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委托书记载:2021年10月20日05时许,某村居民张某自认为与同屯居民包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后,张某来到包某存放在其弟弟包某林家北侧墙外的草垛跟前,张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草垛点燃了,损失价值1000元。
【鉴定过程】
(一)检验时间、检验方法依据:2022年2月17日对被鉴定人张某依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规定进行精神检查及鉴定等。 (二)鉴定地点:齐齐哈尔市第一神经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 (三)参照资料:办案机关提供的相应证言材料十份 (四)参照技术标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 (五)体格检查:体检未见异常。 (六)精神检查:被鉴定人张某年貌相称,面色晦暗,穿防护服步入检查室内,坐于椅上,安静,言谈有序,对检查问题能理解,切题应答,语音清,正确答出自己姓名、年龄、家中概况,无智能障碍,定向力存在。问及案发前与此次作案情节时能主动断续答称:“离婚7年了,(喝酒)一顿3,4两,一直都这样,喝30年了,一天3顿,这2年半夜有时也喝……那天,19号晚上出去看见包某偷我柴火,7点多……我撵他撵到11点多,差不多把我家柴火都抱没了,完了我就睡了……完了第二天早晨4点多看他又抱我柴火,我撵他到大道上,我看到他趴门缝还笑呢……”,家属及邻居提供病史,既往酗酒后经常胡言乱语,如称和已去世多年的母亲在一起饮酒、抱着枕头去医院说孩子病了等情况,可查及明显的幻觉及妄想症状,自知力缺失。 (七)辅助检查:IQ:91分;HAMA:6分;HAMD:9分;BFDMT:基本合作,序列中的数字定位能力可能稍差;头部CT示:腔隙性脑梗塞及脑软化灶;脑ET:控制情绪能力弱,大脑兴奋抑制状态正常,大脑无缺血缺氧,大脑处于疲劳状态。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鉴定单位提供之本案卷宗、证言与相关材料以及此次鉴定检查所见,被鉴定人张某酒史30余年,饮酒量逐渐增加,自诉7年前离异后开始酗酒,饮酒无规律,甚至半夜醒来也要喝,日饮散白酒600克以上。据多份证言证实该人“离婚后酗酒”,“总是出现幻觉,有时候说自己杀人了,要赶紧跑”,“扒人家墙”和已去世多年的母亲在一起喝酒,“抱着枕头去某人民医院说是孩子病了……家里的生土豆都啃没了,说是小鬼让他啃的……”。 “自从离婚后精神状态就不好了,总是出现幻觉,把邻居家的墙都扒掉了,然后说有人雇他干活……还总说鬼神之类的话”。“酗酒后认识的人都不认识了”。在看守所时“白天晚上不睡觉,总一个人在那念叨,还说有人打他……”。“天天迷迷糊糊的,白天晚上都不睡觉闹监室,胡言乱语,还总是报告喊打开监门要回家”。出现大量鲜明生动的恐怖性幻听、幻视与被害妄想,而被害人询问笔录显示无被害人偷取被鉴定人家柴火一事,且两人平素并无矛盾。综上所述,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可诊断为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其案发过程该人在公安部门被询问时交代与此次鉴定检查时叙述基本一致,无掩饰与伪装表现。该人作案时出现明显的幻觉妄想症状,作案动机系由于精神病性症状支配所致为病理性动机,案发时该人的实质性辨认与控制行为能力处于丧失状态,故无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张某案发时患酒精所致精神障碍; 2.无刑事责任能力; 3.加强监管,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