毒人员的心理变化,加强正确引导,促使其树立生活信心,真诚悔过,重新做人,促进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促进教育矫治质量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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