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亲情感化等方式对戒毒人员陈某开展综合性教育戒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陈某,1975年4月出生,中专文化,于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在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为一进宫学员。该员入队之初表现冷漠、沮丧,消极怠工,不愿与身边戒毒人员交谈,就连民警与其谈话也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始终一副抵制周围一切的态度,拒人于千里之外。 针对上述情况,大队第一时间对她的吸毒成因及家庭背景等情况展开调查。陈某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前夫是高管局工作人员,儿子聪明伶俐。年轻的陈某负责在家照顾儿子,因为前夫的宠爱,中专毕业后一直在家待业,虽然父母离异,但是母亲尚且年轻,能够自己照顾自己,生活相对轻松安逸。在儿子入学后,陈某的重心转到日常生活中,才发现自己除了会照顾儿子,好像什么都不会了。闲了几年的陈某不想再找工作,前夫的工资也会如数上交,手上有闲钱的陈某就这样在交上的几个“朋友”中开始了她人生的魔鬼之旅。可想而知,前夫很快同她离了婚,孩子判给了她,幡然醒悟的她凭着自己的学历在城管局找了份不错的工作,实习期已满,马上就准备转正了,眼看幸福生活将再次青睐她时,谁也没想到本已戒除毒瘾的陈某在工作之余想到自己一手改变了的错位人生,不禁又偷偷拾起了本已决心放下的毒品...

【案例基本情况】

(一)制定教育矫治计划 在充分了解陈某的经历之后,大队民警对她展开了一系列针对性教育,更是在每一个教育矫治环节表现出对她的关心和关怀,让她感受到自己身处的是一个温暖并且值得信任的戒治环境。 1. 对该员开展个别教育,建立信任。 2. 有针对性的对该员开展团体辅导,助其融入集体。 3. 开展欣赏教育,认识自我。 (二)实施情况 1. 信任的建立 为了让陈某建立起对他人的信任,大队民警单独找她谈心,在了解该员冷漠背后的原因后,便积极着手安排该员参加团体心理辅导,针对其心理成因开展了 “接龙”、“撕纸条”等团体辅导方式,让她认识自己在集体中的价值,认识到人与人之间情感信任,以及理解与尊重的美好。通过“笑容可掬”、“信任背摔”等方式,让陈某充分认识到信任的重要性,与身边人建立一种彼此信任的状态。 2. 融入集体 就该员入队之初的表现,让她感受集体的温暖和关怀在当前较为重要。民警在和该员谈心的过程中,了解到该员喜欢文艺活动,热爱舞蹈,便决定让刚刚下队的她加入了大队的文艺组——“小花队”,促使其敞开心扉,释放自我,在愉悦身心的同时得以增进与其他戒毒人员的交流。就这样,一步步地引导她说出自己心里的想法走出内心的“恐惧”。 3. “欣赏”教育 陈某在进入戒毒所之前在某县城管局工作。到女所后,一时无法接受自己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事实,甚至不敢回想自己曾经的“阳光”生活,与如今“阴暗”的环境形成了鲜明对比。管理民警针对她这一特殊情况,在戒毒人员中开展“欣赏”教育,让戒毒人员分成两个小组站成两排,相互对视,大声说出对方的一个优点和自己的优点,每个优点说三遍。通过这种赏识教育,陈某终于说出了埋藏心底许久的话语,对新生活呐喊出声:“我不要现在的我,我要新生,要找回曾经优秀的自己,甚至更好的自己”!此后的戒治生活中,该员慢慢树立起积极向上的自信心,并开始主动关心帮助周围的人,与人为善,逐渐敞开心扉,融入集体。 4. 生活点滴 大队民警在生活上对陈某也是倍加关照。一是联系其母亲,让她带上陈某的儿子定期来探访,让陈某从家人身上找到重生的动力,同时定期安排陈某拨打亲情电话,让她感受到不仅民警们没有放弃她,家人的爱也无时无刻不在。二是针对陈某自身和母亲都是离异状态,且陈某的母亲还要帮助抚养陈某年幼的儿子,并且无固定收入,鉴于此大队时常给陈某送关怀,虽然只是些日常生活必需品,却也让她在戒治生活上无忧虑,更加安心戒治。三是通过“与自己心灵的对话”方式,让该员自己动手写出最想说的十句话以及目前最想做的十件事交给民警,由民警来替其保管并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她一些帮助,让她真正认识自己的内心成长方向。 (三)矫治效果 在民警如师长般的关怀教育下,她卸下心灵的包袱,曾经冰冷的心终于一点一点被感动、融化,重新燃起了对新生活的期望。民警真诚而有爱的笑容,让她倍感温暖,这份久违的温暖逐渐让她清醒,她开始正视自己犯的错,造成一段人生错位的事实,开始正视毒品给她以及家人带来伤害,开始正视自身所要肩负的责任,开始憧憬未来全新的人生…… 陈某解戒回归社会后,回到年幼的儿子身边,回到爱她的妈妈身边,用自己的双手所得去生活,去回报身边的人。她曾这样告诉大队民警:“我曾经因为自己的愚蠢造成了一段错位的人生,从而对生活失去信心,不相信任何人,我自暴自弃,认为命运让我如此不幸,使我沾染上毒品。可现在我感觉自己却是无比幸运,因为在女所,警官们对我的教育感化,挽救了我,让我深刻体会到做人不能只为自己活,一方面我是大千社会的一员,我有属于自身的社会责任;说小了我还是一个女儿、一位母亲。作为一位母亲,没有做出榜样,作为女儿我没有尽到责任。但政府和家人对我没有放弃,在我绝望的时候教育挽救了我。我以后将会努力向上,爱妈妈,爱儿子,爱身边的朋友,爱生活”。 为持续对陈某的帮教,解戒初期,大队电话联系陈某的母亲及当地社区,对陈某进行结对帮教。五大队安排民警定期回访,了解她的情况,该员由刚出所时的迷茫到后来充满对生活的自信,并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在母亲的鼓励下,热爱舞蹈的她加入了县里的“夕阳红民乐队”,时常参加具有各种民族特色的文艺活动演出,生活充实,积极向上。 现在的陈某已经再婚了,丈夫是一名踏实的建筑工人,他们相互珍惜,努力工作,感恩生活,还有了可爱的小儿子,大儿子已经成年,陈某给儿子订立的人生信条就是:热爱生活,远离毒品,奉献社会。陈某告诉回访的民警,她一点都不后悔那段在女所的日子,相反的,她感谢这段特殊经历,并时刻铭记,每当自己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回想民警们的“教诲”,将女所民警对自己的信任转化为前行路上无尽的动力。

【案例思考】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当前禁毒斗争形势严峻而又复杂的形势下,戒毒工作任重道远。从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人民警察不仅要求自身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还要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拓展视野、提高自身实践水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并非一蹴而就,系统化的知识、专业化的队伍与民警的耐心、爱心、责任心的有机结合,才能真正实现“知其心,然后能救其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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